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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譯者一介庶民

Apple公司成立於1977年,總部位於加州庫比蒂諾。Apple是設計和銷售量產個人計算機的早期先驅。如今該公司“設計、製造和銷售智慧手機、個人電腦、平板電腦、可穿戴裝置及配件,並銷售各種相關服務。”

Apple的硬體產品包括iPhone、iPad、Mac、Apple TV以及AirPods;其Services業務包括App Store、iCloud、AppleCare、Apple Arcade、Apple Music、Apple TV+以及其他服務和軟體應用。Apple將其服務和軟體應用與產品緊密整合在一起,以確保為消費者提供無縫體驗。

Apple財報將主營業務分為兩大類:Products和Services。2019財年,Apple實現總收入約2600億美元,同比下降2%,但較2017年增長近13.5%。公司當年毛利率為37.8%,毛利潤983億美元。截至2020年9月,Apple是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並於2020年8月成為首家市值達2萬億美元的美國上市公司。Apple股票在2020年前8個月上漲了60%。

iOS在美國超過一半的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上執行。在全球範圍內,Apple在智慧手機市場的份額不到20%,全球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合計約25%執行iOS系統。2018年,Apple售出了第20億臺iOS裝置,預計到2021年將售出第20億臺iPhone。

Apple還擁有並運營iOS應用商店App Store。Apple於2008年推出App Store,它強調應用開發者可觸達155個國家的消費者,超過2700萬應用開發者已在其中釋出了數百萬款應用。

Apple認為App Store在美國創造了150萬個就業崗位,在全球範圍內為應用開發者創造了超過1200億美元收入。根據Apple的資料,包括直接銷售應用程式、應用內購商品和服務以及應用內廣告在內的應用商店生態系統去年帶動美國經濟活動超過1380億美元。

除了小組委員會對Apple市場力量和行為進行的調查外,聯邦反壟斷機構還在調查其是否可能違反美國反壟斷法。2019年6月,《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報道稱,美國司法部已開始調查Apple可能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Apple還因反壟斷違法和反競爭行為受到多國調查,以及在美國受到私人反壟斷訴訟。

此前,美國司法部和33個州的總檢察長起訴Apple在2012年策劃操縱電子書市場定價的陰謀。Apple被發現違反了州和聯邦反壟斷法,被迫支付4.5億美元。2010年,美國司法部稱Apple與其他幾家科技公司合謀,以消除僱傭員工方面的競爭,後來Apple透過與其他公司達成4.15億美元的聯合和解協議,解決了受影響員工的集體訴訟。

2. iOS and the App Store(作業系統與應用商店)a. Market Power(市場地位)

Apple在移動作業系統和移動應用商店這兩個高度集中的市場上擁有重要而持久的市場力量。Apple的iOS移動作業系統與Google的Android系統並稱美國國內以及全球範圍內兩大主流移動作業系統。Apple在所有Apple移動裝置上安裝iOS,且不對其他移動裝置製造商發放授權許可。

美國半數以上的移動裝置執行iOS或iPadOS——2019年推出的平板電腦iOS衍生系統。Apple的市場力量來自於高轉換成本、生態系統鎖定以及品牌忠誠度。要想進入市場成功挑戰iOS和Android支配地位的可能性並不大。

因此,Apple對iOS的控制為其提供了在iOS裝置上進行軟體分發的看門人權力,在移動應用商店市場佔據支配地位,壟斷了iOS裝置上的應用程式分發。

Apple的App Store是在iOS裝置上釋出軟體應用的唯一渠道。iOS裝置上不允許安裝其他應用商店,也不允許應用程式側載。

因此導致Apple作為iOS裝置上唯一應用商店的地位不容置疑。Apple完全控制iOS裝置上軟體的安裝方式,公司CEO Tim Cook解釋說,Apple沒有允許其他應用商店的計劃。App Store前應用程式審查小組主任表示,Apple“沒有受到來自其他分銷渠道任何有意義的競爭約束”。

針對這些擔憂,Apple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證明App Store不是在iOS裝置上釋出應用程式的唯一手段抑或不存在對應用釋出施加壟斷權力的行為。Apple表示,它既不建立也不瞭解跟蹤應用分發市場份額的第三方資料。

