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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對打工人下狠手
強迫員工接受10小時大夜班,否則走人
據善世獲悉,昨日,亞馬遜在芝加哥的DCH1倉庫通知:要麼自願報名參加十個半小時的大夜班,要麼另謀高就。新的工作流程直接取消了白天的班次,所有分揀準備崗位都是“大夜班”,從凌晨1:20工作到中午11:50。亞馬遜員工稱這種工作方式為“graveyard shift”,墓地式輪班。
據善世瞭解,其實,十個半小時的大夜班,亞馬遜早就在很多個倉庫開始推行了,只不過輪到了一向頭鐵的DCH1倉庫,才鬧上了媒體。
所以,在這個倉庫的方案中,亞馬遜選擇了直接撤銷關閉。
不打官司,不解散公會,甚至連當面交涉都免了,亞馬遜藉著業務更新的機會,順手拔掉一個一直讓自己頭疼的釘子。
這屆資本家,不得不說手段高明。
但是,在善世看來,這個世界沒有不透風的牆,即使亞馬遜即使撤銷關閉倉庫,但是俗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亞馬遜所作所為現已公佈全球,不僅品牌形象極度受損,而且導致亞馬遜的信譽與聲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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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還有沒有更狠的?
有!
另外,據善世瞭解,亞馬遜對員工更狠的是,用AI監控員工工作,效率低當場開開除!
據善世獲悉,2019年,媒體曝出亞馬遜自己建立了第一套監督倉庫工人工作狀態的的AI。
你的工作量、休息時間、效率都被AI看在眼裡,甚至績效評定、辭退決定等等都是AI把握。
有的工人自述,甚至被逼得用瓶子上廁所。
在善世看來,這與這次的“大夜班”事件,如出一轍……被波及到的亞馬遜倉庫員工,抱怨說:“貝佐斯自己馬上要退居二線,但他仍然支配著每一名工人的生活,以前,還只是工作時間,現在連休息日也不放過。”
因為,如此高強度勞動,下班後也只能休息,否則根本難以再回去上班…..
03
結束語
面對亞馬遜的所作所為,不少網友直呼:扎心了,員工也是人啊~
臨近春節,善世發現,不少企業也有安排員工加班的需求,在上班、加班安排上,善世律師團隊想提醒各企業,切記要做到合理合法,避免出現勞動糾紛,輕則賠償了事,重則品牌影響受損,間接損失不可估量。
善世研究院擁有強大的專家團、律師團、新聞團,眾多知名勞動法律、人力資源、企業管理專家以最新的政策、豐富的經驗、實用的技巧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優質服務;同時與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司法機構和新聞媒體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建立了遍佈全國及時有效的企業維權網路,能夠最大限度幫助廣大企事業單位維護權益。
下面是善世律師團隊為企業整理的幾個春節用工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2、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據善世獲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法也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