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美團、拼多多、滴滴等6家網際網路大頭剛因社群團購被約談,“9不得”規範社群團購行業發展,唯品會又被爆出涉嫌不正當競爭被調查。今日盤點一下我們身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全網低價”低價傾銷
我們經常看到:很多平臺上顯示:全網最低價。事實是:商家為了達到銷售目的,沒有事實依據。虛構了全網最低價誤導消費者,那麼這種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如果經營者以低於成本價銷售,低價傾銷,則屬於不正當競爭。
二、“大資料殺熟”
“大資料殺熟”我們也不陌生,同樣的商品和服務,不同的使用者看到的價格不一樣。在網際網路平臺上,經常會出現新使用者比老使用者價格低,這就是典型的“大資料殺熟”現象。大資料手段不應該應用於“殺熟”,應該應用於為使用者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以使用者為本”才是真正維繫使用者、留存使用者的策略。
三、“二選一”不正當競爭
網際網路電商平臺要求賣家商戶“二選一”,也是常有發生。“二選一”促使賣家選擇大平臺,有獨佔市場地位,壟斷市場的嫌疑,不利於行業發展。“二選一”不僅限制了商戶,也間接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四、誇大宣傳、貨不對樣不正當競爭
今年的直播行業存在眾多誇大宣傳、貨不對樣的情況,前有李佳琦的不粘鍋,後有辛巴燕窩事件,再到羅永浩的假貨羊毛衫,這些都發生在我們身邊,損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
無論是低價傾銷開拓市場,還是虛假宣傳,都是國家和政府部門近來重點懲治的領域。在網際網路領域,競爭與壟斷的爭議太多,引用人民日報的觀點:網際網路巨頭不要惦記幾捆白菜、幾斤水果的流量,不要痴迷於急功近利,短期變現,把重金投入到科技創新上,科技創新的星辰大海,蘊含無限可能。目前我國晶片90%依賴於進口,精密數控機床一直是短板,華為被美國阻擊的教訓我們應該引以為戒,科技創新才是我們和發達國家博弈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