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關於侵害使用者權益行為的App(第一批)》通報,涉及社交、金融、交通出行等領域的41款手機App被指出侵害使用者權益,存在違規收集、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不合理索取使用者許可權、為使用者賬號登出設定障礙等問題。
手機App違法違規使用個人資訊的問題,近年來已經非常突出了。8月中,國家網際網路應急中心釋出的《2019上半年中國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態勢》報告就指出,在目前下載量較大的千餘款移動App中,每款應用平均申請25項許可權,其中申請與業務無關的撥打電話許可權的App數量佔比超過30%;每款應用平均收集20項個人資訊和裝置資訊,包括社交、出行、招聘、辦公、影音等。
舉個例子,在某銀行手機銀行的隱私政策中,可能收集的個人資訊範圍裡,性取向、婚史、宗教信仰、網頁瀏覽資訊等赫然在列,也讓人不禁發問,申請這些資訊的許可權,對App的主業真有幫助嗎?App申請這些無關的許可權,是為了提供更好的個性化服務,還是利用這些資訊進行商業營銷賺錢?
即便知道自己的個人資訊正在被盜用,可對使用者來說,假如不同意許可權的申請,App就會閃退,連用都用不了。這一霸王條款,明顯侵害了使用者的權益,卻絲毫沒有改正的意思。又如果,使用者同意了申請,又會怎麼樣呢?App方一邊表示會完全保密,另一邊卻將收集到的資訊公開用作商業用途,某些情況下還會威脅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電商類App讀取了使用者的姓名、性別、電話號碼、交易資訊、網頁瀏覽等資訊之後,會將其用作營銷手段,對使用者推送"猜你喜歡"的商品、降價折扣資訊等,實現收益的變現。更恐怖的一點是,有些App還會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手機的麥克風許可權,當用戶和別人交流時提到某樣物品時,就會開始自動頻繁推送類似商品給使用者。在貸款、買房這類關鍵詞被麥克風檢測到時,使用者還會不停收到各種簡訊和電話,給正常生活造成不小的困擾。
危及人身安全的案例也不是沒有,某些貸款公司在獲取了使用者的通訊錄、住址、位置資訊之後,只要使用者借錢不還或者逾期,他們就會群發簡訊、頻繁打電話催你還錢,甚至上門催收,給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校園貸用的就是這種套路,今年10月,南京一211大學的大學生許陽從28樓跳樓自殺,生前就是因借校園貸無法償還,頻繁接到催款電話,壓力過大導致無法承受。
國內某網際網路大佬就曾經公開表示,"中國人對於隱私問題比較開放,或者說沒有那麼敏感,如果通過交換隱私而獲得便捷、效率、安全,在很多請款修改他們是願意這麼做的"。其實,國內外都是如此。最近,每日郵報就報道了這樣一件事:多達2.67億的某社交平臺使用者資訊被曝公開在暗網上,包括姓名和電話。這些被暴露的資訊,可能被用於網路釣魚,也可能被進行垃圾營銷,總之都會對使用者本人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
正因為隱私洩露事件頻發,侵害到了使用者的權益,所以歐盟於2018年推出了《通用資料保護條例》,簡稱為GDPR,目的就是為了遏止個人資訊被濫用,保護個人的隱私。它被稱為是網際網路有史以來最嚴格的使用者隱私保護法,生效17個月以來,已經開出了約3.7億歐元的罰單,相當於約28億元人民幣。2020年,美國加州也將實行一部《加州消費者隱私法》,規定公司、企業、機構在收集消費者資料時,消費者必須有知情權,而且消費者有權要求刪除這些資料。
現在人們的個人資訊一旦放到網上,就很難被刪除,特別是在引入區塊鏈技術之後,同一個資訊有多個備份,想刪也刪不掉。所以大家都說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只要上網,就會留下痕跡。但是,考慮到個人隱私資訊的上網會給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或大或小的干擾,有人就開始主張網際網路的"被遺忘權",也就是個人資訊的刪除權。當個人的敏感資訊如指紋、聲紋、面孔、電話號碼、ID、密碼等資訊不再使用時,應當保護其全網刪除的權利。這一權利,在網際網路時代意義非凡。
保護個人隱私,不應只是一陣風,它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利益,持續的關注和推進,才能實實在在地保護我們用網安全,也讓網際網路在帶給我們便利的時候,不再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