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朋友或網友問我類似當前大型或知名網際網路企業怎麼樣的問題,現就此問題做一個總結回覆。主要有以下以方面:
1、網際網路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大型知名企業的贏利水平普遍較高(受眾的龐大),員工的待遇也會較一般企業高出一截;
2、這些企業的目標,多是要改變大眾或行業的認知或習慣,善於整合當前最新的思想或技術,快速打造出對口方案;
3、針對以上的對口方案,通常會有第一批使用者埋單(行內稱為智商稅),而企業會在其中不斷積累、改進、最佳化方案,來打造產品,這就是網際網路企業先賣概念,再在實踐中形成產品,然後推廣的策略;
4、網際網路企業的發展和贏利的本質,決定了其打造的是引領使用者,快速複製的產品效應來讓利益指數增長;而對於定製化較高的產品本身,是其不善於,也不情願完成的(利益嚴重縮水,不符合其贏利目標);
5、從企業團隊來講,由於員工待遇較高,會有很多專業大拿加入,這就是所謂的精英配置和豪華陣容;同時,團隊的扁平架構,必然崗位分工太細,導致團隊成員之間,平行團隊之間的gap太多,工作鏈條必然太長太慢,從而導致團隊的配合出現各種問題,團隊往往處於一種“朝氣蓬勃的亂七八糟”狀態中;
6、從員工狀態來講,只要不觸犯企業規則,相對自由;企業基本不提倡“為企業奮鬥終身”的人文文化;個人只要把握好自己,做好本職工作,成員間的gap再大,也不會落在自己身上,哪怕最終團隊沒有完成任務,也不會讓個人受到很大影響;
基於以上網際網路企業的特點和運營方式,這樣的企業更適合長期的技術推廣,而且資金投入充足的專案;而不適合短期內攻堅克難,執行效率極高的專案。
從面對的客戶來講,首先適合to C,其次是to B、最後才是to G。我們可以發現,在實際的案例中,大型知名網際網路企業,在to C的成功案例彼彼皆是;在to B的成功案例銳減;而在to G的成功案例幾乎沒有(大家可以內部考量)。
在當今的社會認知中,大型知名網際網路企業,往往被神化,請大家客觀理性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