Apple稱,App Store在一個更大的軟體分銷市場上展開競爭,該市場包括其他移動應用商店,以及開放網際網路、個人電腦、遊戲機、智慧電視、線上和實體零售商店。雖然消費者可以訪問軟體,開發者可以透過這些平臺分發軟體,但這些平臺都不允許消費者訪問iOS裝置上的應用程式,也不允許開發者將應用程式分發到iOS裝置上。

Apple對iOS裝置軟體分銷的壟斷權力似乎使其能夠從App Store及其Services業務中獲得超額收益。Tim Cook在2017年設定了一個目標,即到2020年底,將Services業務規模迅速擴大一倍。Apple在2020年7月實現了這一目標,較原計劃提前了6個月。

2019財年,Services業務(462億美元)佔公司總收入近18%。近年來,Apple公司Services業務增長快於Products業務,自2017年以來增長超過41%。Services也是Apple利潤率最高的業務,2019財年毛利率為63.7%,2020年二季度毛利率為67.2%。

業內觀察人士認為,Apple不斷提升的估值和未來的長期價值要歸功於其成功地專注於發展Services業務。Apple將Services業務的增長作為公司利潤的驅動力,以及成為硬體銷售放緩或下滑時支撐公司整體利潤率的重要因素。公司一直將Services業務的成功歸於App Store、許可銷售(licensing sales)和AppleCare。

b. Merger Activity(併購行為)

2019年, Tim Cook告訴CNBC,Apple每兩到三週就會收購一家新公司,重點是收購“人才和智慧財產權”。2020年7月,Cook解釋說,Apple的“收購方法是收購我們面臨挑戰的領域內的公司,以及智慧財產權,然後使之成為手機的特色。

(Apple’s approach on acquisitions has been to buy companies where we have challenges, and IP, and then make them a feature of the phone)”

Apple向小組委員會提交的一份材料解釋說:

“尚未開始採取收購新興競爭對手以服務於公司成長和市場地位的戰略。相反,Apple的收購通常是為了補充產品業務,加速創新,為Apple的硬體和軟體產品提供新的功能和技術。”

2020年,Apple繼續收購小公司,包括人工智慧和VR初創公司、企業軟體製造商、非接觸式支付初創公司和天氣應用等。Apple最大的交易之一發生在2019年,當時公司斥資10億美元收購Intel的智慧手機調變解調器業務。

Apple最近也收購了一些軟體公司,為推出新應用打基礎。例如,在2018年購買了數字雜誌訂閱服務Texture之後,Apple將Texture的大部分功能整合到了自己的Apple News+服務中,並於次年推出該服務。

同樣地,2014年Apple以30億美元收購Beats Electronics,對2015年Apple Music的推出起到了推動作用,這也是公司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收購。Apple在推出Apple Music後尋求快速發展,並在iPhone上預裝了該服務,並使之成為唯一可以透過Apple的虛擬助手Siri進行訪問的音樂服務。

Apple還為Apple Music提供了一個月的免費試用期,並在Android裝置上提供服務。這一策略使Apple在6個月內獲得1000萬付費使用者。Apple在2018年透過收購音樂識別應用Shazam以擴充音樂服務,公司最近一次收購則是在2020年收購了播客應用Scout FM。

Apple通常會將收購來的應用整合到自己已有的應用上或整合到iOS系統中。例如2014年收購的部落格應用Swell,以及2013年收購的導航應用HopStop。

Apple也採取類似策略來整合氣象應用Dark Sky。

Apple在2020年8月關閉了Dark Sky的Android應用,並計劃將該應用的功能整合到iPhone iOS 14的Weather widget中。Dark Sky還向如Carrot、weather Line和Party Sunny等獨立天氣應用提供資料。

但由於Apple收購Dark Sky,獨立天氣應用將無法獲取Dark Sky原本提供的廉價、超本地(hyper-local)天氣資料,從而導致一些天氣應用關門,另一些則依賴價格較高的供應商獲取天氣預報資料。

c. Conduct(行為)i. Commissions and In-App Purchases(佣金和應用內購買)

