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網友們看到“微信用”商標,90%以上的人首先聯想到的都是騰訊旗下的微信軟體,所以對於阿里巴巴申請“微信用”商標是否存在劍指騰訊的嫌疑,引來一眾網友的質疑。
近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作出第1663期商標公告,初步審定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申請的第13812101號商標“微信用”核准註冊。該商標被核定使用在第41類電視文娛節目、出版等服務上。
(圖片來源/商標局截圖)
其實,阿里巴巴早已做好商標佈局,2013年12月26日阿里巴巴曾在一天之內申請了7件“微信用”的商標註冊,服務類別涵蓋金融服務、文具傢俱、計算機終端通訊、娛樂出版等方面。但此後均被商標局駁回。
阿里巴巴在7項相關商標申請接連折戟後仍向商標局申請駁回複審。其中,核定使用在第09、16、35、42類服務的“微信用”已被宣告商標無效。核定使用在第36、38類服務的“微信用”商標仍在駁回複審程式中。
就算是最近初審公告的這枚41類,也經歷了數次駁回。
(圖片來源/商標局截圖)
阿里巴巴認為:為解決小型企業信用貸款而推出的一款服務,並認為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第9452607號"微信"商標、第12859370號"微信"商標區別明顯,未構成近似商標。
原商評委認為:阿里巴巴申請的“微信用”商標指定使用的“培訓”等服務與第12859370號"微信"商標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務屬於類似服務,且二者在文字構成和呼叫上相近、不易區分,若使用在類似服務上,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同時,阿里巴巴申請“微信用”商標指定使用的“書籍出版”等服務與第12859370號"微信"商標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務不屬於類似服務。故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書籍出版"等服務上的申請應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