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P2P網貸機構並不好過。
“整頓、清理、取締”,有人認為中國P2P生於2007年,卒於2019年。
九省份發文取締P2P網貸業務2019年1月,《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即“175號文”)下發,P2P行業持續加速出清和良性退出。
梳理顯示,2019年已有多個省市對轄內網貸機構的P2P業務進行清退。目前,已有山東省、湖南省、四川省、重慶市、河南省、河北省、雲南省、甘肅省、山西省,共9省市宣佈取締P2P網貸業務。
最近對轄內全部P2P網貸機構的P2P業務予以取締的是山西省。
近日,山西省宣佈對“晉商貸”等26家P2P網貸機構的P2P業務予以取締。同時對15家在營P2P網貸機構進行了行政核查,結果顯示15家在營機構P2P業務均不符合“有關規定,予以取締。要求在營P2P機構停發新標,並限於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場出清。
而最早行動的是湖南省和山東省,2019年10月中旬,湖南和山東金融監管局分別釋出公告稱,轄內網貸機構的P2P業務未有一家通過驗收,將全部予以取締。
隨後,2019年11月8日,重慶市金融監管局網站釋出公告,對重慶市內機構開展的P2P網貸業務一併予以取締。
2019年11月15日,河南省金融監管局官網釋出《河南省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公告》稱,2016年以來,河南省網路借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並研究確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擬登出網站備案編號的網路借貸平臺名單。
2019年12月4日,四川金融監管局釋出網路借貸行業風險提示,按照整治要求,對四川省業務不合規網貸機構及省外未經許可的網貸機構在川開展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2019年12月12日,雲南省金融監管局釋出”關於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市場退出的公示(第六批)“,公示稱雲南省至今沒有一家平臺完全符合國家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整治安排,對所有納入整治範圍的網貸機構全部取締退出。
2019年12月13日,河北省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網路借貸風險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關於對河北省內開展P2P網貸業務機構行政核查結果的公告》稱,全省未有一家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完全符合”一個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全部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2019年12月19日,甘肅省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表示,經甘肅省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研判確定,對甘肅省目前註冊的28家P2P網路借貸公司通過四種途徑全部退出市場。
網貸機構的出路?P2P行業不容樂觀,留存下來的平臺日子也不好過。
清退潮中,P2P平臺的表現各不相同,有釋出良性清盤公告,隔天就被立案的平臺;也有立案後依然可以繼續兌付的平臺;還有依然在運營沒宣佈良退,卻已然開始了三折收割的平臺。
目前,有部分省市還剩下一些一枝獨秀的網貸平臺,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
2019年10月底,有網路傳聞稱”上海及全國全面結束P2P“,後被上海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證明為不實資訊。
2019年11月15日,有自媒體釋出訊息稱,北京市正醞釀全面取締所屬區域P2P網貸運營機構,相關執行方案已落地到所屬地執法機構。隨後該文章顯示,此內容因違規無法檢視。
“截至目前,未收到相關指示。”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發布闢謠宣告表示,一切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整治工作,均按照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部署及安排穩步推進中。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1月27日,一份關於P2P網貸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的檔案出臺,即《關於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整治辦函〔2019〕83號,簡稱83號文),83號文由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名義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下發,意在為網貸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提供製度依據。
根據83號文,網貸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有明確的資本金要求。對小貸公司的資本要求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其中,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貸註冊資本不低於0.5億元;全國經營的小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而且,首期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5億元,不低於轉型時網貸機構借貸餘額1/10的要求。
“83號文其實是給網貸的最後出路。”有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態度用大白話說就是,這段時間內:有問題的平臺該暴露就暴露出來;該清退的就清退;該經偵立案的立案,該轉型的轉型,實力雄厚的平臺衝刺小貸牌照或者轉型消費金融,去拿牌當正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