小組委員會尋求有關Apple從App Store銷售應用以及在iOS應用內購中收取佣金的政策資訊。Apple對購買應用收取30%的佣金——即對於使用者從App Store中下載付費應用收取費用。在應用程式內購買(in-app purchases,IAP)“數字商品和服務”也要收取30%的費用。

對於應用訂閱服務,則在第一年收取30%的佣金,後面年度的收取比例為15%。Apple不允許應用與iOS使用者進行交流溝通,以防雙方繞開App Store以較低的價格成交。

Apple將其政策描述為一種標準的行業慣例,並表示其他應用商店也會收取同樣的費用。2020年,Apple資助的一項研究得出的結論是,由Google、Amazon、Samsung、Microsoft等運營的其他軟體分銷平臺在軟體下載和交易中收取相同或類似的佣金,而且這種佣金在其他數字市場很常見。

Apple還強調,其佣金低於實體零售商的軟體分銷成本,而實體零售商在應用商店推出前就佔據了市場支配地位。Apple委託進行的這項研究解釋說,Apple透過向開發者收取99美元的年費、向企業應用開發者收取299美元的年費,以及對銷售應用和IAP收取的佣金和費用來支援App Store運營。

Apple還指出,App Store分發的應用中84%並不支付佣金或費用。Apple不向Uber或Etsy等“在應用程式之外銷售實體商品或服務(sell physical goods or services that will beconsumed outside the app)”的應用收取IAP費用。Apple還對其規則作了一些例外,並可能更改或更新規則。

例如,Apple對Netflix和Kindle等“閱讀器”應用給與例外,允許使用者訪問在應用外購買的內容,但不允許應用內訂閱或購買。Apple還對與Apple TV或其他Apple服務整合的“第三方付費影片應用”給與例外。

Cook先生解釋說,“目前已有超過130多個應用參與該專案”,“所有提供付費影片內容的開發人員都可以享受15%的佣金減免,這些影片內容的條款與Amazon Prime video相同,資質標準也相同。”目前Amazon Prime video,Altice One,Canal+已公開確認參與該專案。

在調查過程中,小組委員會收到了應用開發者提供的有關Apple公司IAP佣金和費用的證據。一家安全電子郵件提供商ProtonMail解釋說,Apple公司30%佣金的合理性忽略了iOS軟體分發市場的情況,這種做法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可能不起眼,但在壟斷市場上就是濫用行為。

例如,PC使用者可以從Microsoft、Google、Amazon等公司運營的應用商店安裝軟體,也可以完全繞開應用商店直接從軟體開發者網站下載軟體。同樣地,Apple的Mac App Store也是Mac使用者下載軟體的眾多選擇之一。

雖然Samsung在智慧手機領域處於全球領先地位,但Samsung Galaxy Store是Samsung移動裝置上提供的幾個可選應用商店之一。Google Play Store主導了Android裝置的應用分發,是最適合與App Store做對比的,但Google允許透過側載和替代的應用商店進行一些競爭(permit some competition)。

相比之下,Apple擁有iOS作業系統,也是在iOS裝置上分發軟體的唯一渠道。Apple利用其作為作業系統提供商的角色,禁止App Store替代品出現,並對某些類別的應用收取費用和佣金。Apple對試圖規避其費用和佣金的迴應就是從App Store中予以刪除。

鑑於這一政策,開發者除了按照Apple的規則觸達iOS裝置客戶之外別無他選。iOS裝置使用者沒有其他方法在手機上安裝應用。Apple指出,其30%的抽傭比例在過去十多年中對大多數應用程式都保持不變。

一批因這一政策而對Apple提起訴訟的開發者認為,Apple公司30%的抽傭比例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特別是“不可避免地積累了經驗和規模經濟(despite the inevitable accrual of experience and economies of scale)”,這表明了競爭不足。此外如前所述,移動作業系統或移動應用商店市場的新市場進入幾乎不可能迫使Apple降低費率。

(於情於理,蘋果公司的封閉作業系統思維是從喬布斯創業早期即創設下的,在此標準下,基於顛覆時代的多款偉大產品從而一舉奠定蘋果公司如今地位,期間蘋果的封閉生態理念從未改變。蘋果能有今日,完全依賴早期創新。此外,蘋果公司硬體產品始終面臨激烈競爭,商業模式的網路效應較Facebook和Google弱的多。

