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宣告中稱,公司已經回答了執法部門官員的所有詢問,並移交了公司所能獲取的所有資訊。蘋果表示,公司在1月6日收到了第一次詢問,但是直到1月8日才接到有關第二部iPhone的通知。
蘋果還披露,公司的工程團隊已在近期舉行了一次電話會議,為FBI提供額外的技術協助。
微軟CEO薩蒂亞·納德拉(Satya Nadella)在1月13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達他的意見。一方面,納德拉重申了公司反對在加密中留後門的立場;另一方面,納德拉也表達了未來通過法律和技術手段,找到解決方案的可能嘗試。
納德拉說:“我確實認為留後門是一個可怕的主意,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我們一直在強調隱私和國家安全。對此,我們需要某些法律和技術解決方案,才能同時滿足隱私和國家安全。”
據悉,這不是蘋果第一次拒絕FBI類似的要求。2015年,美國加利福尼亞聖貝納迪諾縣發生槍擊案,警方要求蘋果解鎖凶手的iphone 5c,要求蘋果為FBI開發後門來訪問裝置,遭到蘋果拒絕。
FBI以蘋果無視法院命令為由起訴蘋果。最終,找到一傢俬人公司幫助其解鎖手機後,撤銷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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