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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曾說,阿里巴巴創立的初衷是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但現在的生意參謀,卻遭到一些商家吐槽,認為現在的淘寶是把商家當韭菜割。

生意參謀低價版只能看 10 個寶貝,新加的七天才能取消,也就是七天只能看 10 個競爭對手。這對需要大量資料分析的賣家根本不夠,需要用 9000 的版本,才能看到 55 個對手。

實際操作上,根據賣家反饋,比過去 3600 和 800 的版本更繁瑣。過去 3600 可以看全類目,多類目的賣家買一個就行了。現在不行了,如果你做三個類目,要分析足夠的對手,就要 27000,而且沒過去好用,不能直接看單量。

另外,保證金的門檻也提高了,賣家要壓更多錢在淘寶,經營壓力會更大。

還有淘寶指數,以前都是直接給真實資料,現在變成模糊的了,沒以前的好用。

總之,哪哪都需要花錢。

在寫下面的內容之前,首先想問一個問題:生意參謀大家覺得有過去好用嗎?

原以為生意參謀不斷更新是為了解決最近的各種BUG,修復使用體驗。

而今天明顯不如老版好用的功能增加付費補充支援,充分展現了淘寶利用資料創收的能力。

生意參謀賣家們到底是買呢,還是不買呢?

這個問題對很多中小賣家來說,不由心,只取決於各自的盈利狀況。

對很多盈利情況還可以的賣家來說,為了能再次及時看到同行的渠道入口變化,9000的都抗下了,也不差再多個1W的了。

淘寶這次的收割目標,主要是這些賣家。

再次佩服淘寶擠海綿的能力。

而盈利情況已經不樂觀了的賣家,9000都抗不下來,自然很難為這個功能掏錢。

但是大家有沒靜下心想過,生意參謀的很多功能,很多競品資料,對賣家對市場,到底是有利的,還是惡性循壞的?

對於已經掌握了資料分析,適應了淘內競爭的賣家來說,如果讓對手看到了自己的資料,自己也必須能看到對手的資料。

在權重和市場的爭奪戰中,如果被對手看光卻對對手所知甚少,我們就只能等著被對手找到破綻打蒙,難有還手之力。

想要在這個競爭激烈,變化很快,權重又不透明的市場更好地生存下去,生意參謀的錢,該掏就必須得掏。

這個大資料競爭的規則,是淘寶定下的,大部分賣家,都是圍繞著淘寶制定的遊戲規則在走。

但是,大家拋開淘寶的遊戲規則,站在淘寶之外,再來看待這個事呢?

如果大家都看不到對手的資料,競爭環境,是否更加公平?

生意場上的創造力,是否更能獲得出其不意的效果?

店鋪的成長方向,會不會在模仿和自主創新間,產生新的傾斜?

而現在,淘寶規則下獲取資料公平的成本越來越高,高到很大一部分賣家已難以承受。

大小賣家的資金實力本身差距就大,市場將進一步利於寡頭。

當獲取資料公平的成本如此之高時,非常想問一句淘寶:賣家是否有權力,不將自己付出那麼多錢和精力才得到的資料反饋,向對手和市場公開?

生意參謀每一次採集賣家的單品資料店鋪資料,將這些實際上屬於賣家商業機密的資料,高價展現給其他賣家時,從法律角度看,真的就不需要經過賣家的每一次同意嗎?

在賣家使用資料服務的時候,就不該有決定自身店鋪哪些資料可以公開,哪些資料不允許公開的權利嗎?

生意參謀的這種行為,真的是一種合理合法的行為嗎?

現實生活中,哪個賣家會把自己的爆款資料,店鋪資料,給陌生人或對手看?

又有多少賣家,是連店鋪名稱,多不願意多讓一個人知道的,哪怕是朋友?

在利益面前,淘寶就真的這麼不懂賣家嗎?

小編的看法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立場。

阿里本質上是個商業公司,賺錢是一定的。站在賣家的立場,生意參謀不斷更新背後是割韭菜;但站在平臺的角度看,淘寶是在通過各種手段篩選商家,留下有實力的商家,應對經濟下行與競爭對手帶來的衝擊。

幾年前,廣州有一家賣竹升面的麵店上了《舌尖上的中國》。爆紅之後,麵店自然客似雲來。鬱悶的是,業主緊接著就提高租金了。

按理說,無論憑藉的是實力還是運氣,生意火爆都只是麵店自己的事,跟業主無關。可業主眼紅麵店賺更多錢要加租,你也無可奈何,因為那是他的合法權利。

無論線上還是線下,無論淘寶還是其它平臺,哪裡都是一樣的。平臺有平臺的利益所在,賣家有賣家的利益所在。一個要利潤增長,一個要生存空間,最終都是雙方博弈的結果。

雖然很無力,也只能對大家說聲“加油”。

如何快速學會淘寶店鋪運營,打算深入了解這個行業的朋友,可以關注後私信我“淘寶”兩個字,讓你少走一些彎路,抱團取暖、有問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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