隨著公司規模如今已達到壟斷局面,繼續採用原有的封閉生態是否仍合理的問題已成為市場主體以及反壟斷執法部門聚焦的核心問題。有些事情,小公司可以做,大公司做就不再被允許,這一定程度上也是美國商業文明中警惕壟斷、保護弱小以及鼓勵公平競爭與創新的傳統所致。)

業內觀察人士也對Apple暗示iPhone只是在線軟體發行市場開端(iPhone was the start of the online software distribution market)的說法提出了質疑。例如,Mac和iOS開發者Brent Simmons表示,“App Store剛建立的時期,開發者透過web銷售和分發應用,效果非常好。”

他指出,他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透過網際網路分發軟體。軟體設計師和科技作家John Gruber也同意這一觀點,他解釋說,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存在著透過一種被稱為‘網際網路’的東西直接進行銷售的繁榮的軟體市場”,Apple公司忽略了“透過網路直接下載和銷售”比iPhone早出現十多年的事實,“這完全是不誠實的”。

許多開發者強調,由於Apple規定App Store是iOS裝置上安裝軟體的唯一渠道,並要求提供“數字商品和服務”的應用實施IAP機制,因此Apple非法將IAP繫結到App Store。iOS使用者在應用上的支出比例非常高,是Android使用者的兩倍。

此外,iOS使用者很少轉向Android。因此開發者不能放棄App Store,因為它現在是,未來也將繼續是客戶價值最高的地方。因此開發者們認為Apple透過禁用其他支付處理選項,以及採取IAP機制進行競爭,從而濫用對其寶貴使用者群的控制。

開發商進一步辯稱,Apple從IAP獲得的30%佣金是“支付處理”費,而不是分銷費。Match在提交給該小組委員會的一份報告中說,“Apple 扭曲了支付領域的競爭,將進入App Store的條件設定為使用IAP機制,從而排除了其他支付處理的選項。

IAP最終成為了Apple獲取額外傭金的渠道。”兩位與Apple的服務相競爭的開發者解釋說,IAP是一種支付處理費,而不是發行費。兩人都指出,Apple並不收取應用分發費用,其承認免費分發大部分應用就是明證。相反,Apple透過在App Store中增加30%的交易處理費和採用IAP規則來獲得收入。

Apple Developer Program的網站上解釋說,Apple確實要收取發行費,因為它需要註冊Apple Developer Program,並支付99美元的費用,才能在App Store上發行應用程式。

Apple迴應稱,其“佣金不是支付處理費”,它“反映了App Store作為應用分銷渠道的價值以及維護App Store所需的許多服務成本”。它說:“佣金還使Apple能夠實現其在App Store和Apple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投資回報,並支援未來App Store的創新。”

同樣的,Apple在2020年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解釋說,開發者支付的年費、佣金、IAP費用為App Store生態系統的投資提供資金,如應用審查、開發工具、營銷、搜尋功能、應用程式介面和軟體開發工具包。Apple還辯稱其App Store Developer Guidelines——包括採用Apple的IAP機制的要求——是“為我們的使用者保證商店安全而設計的”。

Apple收取佣金和費用的理由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它最近對30%佣金基礎的解釋與App Store早期對其費用和收入預期的解釋有很大不同。在2008年App Store首次亮相之前,時任公司CEO Steve Jobs解釋說:“我們不打算從App Store賺錢…我們基本上把所有的錢都給了開發者,30%的錢用來運營App Store,這將非常棒。”2011年,Apple公司CFO Peter Oppenheimer向股東解釋說,Apple運營App Store“剛過盈虧平衡線”。

Apple的財報顯示,App Store的運營狀況遠勝公司最初預期。根據2019年的市場分析,Apple當年從App Store實現的淨收入預計在2020財年將達到174億美元。CNBC估計,App Store 2019年的總銷售額接近500億美元,為“Apple創造了約150億美元的收入”。

CNBC解釋說,App Store 500億美元的銷售額,使得“僅App Store一家就將在《財富》500強中排名第64位,排在Cisco和Morgan Stanley之前。”一家分析公司得出的結論是,Apple在2018年可能從App Store賺了155億美元,2022年預估達188億美元。

