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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的《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營造良好網路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手機、4G或wifi已經是現代網民的標配,微博、微信、抖音……每天不刷上一會兒總覺難受,當我們藉助網際網路的便利自由瀏覽閱讀免費、快捷、海量的網路資訊時,網路暴力、人肉搜尋、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行為也在汙染著網路生態。

而《規定》的出臺,有利於建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網際網路內容建設,落實網際網路企業資訊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路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

人肉搜尋、流量造假都屬於違規

在網路出現“誇誇群”之後,“互懟群”“互噴群”也相繼出現,群友之間毫無理性地謾罵指責,嚴重汙染了網際網路環境,也成為網路暴力滋生的土壤。人肉搜尋更是網路暴力的升級版,四川德陽的安醫生在泳池裡與兩個男孩發生爭執,事後安醫生在網路上遭到人肉搜尋,給當事人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還有2019年5月份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判結全國首例“暗刷流量案”,以及10月17日,某微博大V賬號因暗刷流量被商品推廣者揭發一事,都把流量造假推上風口浪尖。

根據《規定》第四章第二十四條,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不得通過人工方式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註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使用者賬號等行為,破壞網路生態秩序。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路空間是家園,不是製造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間。

不得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根據《規定》第二章第六條,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釋出含有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內容的違法資訊。

網民在行使自己權力表達自己意願的同時,又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擔當相應的義務,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樂享網路,把網路生態維護好,把網路空間建設好,共同營造億萬民眾更美麗、更乾淨、更安全的精神家園。

嚴禁侮辱、誹謗、威脅、散佈謠言,侵犯他人隱私

近日,國家網信辦指導地方網信辦對群眾舉報的“皮皮搞笑”網路社群平臺釋出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害短視訊、散佈恐慌情緒等資訊內容進行嚴肅處理,第一時間進行應用商店下架處置;對“網易財經”“新浪微天下”“穀雨實驗室”“史上最賤喵”等網路賬號違規自採、傳播不實資訊等問題,及時進行處置。

根據《規定》第四章第二十一條,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利用網路和相關資訊科技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散佈謠言以及侵犯他人隱私等違法行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正所謂,造謠張張嘴,闢謠跑斷腿。在人人皆可為自媒體的時代,追求真實的內容建設才能為網路空間提供生命,只有人人蔘與、人人共建,才能為網路空間提供力量。網路空間不是違法者的樂土,而是守法者的家園。

不只上文列舉的條款,《規定》對於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網路行業組織都進行了相關規定。這就需要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率先承擔責任,規範自身行為,當然,網民自律也必不可少。

網路空間是億萬網民共同的精神家園

網路空間是天朗氣清、生態良好

還是烏煙瘴氣、生態惡化

事關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也關係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的權利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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