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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次看到一篇文章《日本歐美為何不發展電商》,內容主旨一句話“日本歐美不發展電商所以實體經濟好,商鋪經濟繁榮”。這類觀點文章確實看過很多,以我15年的網購和房地產經驗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經歷。

2006年,經朋友在“拍拍”上第一次網購一雙鞋199元+快遞費28元共計227元,實體店報價299元,網購比實體店便宜72元。當時最擔心的是產品是否是假貨和售後。收到貨後打消了假貨的念頭,網購體驗感超好,開始走上了網購道路。

透過B2C B2B網購較多,在淘寶、亞馬遜和噹噹網三家消費為主。

後來就是大名鼎鼎的京東:

繼續推動,因為貓狗大戰,亞馬遜與噹噹慢慢掉隊,天貓和京東脫穎而出,主導了“1111”和“618”,開啟了電商節。

說法一:歐美日本發達國家不發展電商。

亞馬遜 ebay誕生於歐美,噹噹老闆是“海歸”,阿里巴巴大股東是日本人…在電商行業,歐美日本是0到1,中國是從1到100。

歐美日本不是不發展電商,而是沒有中國優勢,包含:強大的消費群體、高效的物流體系、較低的人工成本三大優勢。

形成了三大體驗:一名快遞員每天可以送50單快遞、相隔千里隔日到達、一件快遞費8元[中國贊]

這是歐美日本發展電商的最大軟肋,中國最大的優勢。

說法二:電商造成了實體商鋪的虧損,造成了失業。

這就一個非常經典的打賭開始講起,馬雲和王健林曾經辯論“未來,電商和實體誰能成為消費主體”。現在看來,馬雲贏了,王健林沒輸。標準化的產品,電商慢慢取代商鋪。體驗式的服務,實體店依然地位穩定牢固。

可以預測今後這種體驗會繼續加深,這就是消費升級。電商提高了貨物週轉速度,提升了效率,降低了產品售賣價格,變相提高了消費者的消費能力。要說電商搶了誰的飯碗,當然是“中間商”。電商對生產商、消費者和物流企業三者有利。對商鋪房東和中間商有害。

至於說電商造成了大量失業,這就要辯證思考了,看看滿大街的快遞員你就知道了,電商大大促進了就業。

說法三:電商與實體是否衝突。

有人說網路是第四次革命,中國提出了網際網路+概念,這是在技術革命下的市場重新洗牌,並不存在衝突問題。

汽車的發明代替了牛馬

電燈的發明代替了蠟燭

紡織的興起代替了樹葉

…………

大清亡了,面向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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