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近日做出了與iPhone、Mac及其他裝置中使用的Wi-Fi晶片有關的裁決。
週三,加利福尼亞聯邦陪審團命令蘋果及零部件供應商博通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11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原因是這兩家公司侵犯了這所知名大學的三項資料傳輸專利:美國專利7116710、7421032和7916781。
這些專利採用的方法是802.11n和802.11ac這兩項WiFi標準中所用的糾錯技術的基礎,具體來說涉及博通晶片中的IRA/LDPC編碼器,IRA指不規則重複累積碼,LDPC指低密度奇偶校驗。
九人陪審團經過兩週的審判後商議不到5小時就作出了裁決:自2010年以來,蘋果和博通侵犯了加州理工學院三項專利中的五項所有權。
陪審團駁回了加州理工學院的這一指控:自2016年訴訟提出以來,這兩家公司一直在有意侵犯其專利。
博通是此案的第一被告,蘋果之所以被列為第二被告,是由於它在iPhone 5及後續款式的智慧手機、iPad、MacBook Air以及蘋果手錶等產品中使用博通侵權的WiFi晶片。
該技術與2010年至2017年數億部iPhone、iPad、Mac及其他裝置中所使用的Wi-Fi晶片有關。蘋果在法庭檔案中辯稱,它理應與2016年提出的這起訴訟無關,因為它與其他許多手機制造商一樣使用現成的博通晶片。
蘋果辯稱:“加州理工學院針對蘋果的指控完全基於蘋果的iPhone、Mac以及支援802.11n或802.11ac的其他裝置中使用了涉嫌侵權的博通晶片這一點。博通製造被指控的晶片,而蘋果只是產品中含有被指控晶片的間接下游廠商。”
加州理工學院在一份宣告中稱,它對該裁決“感到高興”。加州理工學院稱:“作為一家非營利性高等教育機構,加州理工學院致力於保護智慧財產權,以履行其使命,即通過與教學相結合的研究來擴大人類知識、造福社會。”
長期以來,博通一直是蘋果裝置的主要部件供應商,為iPhone、Mac及其他裝置提供數量眾多的Wi-Fi、藍芽及其他連線晶片。該公司上個月在報告年度財務業績時表示,上一個財年的收入中大約20%來自蘋果。隨後在上週,博通表示已簽訂了為期多年的協議,為蘋果提供無線部件。博通稱有望從該協議獲得150億美元。
此案本身因一位關鍵人物的特別證詞而備受關注:博通工程師Alvin Lin,他是頗有爭議的大多數技術的首席架構師。Lin本人沒有出庭作證,此舉促使加州理工學院控訴博通“把他藏了起來”,這家晶片設計公司否認了這一說法。
出示給陪審團的這份特別證詞顯示,被問及當時他人在哪裡以及從何處獲得碩士學位時,Lin似乎一頭霧水。他告訴一臉困惑的審問人員,我不明白這個問題。後來被問及是否知道低密度奇偶校驗是什麼(他為博通晶片裡面所含的該技術編寫了原始碼)時,他同樣一問三不知。
一項涉及金額高達11億美元的裁決對於專利行業而言值得注意。近十年前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其專利時,陪審團在2012年的審判中命令三星因抄襲iPhone設計向其競爭對手支付逾10億美元的費用。這個金額在當時被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後來數額下調;這兩家公司在2018年最終就這起訴訟達成了和解,具體金額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