Bloomberg報道,分析師預測Apple 2020年第三季度Services業務的增長“同比增長15%”,而這一增長將主要歸功於App Store以及授權,而非新業務。除了IAP的佣金和費用,App Store的收入還包括2700萬iOS開發者的99美元年費所帶來的26.7億美元收入。

在接受小組委員會的採訪時,前App Store應用程式審查總監Phillip Shoemaker估計,Apple運營App Store的成本不到1億美元。其他分析師估計,App Store的利潤率非常高。一位遊戲開發者解釋說,它向Apple支付的費用加起來總共上百萬美元——對於其他一些開發者而言這一數字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數億美元——遠遠超過了開發者對Apple審查和託管這些應用的成本估計。

雖然只是估計,但這些資料表明隨著移動應用經濟的增長,Apple對iPhone應用分發的壟斷能力使得App Store能夠產生超額利潤(supra-normal profits)。這些利潤來自開發者的租金(rent),而開發者要麼將價格上漲轉嫁給消費者,要麼減少對創新業務的投資。Apple對競爭對手應用商店和替代支付方式的禁令同時將競爭拒之門外,從而提升了Apple從已獲得的開發者和消費者生態系統中獲得的利潤。

為了在不影響App Store安全性或質量的前提下解決這一問題,一些開發者主張允許第三方支付——如PayPal、Square和Stripe——在App Store中參與競爭。他們解釋說,這些最有可能的競爭對手早已獲得大家的信賴,並廣泛用於電商交易之中。

Basecamp的創始人兼CTO David Heinemeier Hansson在小組委員會的第五次聽證會上作證說,Apple的市場力量使其能夠將佣金維持在“過高水平”。相比之下,他指出信用卡等其他市場“只能從商戶獲得2%的費用。而Apple和Google已經連續多年收取高達30%的費用。”

一些其他公司觀察到,Apple對應用分發的控制使其能夠在少數應用上收取高額費用,而支付手段的競爭可以將價格壓低。例如,開發人員解釋說支付處理的成本通常低於交易價值的5%。據報道,在App Store推出之前,一位開發者解釋說,“我們通常會向支付方支付大約5%的費用,而不是30%,”這“對小型開發者和大型開發者同樣適用。”

其他開發者也注意到,其他支付提供商的收費標準明顯低於Apple的IAP收費標準。Match估計,Apple支付處理否的相關費用“合理的收費標準不應超過收入的3.65%。”一些應用開發者更願意採用內部支付的方式。

2020年8月,Epic Games在其Fortnite應用中引入了直接支付選項,允許遊戲玩家選擇使用Apple的IAP或直接支付給Epic。Epic的支付選項向消費者收取10%的費用,比IAP低20個百分點。作為迴應,Apple以違反App Store Guidelines為由禁止Fortnite的更新。

開發者還詳細說明了Apple試圖透過阻止應用與客戶交流替代方案,從而鎖定收費。根據App Store Guidelines,應用不可提供任何資訊“指導客戶使用IAP以外的購買機制”。它們也不能與iOS客戶交流IAP以外的購買方法。

在小組委員會的訪談中,一位提供“freemium”應用的開發者——該應用採用一種流行的商業模式,即應用免費使用,但使用者可購買升級版——回憶他曾向iOS裝置客戶發過一封電子郵件,告知如何升級到付費訂閱,包括一個連結到該服務的網站,客戶可以升級他們的訂閱。

W. Gregory Steube議員在小組委員會第二次聽證會中詢問了Apple關於禁止應用提供商與客戶交流的問題。Apple迴應稱,其限制應用與客戶之間的交流是為了確保Apple可以收取佣金,並“防止搭便車(free-riding)”。

Apple解釋說,它限制開發者使用iOS生態系統“將透過Apple獲得的客戶引流到其他地方購買內容,繞開Apple應有的佣金”。Apple將該政策描述為“禁止開發者透過App Store促進在App Store之外的交易。”,並稱Apple的政策與大多數其他零售商沒有區別。

