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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柔"克"剛":從華為和騰訊之爭看軟硬體廠商之間的較量

最近,華為和騰訊的遊戲分成比例之爭,引發輿論普遍關注。而這一事件也將硬體廠商和軟體廠商的利益之爭,擺上了明面。

如果說三七分(硬體廠商拿三,軟體廠商拿七),體現的是軟體廠商的"霸氣";那麼五五開,便是硬體廠商的"蠻橫"。

實際上,遊戲五五分賬的規定是2014年8月,由華為、OPPO、VIVO、聯想、酷派、金立、魅族等7家國內手機大廠組成的"硬核聯盟"所作出的規定。

如今手機行業大變天,除了華為、OPPO、VIVO三家,其他聯盟成員早已被劃入其他,影響日漸式微。然而,五五分賬的規定卻保留至今,成為各家硬體廠商的預設操作(小米的手機遊戲分成比例據說是3:7)。

回想起去年,《堡壘之夜》開發商Epic一度因蘋果商店30%的抽成比例過高,將蘋果告上法庭,很多人聲援Epic,對蘋果群起而攻之的舉動,不免有些讓人慚愧:我們是不是太苛責蘋果了?蘋果在國內手機廠商面前,真是"小巫見大巫"。

以"柔"克"剛":軟體廠商可以繞過手機硬體廠商後臺嗎?

如《王者榮耀》《原神》《夢幻西遊》等知名手遊大作,固然有跟手機廠商叫板的資格,但遇到華為這樣強硬的渠道商,有時候雙方也不得不爭得頭破血流。

有媒體認為,未來隨著B站遊戲中心、TapTap、好遊快爆等新興渠道的崛起,以及資訊流廣告、APP開屏廣告的興起,手機廠商的官方應用商店等發行渠道的影響力會逐漸式微,渠道的價值和優勢也會日漸喪失。

然而,在硬體廠商牢牢掌握手機系統底層架構和後臺控制權之下,即便軟體廠商可以繞過手機廠商的應用商店,透過其他方式出現在消費者的面前,但仍面臨不小的風險:一個"安全警告"或"程式異常",便有可能讓軟體廠商的所有努力前功盡棄——儘管有涉嫌不正當競爭的風險,但相信沒有硬體廠商願意坐以待斃。

依稀記得,移動網際網路剛興起時,各大網際網路公司為XX手機助手、XX應用商店等第三方應用分發渠道爭得面紅耳赤的光景。他們以為掌握了分發渠道,就能攥住入口,分得移動網際網路的一大塊蛋糕,可最後還是紛紛敗給了手機廠商的官方應用商店。

如今,還有多少人在用除官方應用商店之外的第三方應用下載APP呢(蘋果不計)?

另一個邏輯是,如今手機也不再僅僅提供硬體服務那麼簡單了。有了使用者基礎,硬體也可以做起軟體的生意,預裝APP、賣廣告位、抽銷售分成等等。隨著廣告商和內容商的湧入,坐擁上億使用者的各大手機廠商,更有了挺直腰板,和軟體商說"不"的底氣。

小米2019年年報顯示,網際網路服務業務(遊戲收入和廣告收入等)達198億元,同比增長24.4%,毛利高達4成;2020年第三季度,網際網路服務收入達到人民幣58億元,同比增長8.7%。

其他如華為(包括榮耀)、OV等廠商,雖然沒有公佈相關收入情況,但據行業人士透露,OV的網際網路服務收入均在每年百億以上;而作為體量更大,市佔率更高、話語權更強的華為,這塊收入估計更高,大機率會超過每年兩百億。

加之,目前手機行業已經進入存量競爭時代。為了搶奪使用者,各大手機廠商之間已劍拔弩張。手機價格方面也打得不可開交,各種節日促銷、降價。

在硬體利潤越發難掙的前提下,網際網路服務收入便成為盈利的重要手段。而這恐怕是手機廠商,尤其是"硬核聯盟"成員不願調低分成比例的重要原因所在。

以"點"對"面":軟體廠商有機會掀翻硬體廠商的生態嗎?

而另一方面,想起羅永浩曾經對手機的深刻洞見,也不免讓人肅然起敬。

2017年,羅永浩曾在節目《長談》中提到,之所以不顧別人勸說,堅持要做手機,是因為他覺得手機是下一個計算平臺的門票,不喜歡也得做手機,否則下一個計算平臺革命沒有他啥事。

當初很多人可能對這句話不甚理解,如今再看各大手機廠商的佈局和產業版圖,你便能理解羅永浩當初那句話的先見之明瞭。

隨著各大手機廠商紛紛加速AIoT領域的佈局,多年搭建起來的軟硬體生態漸成氣候。其他內容商想要憑藉自身產品的影響力,與手機硬體廠商相抗爭,顯然沒有那麼容易成功。

另外,有人可能會說,去年蘋果藉故疫情原因,有條件地放寬了分成比例,由30%降至15%。但是我們仍要看到,蘋果做出讓步的同時,其護城河依舊牢固。

而隨著蘋果在智慧家居、出行、辦公、教育、音樂、影視娛樂等方面的加速佈局,未來蘋果的生態將更加牢不可破,其強勢地位也不會有太大改觀。而這恐怕也是蘋果面對Epic的"無理要求",堅持底線,絕不低頭的底氣所在。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如今的手機廠商早已不再是單純的硬體廠商,而成為各種軟硬體相結合的一個個生態系統。你可以離開我,但你繞不開我,而這才是最讓人細思恐極的地方。

所以,本次華為和騰訊之爭看似很快便平息了,雙方似乎各讓一步。但從雙方都不願多談細節的情況來看,這樣的結果放在整個大環境下,恐怕也只會是個例。

結語

儘管軟體廠商苦手機硬體廠商的"過路費"久矣,但無論短期看,還是長期看,生殺大權仍舊牢牢掌握在手機大廠手裡。而如騰訊、網易、米哈遊、莉莉絲等遊戲廠商憑藉一兩款爆品遊戲,就敢於和手機廠商叫板的情況,其也只能是"個事個辦",不具備普適性。

當然,如果所有軟體廠商聯合起來,聯盟對抗手機硬體廠商,重新協調分成比例,倒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各家有多大決心以及實際效果如何,恐怕就不好說了。

畢竟"壟斷""不正當競爭"等"尚方寶劍"也不是隨取隨用,隨用隨有效的,而天下也沒有多少"以弱勝強"的案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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