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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阿里巴巴宣佈以20億美元收購網易考拉,並以7億美元領投網易雲音樂。

阿里巴巴再度追逐“音樂夢”,其實阿里巴巴對音樂的追逐從未停止過,那麼這次阿里巴巴領投網易雲音樂能否幫助它完成音樂夢呢?

對於網易雲音樂來說,投入不足,缺少版權資源一直是它的痛,而這次得到了阿里巴巴的大力支援,它能否“翻身做主,把歌唱?”

一,馬雲的音樂夢

馬雲愛唱歌,喜歡音樂,是一個有音樂夢想的人,這不,哪怕是2019年9月10日最後一天上班時的狂歡,也要唱上一首怒放的生命。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馬雲之所以想做音樂的原因,就在於阿里巴巴一位離職的員工王皓。

2003年王皓正式進入阿里巴巴,先後擔任資深程式設計師和使用者需求分析師,隨後他離職自行創業,並建立了蝦米音樂,這也是我們國內最早的數字音樂付費平臺之一。

2013年,阿里巴巴收購了蝦米音樂併成立專門的音樂事業部,王皓正式迴歸阿里巴巴。這也是阿里巴巴正式進軍音樂行業內的開端,隨後,阿里巴巴又收購了天天動聽,開始對音樂市場進行開拓。

2015年阿里巴巴搭建阿里音樂,並選擇音樂行業中的流量人物加盟,分別為知名音樂人高曉鬆和宋柯,他們分別擔任董事長和CEO的職位,然而他們的加入並沒有讓阿里巴巴的音樂事業如虎添翼。

在當時的音樂市場可謂是中原逐鹿,百度、騰訊、網易、阿里巴巴,都在同一條起跑線上。

而真正的拐點出現在2016年

阿里音樂推出一款囊括音樂播放器、直播、粉絲互動等眾多功能的App阿里星球。阿里星球由天天動聽創新而來,將純碎的音樂軟體轉化成諸多功能,然而這樣的創新並沒有讓使用者眼前一亮,反而因為功能太多,導致大量使用者無從適應,負面評價接踵而至。

儘管如此,阿里星球依舊為阿里巴巴的核心產品,蝦米音樂作為阿里巴巴僅有的播放器卻被“打入冷宮”。

蝦米音樂因為阿里巴巴的不作為每年虧損幾個億,但阿里巴巴想要在音樂市場中闖出一片天的初心依舊堅挺,這次阿里巴巴選擇投資網易雲音樂,就為了曲線挽救音樂業務,想要重新佔據線上音樂市場中的一席之地。

對於阿里巴巴來說,與其自己瞎折騰,不如直接跟市場中現有的產品合作,或許這是他們最明智的決定。

對於阿里巴巴和網易雲音樂的合作,可謂是強強聯合,一位有錢,另一位有平臺,互補各自的弱點進行修復式的資源整合。阿里巴巴缺平臺缺人缺經驗,而網易雲音樂想要做強做大,唯一缺的就是錢。

對於做不好音樂又捨不得放棄這塊蛋糕的阿里巴巴而言,和網易雲音樂合作成為了意料之中的事,強強聯合之後,馬雲的音樂夢能否獲得圓滿的成功?

“翻身做主,把歌唱”

不管是騰訊,還是網易雲音樂等網際網路平臺音樂,它們到目前為止還是在做燒錢的內容生意。

音樂版權是各大音樂平臺的核心,隨著平臺之間的激烈競爭,音樂版權的費用也隨著水漲船高,面對內容版權費用居高不下的窘迫,網易雲音樂推出了原創音樂人的扶持計劃,直接將音樂版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由此減少商業成本。

但是這樣的辦法還是“治標不治本的”,畢竟福斯的廣泛需求並不一個原創音樂計劃就能夠滿足的,網易雲音樂買不到版權的痛點仍然存在。在連鎖效應的情況下,資金的壓力也隨之而來。

線上音樂本就是版權爭奪戰,就拿騰訊和網易雲音樂來對比,騰訊擁有著大多數的版權優勢,而網易雲音樂只能在版權的壓力下尋求創新突圍罷了,但這場爭奪戰因為阿里巴巴的加入變得越來越精彩。

2015年時,國家版權局下達版權令,220萬首無版權的音樂在兩個月內必須全部下架,薄弱的版權儲備成為了網易雲音樂發展中最大阻礙。

2016年,阿里音樂連連失利,由此改變了線上音樂的格局,阿里音樂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流向酷狗、QQ音樂等線上音樂平臺,還有一部分成為了網易雲音樂的忠實粉絲。在這場廝殺中,網易雲音樂悄然崛起。此時的網易雲音樂也意識到版權對於平臺而言的重要性。

到了2018年2月份國家版權局介入,導致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初次達成版權合作,雙方的版權授權範圍將達到對方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但核心曲庫還在1%的範圍內,線上音樂市場的版權競爭並未就此結束。

現在,在騰訊音樂強大的版權資源下,網易雲音樂想要在內容上突出重圍,勢必要花費大筆的資金來爭奪獨家版權,而沒錢支付版權費的網易雲音樂在獲得阿里巴巴的支援後,它的未來值得期待。

對於未來的發展網易雲音樂表示,會繼續聚焦戰略,將資源集中在優勢領域,通過創新,為使用者創造出源源不斷的價值,勢必將網易雲音樂打造成自增長的超級產品,幫助更多中國原創音樂人完成音樂夢想。

隨著阿里巴巴的加入,中國線上音樂市場淪落為巨頭爭奪戰,在面對騰訊音樂擁有強大的資源下,網易雲音樂能否打造出屬於超級產品,時間會給我們帶來最終的答案。

從目前來看,網易雲音樂和阿里巴巴的合作,使國內線上音樂市場,由三分天下變為雙雄爭霸的局面,不僅如此,阿里巴巴在電商方面為網易雲音樂帶來的好處也是不容小覷的。

時至今日,線上音樂市場內行業格局生變的大環境之下,音樂版權嚴峻,圍繞內容的戰爭迅速升級,誰能通過不斷地迭代完善產品並在潛伏期打造出一款具有超級產品力的產品後,等待一切到達爆發期就能形成自增長高回報的超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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