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全國“停工令”再升級,這些地方的建築企業,疫情解除前不得復工!此外,不少大企業,例如阿里、騰訊、位元組跳動等企業宣佈再次延遲復工。而關於假期與延遲復工日等的定義,也有很大區分!疫情在逐漸被控制,隨著假期的結束,各地區都有些許企業於本週一開始了復工,但是在部分地區,卻再次宣佈繼續延遲復工,甚至有順延至3月16日的情況!
部分地區“停工”升級阿里騰訊等宣佈繼續延遲復工截至今日,多省原定2月10日復工,但是隨著疫情的影響,很多省市又再次釋出通知順延復工日期,有個地區明文要求疫情解除前、不得復工!
PS.有的省份具體復工時間以當地有關通知為準。
此外,不少大企業,例如阿里、騰訊、位元組跳動等企業宣佈再次延遲復工。
超六成企業延遲復工假期VS復工等定義有很大區分!根據智聯招聘近日公佈的《2020年春節企業復工情況調研報告》顯示:超六成企業延遲復工!其中41.7%的職場人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計劃2月3日復工,18.9%將復工時間延長到2月10日,18.3%是復工時間不確定,觀望中。
再分城市來看,復工後各城市的工作地點也有所側重,選擇安排員工回到公司辦公的企業依然是主流,不出意料的是武漢佔比最低,僅為22.5%,同樣作為疫情高發區的幾個浙江城市佔比也較低。
而對於疫情期間國務院和各地方政府釋出的系列復工和假期延長相關公告,部分網友表示“太難了!到底哪天是假期哪天是休息日?”為幫助大家理解“延長假期”和“延遲復工”之間的區別,注會菌做了一個簡單的劃分。首先,結合大部分企業情況以及國家和地區出臺的相應的要求,多數企業的復工時間可分為:春節假期結束後2月3日開始,地區釋出的企業復工復產通知的2月10日開始(以大多數地區釋出的時間為例)以及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因工作需求進行遠端辦公。之間的區別如下:
可以看到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薪金計算方式,我們作為財會職能人員,應該明確把控上述的放假時間、薪酬核算以及相關情況的處理。
政策通知頻出你的工資算對了嗎?根據人社部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我們可以看到關於工資發放的最新情況!
意見總共有五部分共12條,其中關於大家最關心的工資待遇問題意見如下:
Q:春節延長假上班,工資怎麼算?A:先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Q:被隔離了,還能領工資嗎?A:隔離期照常發工資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區、市)印發的通知也都明確提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Q:春節法定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發?A: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工資四川、雲南等省明確,春節法定假期期間(1月25日—27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工資。
Q: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A: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Q:不定時工作制此次應如何安排?A:針對不定時工時制,員工的薪酬核算不受此次疫情假期的影響。綜合工時員工應當按照其綜合工時的計算週期核心準出勤小時數,超過部分按1.5倍計算加班費。所以,你現在會算自己的工資了嗎?
多地出臺政策延繳緩繳社會保險費!
另一方面,除了工資外,為了共同防治疫情,各地區都出臺了最新的相關社保延長等通知!
(1)上海
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釋出了相關通知,通知表明,將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等政策,具體如下:
(2)北京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釋出《近日出臺人力社保系列措施 全力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動態:
北京市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於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3)黑龍江
(4)重慶
重慶市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徵收期可延長至4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5)山東
山東省對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6)河南焦作
篇幅有限,不在這裡一一列舉,大家可以去各地區人力社會保障局官網自行檢視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