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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很出名:網路時代沒有秘密,大資料時代沒有隱私。

在社群,有沒有實現所謂的“大資料“?還是碎片化的小資料?

第一點,絕大多數社群,還稱不上“大資料”,除了政府建立的大資料在基層的延伸,剩下的都是碎片化的小資料。

政府推動的資料庫比較穩定,比較全面的,每一戶居民都有精準資料。當然,資料肯定不會特別深,僅限於社群安全、城市管理、公共服務需要的基礎資料。

這些大資料更多具有大的規劃的參考意義,而沒有社群層面的治理意義,沒有真正實現“大”的作用。

當前,除了一些一線城市透過城市綜合運營中心(城市大腦等),把公共服務的一些大資料整合得挺好,但是在其他城市、更多層面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

還有一些很小規模的專業資料庫,像空巢老人、殘疾人、黨員等等都會有相應的資料庫。

因此,基於此類資料的社群可以很好地實現行政管理職能,但對於精細化的社群治理裨益不多,因為資料太基礎了,太粗了,像居民的消費習慣、興趣愛好、工作節奏、社交群體,政府建立的“資料庫”中體現不出來。

第二、片面的商業畫像大資料,現在網際網路“大廠”精於此道。

貝殼網推出“樓盤字典”開放平臺,透過龐大的資料體量、多維度的房屋描述以及豐富的資料欄位,精準連線供需兩端,重塑人、房、客的資料互動。

這些資料是專業的商業資料,可以給居民精細的畫像,但都是比較片面的,有用的用到極致,賣房的全是房屋資料,盒馬都是消費資料。

社群資料“小”、碎片化、專,受資金控制,出現了諸多問題:

倫理的困局

到底這個資料採集到什麼深度,老百姓不會感覺到不適,這就涉及到城市管理深度的要求和個人權利伸張的限度之間的矛盾。比如,在辦公室裡裝一個智慧化影片頭,可以採集你工作過程中的所有資料,你幾分鐘無精打采,上廁所了幾分鐘,都可以採集,好多企業不就這麼幹了!但受到諸多媒體抨擊,爭議極大,工作時的人也是人,不是機器!在社群同樣如此,如果要裝所有資料都採集的裝置,必然侵犯人的隱私權。

法治的困局

當下,資料洩密事件頻出,資料的管理有很多法治的漏洞,大資料的立法滯後。基於資料的買賣成為生意,個人不勝其擾,也打擊不盡。有不法商人利用這些資料發展出所謂的“創新”的商業模式,估計很多人收到過到付快遞,莫名其妙是誰快遞來的東西,付款後開啟一看,是一雙襪子,快遞費13塊,襪子只值個幾塊錢,有人利用這個賺錢,一年也能賺很多錢。而你的資料是怎麼洩密的?利用你的資料去掙錢的這種模式是不是詐騙?起碼是一種惡的商業模式。

我去網上搜了下“資料權是物權嗎?”得出結論是“基於大資料產生的權利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物權。”它是什麼呢?後來另外一個專家說“是人格權和財產權的特定綜合體。”在這一方面,專家都有爭議,大家更有爭議。

治理的困局

業主身上搜集的資料,是不是也是一種“共有物權”?在大街上裝影片分析行人資料,為了公共服務這個沒有問題的。但在業主共有的社群中,就不能這樣蒐集資料了吧,並且蒐集何種資料一定要經業主同意才行。

北京一家物業公司要裝人臉識別,業主集體反對,就給反對掉了,業主是有這個權利的。因此,基於社群而蒐集的資料,如何採集,採集什麼內容,是業主的共同的權利。

總體上我有這麼一個判斷:現在,基於公共服務的資料,採集你的水電煤資訊、裝置安全資料、特殊人群身體狀況等用於公共服務的內容是合法合理合規的。但,公共服務的歸公共服務,資本控制的企業(包括物業)要蒐集大資料要受社群治理機制的約束,在資料權利意識日益增強的情況下,居民主張權利會成為普遍。

人臉識別門禁

今天,人們普遍認為“大”的、“剛”的、“能掙來錢”的資料都是有用的,而社群居民之間產生的產互、互動、關係、社群的資料是沒什麼用的,因此,這些資料說丟就丟,也沒人關心。

這樣的一些雞毛零碎的吵架、雞毛零碎的捐錢、小事、小故事,都是碎片,在歷史的長河中什麼都不是。大歷史都留不下多少東西,小資料又有什麼意義呢?

每個社群都有故事,沒有這些故事留存,只有冷冰冰的所謂“大資料”永遠堆不出社群共同體意識。一個社群保安見義勇為,社群集體募款捐了20萬去資助這名保安,對於社群來講這是一件多麼特殊而美好的事情,整個居民之間的互動非常頻繁,成立了志願者組織來推動此事,這些資料都留存在了業主論壇上。

但是這些業主論壇都在商業平臺上,比如說十多年前的“搜房網”業主論壇,但如果這個網站不運營了,這些資料就消失殆盡了,這些東西是沒有人留意的。

基於社群關係而形成的社群文化、社群故事、社群社群、社群意識這樣的東西,在長期來看越來越有價值,而這一塊缺乏一個有效留存的資料載體,而使社群營造有內容可做。

你可能會說,很多物業公司有自己的APP,APP上面功能很多,這些都不在話下啊。但是,物業公司不可能長期在社群待著啊,業主不爽可以炒掉他們,但是他們走掉之後資料就帶走了,因為這是企業資料,不會給你留下來的。

當然,你會說,政府的網站或者政府第三方平臺是長期的,但是這樣的資料平臺很不人性化,老百姓不願意用,不方便。

資料會分很多層次,像基於硬體的資料、基於個人關鍵特性的資料是最基本的大資料,這種資料庫不成問題;

越來越多的基於個人需求、興趣、愛好的資料其實是有商業價值的,這種深度的資料非常有價值,但資本是靠不住的,那麼,這樣的資料該由誰來運營?誰來留存?誰要重視這一塊的事呢?

第一就是社群黨組織

黨要真正引領人的思想,這是基層執政的基礎,所以只有他有動力去做這樣深度的事。如果社群的這些散碎資料,或者深度資料不去碰的話,社群黨建實際上永遠都會浮於表面。對於此類社群資料的服務支援應該成為社群黨建的重要內容。

第二就是社群營造機構,應該致力於去推動小而美的社群小資料的積累,社群文化、社群意識、社群概念的形成,這一塊可以有很多創新點。

社群中缺這樣的一個“小資料”,真正屬於全體業主的“大資料”,不是你這個機構的,也不是物業公司的,也不是居委會的。

網路變得碎片化,基於網路服務的這樣的工具也會變得越來越開源,技術已經不成問題,做這樣的“小資料”,變得更加容易,也會很有意義。

當然,你會說我小題大作,小而美的“小資料”,小留存、小記憶,恰恰是社群的文化之魂。如果再過10年、再過20年,這個社群留不下東西,這個社群是沒有文化的。

一個社群如果真正的要去做社群營造,這樣的留存是有意義的。社群“小資料”的服務和自治領域會是一個挺重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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