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最近有一些操作引起了很多賣家的不滿,首當其衝的就是退款不退貨了。
除了亞馬遜外,沃爾瑪和塔吉特公司也向一些希望退貨的消費者傳遞了一條新資訊:保證退款但不需要退還貨品。
這一政策引起了很多賣家的不滿,不過賣家不必擔心,這不是針對所有產品的,只是部分產品。目前的訊息是,該政策僅適用於處理退貨成本等於或大於產品本身成本的商品。
亞馬遜表示正在使用AI來決定:處理退貨是否具有經濟效益。
亞馬遜說,對於廉價商品或超大件商品,這些商品會產生高昂的運輸費用,賣家退還商品原價,並讓客戶保留或捐贈產品,可以給賣家節省成本。
這就意味著,亞馬遜將透過AI根據這個產品的價值,去判定該產品值不值得退貨;如果不值得,將直接對買家“退款不退貨”,而這個產品的成本將由賣家自行承擔。這種方式對買家來當然是百利無一害的,但是對賣家來說是弊大於利的。因為賣家可能會遭到頻繁退貨,無緣無故遭受損失。
2020年年底,亞馬遜也釋出了一則延長2020年11月和12月配送的商品的退貨期限的通知,並且亞馬遜表明,買家可以在2021年1月31日前退貨。當時就遭到了很多賣家的吐槽,一個產品使用了3個月還可以退貨。這無疑是給了一些買家惡意退貨的契機,更過分的買家可能還會留下差評。
其實一直以來亞馬遜的退貨政策都偏向買家的,既然政策已經是這樣了,賣家無法改變,那就只能多想想辦法減少損失了。
對於未收到貨就發起退貨的情況:
不管是FBA賣家還是自發貨賣家,若買家還未收到貨就發起退貨,產品未發出的就可以直接截下,給買家全額退款;產品已經發出但買家還沒有收到就儘快與買家協商,儘量讓買家先看產品是否喜歡再決定退貨;若買家堅持要退貨的,儘快與買家協商是否可以還部分款項,並將產品送給買家,從而減少來回運費損失。
注意:產品貨值比較高的情況下,建議還是讓買家拒收吧,這樣產品就會被退回亞馬遜倉庫或是海外倉,還可以進行二次銷售。
對於收到貨發起退貨的情況:
若買家已經收到產品但是要退貨,對於FBA賣家來說,要是產品沒有受損,就進行二次銷售;如果產品受損嚴重,直接銷燬;如果產品受損不嚴重,退回海外倉維修後再二次銷售。
對於自發貨的賣家來說,有兩種情況,一是亞馬遜自動批准買家退貨,二是需要賣家同意批准之後,買家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賣家首先要做的就是諮詢買傢俱體的退貨的原因,並根據買家的回覆和產品價值決定下一步動作。
貨值不高,建議直接送給買家,並與其協商留好評。貨值高的產品,與買家協商部分退款;若協商不行,建議走正常流程。讓買家退貨到當地美國地址,貨代從美國地址把貨拿回國內交到自己手中後,再進行退款。如果有海外倉,可以讓買家把貨退到您的海外倉地址。今年的退貨多於往年,賣家在處理退貨問題時一定要注意與買家溝通,並根據每個買家的需求不同,制定不同的退貨策略,在保證自己的利益下,儘量滿足買家的要求,減少糾紛的發生。
不怕亞馬遜沒有天理的退貨政策,就怕亞馬遜運營不懂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