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支付寶為啥還沒開始集五福?
哈嘍大家好
今天的頭一件大事
畢竟今天,每個人都出現了以下表情
不過,相對於賬單的釋出
廣大網友更在意的卻是
“今年有沒有集五福?”
每年支付寶帶來的套路
除了花唄、螞蟻森林等等
這不,今年“集五福”還沒開始
不少網友有點“按奈不住”了
還有人懷疑
“是不是支付寶又要憋大招套路我們了?”
網友:“沒有五福,感覺少了內味兒”
年年集五福,年年“被套路”?
雖然說的都是多少多少億
最後拿到手也就幾毛錢
為啥大家依然這麼期待?
沒有還覺得不習慣?
(別人不知道,我是真想一夜暴富啊!)
每年集五福的時候
那些八百年不聯絡的老同學
終於不是找你借錢、通知結婚
讓你給他家72號娃投一票了
其實說白了
就是“圖一過年的氣氛”
湊個過年的熱鬧,大家玩一玩鬧一鬧
比如說每年搶紅包
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到手兩塊五
但是依然能帶給我們很多的歡樂
那麼
每年的支付寶的五福
過年搶紅包
背後到底隱藏了多少會計知識呢?
我們今天來科普下~
1.集五福基於支付寶的推廣支出應該作為市場營銷支出及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對於廣告來說,當然應該同時結轉廣告的成本,作為主營業務成本來核算。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以上,核算了支付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順便說一下,這裡之所以用其他應付款,是因為支付寶作為一個資金池,他雖然將紅包發出去,但其實是在資金池內流動,並不流出他的銀行存款。
最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使用者提出紅包到銀行卡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最後的最後,廣告核算主營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
最後的最後,這加上稅合計超過五福的N億的紅包,在銷售費用和主營業務成本之間如何分配,我們就無從得知了。
既然說到支付寶、微信的紅包,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支付寶和微信轉賬如何做賬,這和我們會計的工作息息相關。尤其是年終了,公司老闆給員工在微信上發紅包,會計們該如何處理呢?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在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基本概念解析中說到:
九、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該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六方面資料中,第三項必備資料為“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在對方法律主體消失或者處於“停滯”狀態的情況下,現金方式支付的真實性將無從考證,為此《辦法》對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 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 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支付憑證,也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賬單或支付憑證等。
收到款截圖最好打印出來相關的賬單或是明細,這樣也算是有原始憑證,否則沒有相關的憑證不好證實。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購買貨物時:
借:庫存商品
貸:其他貨幣資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開發票(這裡不考慮稅了)
借:應收賬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收到錢
借:銀行存款 99.9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0.1
貸:應收賬款 100
關於微信轉賬如何做賬的相關問題,相信看完本篇文章,應該有所了解。對於微信轉賬做記賬,值得一提的是,收到款截圖最好打印出來相關的賬單或是明細,這樣也算是有原始憑證。
疑問:
我們公司是私人企業,人也不多,老闆挺會用人,哄得員工工作都挺賣命,我們經常收到老闆用微信給發放的紅包作為日常獎勵,每次雖然不多,但是次數多,因此每個月紅包有時高達幾千元,我主要是問一下,這些紅包所得我們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覆:
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提醒:
1、若是企業給員工發微信紅包按“工資、薪金所得”所得繳納個稅,由企業代扣代繳。2、企業派發給社會上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按“偶然所得”代扣個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20%,可以根據相關合法憑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3、應納稅額不足1元免徵個稅,換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紅包免徵個稅。
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網路紅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稅總函〔2015〕409號)規定:
一、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應按照偶然所得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 二、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且用於購買該企業商品(產品)或服務才能使用的非現金網路紅包,包括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以及個人因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路紅包,屬於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價格折扣、折讓,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