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互助平臺,支付寶上的相互寶僅僅通過一年的運營,加入人數就已經超過1億。
坐擁1億的保險流量,相互寶已然成為支付寶螞蟻保險平臺的第一入口。
這是無數保險公司或保險平臺夢寐以求的,騰訊、京東雖也嘗試過,但都無疾而終。
人性非本“惡”,但槍打出頭鳥,有關相互寶的爭論從未停止。
各種質疑、詆譭、謾罵的聲音,一直伴隨相互寶“長大”。
而16號晚上,相互寶發的一則公告,更是將它推向風口浪尖。
公告一經發出,瞬間被各大自媒體噴的“體無完膚”。
什麼“相互寶十宗罪”“相互寶活該被罵”“趕緊退了相互寶”等等,難聽的話接踵而至。
一石激起千層浪,吐沫星子淹死人。
到底這次相互寶更改了哪些內容呢?真的就那麼不堪嗎?
大嘴哥認真看了公告,改動有三點:
一、調整疾病種類其實這不是相互寶第一次更改規則,在半年前就因為更改規則受到了不少質疑。
在相互寶最早的規則裡,癌症只要是確診了,符合理賠標準就能得到理賠。
而在上一次調整時,把輕度甲狀腺癌和輕度前列腺癌列為了輕症。
但這次,直接把它倆從理賠範圍中徹底剔除,另新增了5種罕見病。
個人覺得這是早晚的事。
首先,輕度甲狀腺癌和輕度前列腺癌,現在都算不上什麼大病。不僅治癒率極高,治療費用還很低。
其次,現在相互寶的分攤金額越來越多,很大部分就是由這兩種疾病產生的。
有人會問:就算那兩項剔除了,另加的5種罕見病也太沒有誠意了。
我特意查了一下相關的醫學資料,發病率確實不高,在1/10萬—1/40萬之間。
但這些疾病花費卻很高,比如戈謝病,部分患者每年的治療費高達上百萬,需要連續服藥很多年。
而相互寶的初衷是幫助那些治療費用高、康復時間長的重症患者,幫助哪些真正有需要的人。
所以相互寶這條改動是沒毛病的。
二、明確初次確診時間相互寶一直都有90天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內確診無法得到理賠。
之前由於條款定義不明確,產生了不少糾紛。
比如我得了癌症,確診時間到底是按術前初次診斷的病理報告算,還是按術中或術後算呢?
此次修改就明確了初次確診時間,如圖:
調整之後,明確規定以拿到病理報告的時間為準,這樣就沒有爭議了。
如此一來,可以大大減少帶病投保可能性,保障了多數參與者的利益。
因此這條改動也是沒毛病的。
三、優化等待期及既往症責任定義按之前的規定,相互寶疾病等待期為90天。
只要滿足健康告知,加入相互寶90天后確診癌症,就可以申請互助金。
按現在的規則,如果你在90天內,被發現疑似癌症,等待期就會延長至180天。
看圖:
可能有人就問了,啥叫疑似癌症,憑什麼延長等待期?
相互寶給出了答案:
舉個例子:
假設我加入了相互寶後,去體檢發現甲狀腺結節4級,就算疑似惡性腫瘤了。
就算我是在加入90天后確診的乳腺癌,也不能申請互助金。
現在,只有加入180天后確診,才可以申請互助金。
這個條款主要會影響在等待期內體檢,發現結節4級或疑似癌症的人。
說白了,相互寶不再“支援”帶病投保。
另外,相互寶新增了對既往症的約束。
相互寶分攤金額之所以越來越高,不僅是因為加入的人數越來越多,還因為健康告知寬鬆,很多帶病投保的人也能加入。
現在對既往症有了約束,未來加入相互寶前如果已有某疾病,加入後發展為相應的重疾,就無法獲得互助金,但其他的重疾是可以得到賠付的。
比如:
加入前有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腎病綜合徵等疾病的人,如果加入後,發展為腎病終末期,也不能申請互助金。
可能有人覺得這不是變相的不想理賠嗎,以前有這些疾病加入的人,以後如果患終末期腎病或腎移植,都賠不了了。
看似對那些帶病加入的人不公平,但我覺得對大部分人是公平的。
相互寶的目的是保證健康加入者的利益,不可能成為帶病投保者“獲利”的平臺。
當然了,這些帶病者加入相互寶也是可以的,只是不賠相關疾病,其他非相關的疾病還是可以賠的,已經很友好了!
總結
我發現罵相互寶的有這麼幾類人:
1、沒有道德的無良保險從業者。他們覺得相互寶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但其實大多數人只是拿相互寶作為補充。
2、心存僥倖的帶病加入者。因為保險對健康要求更加嚴格,他們無法購買。
3、佔便宜沒夠的人。一開始相互寶的分攤金每期只有幾分,現在每期到了3塊多,不少人覺得漲的有點多。
這次規則的更改,能讓無良之人閉嘴了,相互寶越來越趨於保險化,規範、有門檻。
也讓心存僥倖的人看清,相互寶不是水滴籌,它是基於健康者的互幫互助。
更能讓佔便宜加入者安心,以後帶病投保的情況少了,分攤的金額自然就下來了。
作為買了保險加入了相互寶者,我對相互寶這次的規則改變沒啥意見,也很支援。
但通過這件事,我們不得不承認,相互寶短板也很明顯。
首先相互寶只是互助平臺,平臺的規則可以隨時更改,對加入的人沒有保證保障可言。
其次相互寶不是保險公司,隨時都有取消該計劃的可能。不像保險公司受銀保監會嚴格監管,想倒閉是萬萬不可能的。
而且相互寶的保障能力有限,超過40歲只賠10萬,超過60歲更不會給予保障。
所以,最明智的選擇是配置好商業保險,在此基礎上加入相互寶,提高保障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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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不到100塊,相對其他保險來說已經很划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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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相互寶本來是做善事,但有人居然來擼羊毛,個人認為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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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了,當做善事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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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條款更改是否應該徵求已投保人的認可?
看了後我認為改的好啊,我說怎麼分攤越來越高了,別把大家的好心當成提款機了,正常人投保那會那麼快得病嘛,本來就是大家互助的好事,在這麼亂來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