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奇虎360公司認為P2P平臺360貸貸網域名及商標涉嫌侵權,奇虎360經營主體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北京聯合中投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雲南貸貸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雲南貸貸網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索賠經濟損失及開支共3000萬。
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不久前終審維持一審原判,三家被告賠償奇虎360公司300萬元結案。
判決書顯示,奇虎公司向法院起訴判令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使用360daidai.com域名,停止在其網站使用複製、摹仿涉案三枚權利商標的“360貸貸網”字樣;判令將涉案域名轉移給奇虎公司使用;賠償償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3000萬元,同時登報道歉。
2016年2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受理此案,凍結並登出涉案域名360daidai.com域名,同時判處三位被告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新浪網首頁連續30日刊登宣告,賠償奇虎360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合理支出48312元。
奇虎360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案件爭議焦點在於賠償數額。奇虎公司認為本案應適用裁量性賠償規則,依據被上訴人利用360貸貸網融到的資金數額、所在行業利潤率等因素確定賠償數額。
然而《商標法》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300萬元以下賠償。故一審法院在法定賠償限額內頂格判處300萬元的賠償於法有據。
2019年12月16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奇虎360公司承擔案件受理費17.6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6月,昆明高新區管委會曾在微博中披露360貸貸網已被公安機構立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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