2020年6月,歐盟委員會宣佈對Apple的App Store規則和相關行為展開正式的反壟斷調查,其中包括“強制使用Apple自己專有的IAP系統,並限制開發者向iPhone和iPad使用者告知應用外其他更便宜的購買可能性。”

隨著Apple強調發展Services業務,應用開發者和科技作家們觀察到,Apple越來越堅持實施應用程式IAP,並威脅從App Store中驅逐那些不遵守IAP規則的應用。2020年6月,Basecamp開發的一款名為HEY的電子郵件應用獲得了App Store的批准,然後突然被告知必須實施Apple IAP,否則將從平臺除名。

雖然HEY最終被允許進行應用更新,但Apple也確實強迫它為iOS使用者建立了一個免費試用選項。Basecamp創始人David Heinemeier Hansson指出,Apple多年來一直威脅和虐待(abuse)小型應用開發者,其與HEY的衝突相當於“敲詐(shakedown)”。

2020年8月,Apple禁止WordPress應用更新,除非它實施IAP——即使WordPress應用不銷售任何東西。在社交媒體對這一問題給予負面關注後,Apple才最終放棄這一要求。

ProtonMail告訴小組委員會,它的privacy-focused電子郵件應用與Apple的電子郵件應用形成競爭,在App Store中存續兩年後,Apple要求ProtonMail實施IAP政策,否則將被App Store移除。ProtonMail遵守了這一規定以避免對其業務造成損害。

小組委員會審查的Apple內部通訊顯示其利用對App Store的權力,要求開發者實施IAP,否則就有被趕出App Store的風險。

當開發者抱怨Apple的佣金和要求實施IAP規則時,時任公司CEO Jobs曾經解釋說,“會因此出現一些誤傷(roadkill)。”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The Netherlands Authority for Consumers and Markets,ACM)指出,一些應用開發者將Apple執行規則的不一致性歸因於Apple不關注不常更新的應用程式,而更可能將重點放在對高收入應用的IAP要求上。

為了應對COVID-19疫情,一些企業將實體活動轉移到線上,通常透過應用進行預訂,透過影片聊天應用舉辦活動。教育工作者也將資源搬到線上,包括透過應用進行相關操作。《紐約時報》報道說,Apple要求這些線上課程提供30%的佣金。一家公司因此停止向iOS使用者提供線上課程。《泰晤士報》報道說,Apple威脅Airbnb說,如果Airbnb不遵守Apple的收入分成要求,將會從App Store中被移除。

因此Apple開始遊說App Store,要求應用開發者實施IAP,Apple有權獲得30%的應用內銷售收入。Airbnb解釋說,Apple的佣金,加上遵守Apple的IAP定價層級,最終將導致消費者價格上漲50-60%。

科技行業觀察人士也報告了類似的行為。2020年6月17日,著名商業分析師Ben Thompson撰文稱,應用開發者告訴他,Apple要求那些因COVID-19疫情從而將商業模式從線下live、面對面活動改為線上虛擬活動的企業支付30%的佣金。

Thompson援引一位開發者的話解釋說,Apple在當前的公共衛生危機中利用了對於小企業的優勢(Apple was taking advantage of small businesses in the midst of the ongoing public health crisis)。

在小組委員會於2020年7月29日舉行的聽證會上,Jerrold Nadler主席向Cook詢問了有關Apple遊說App Store向那些因新冠疫情迫改變商業模式維持生存的企業中收取佣金的指控。

Cook迴應說,Apple“永遠不會利用”疫情,但他為上述行為辯解說,應用開發者現在提供的是Apple定義的“數字服務”,Apple有權獲得佣金。在迴應《紐約時報》關於此事的報道時,Apple為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護,解釋說“為了確保每個開發者都能創造和發展成功的業務,Apple保持了一套清晰、一致的適用於每個人的指導方針。”

受這些變化影響的應用開發者表示,Apple的行為被公開後,其宣佈該政策在2020年底之前暫不執行。不過等到2021年1月1日,這些企業將被要求實施IAP或取消應用內預訂虛擬課程的功能。

開發者提交的證據表明,Apple的佣金和費用,加上缺乏具有競爭力的App Store替代品,以及IAP規則,共同損害了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例如,Match稱Apple對IAP的收費是“不合理的(unreasonable)”,這導致了消費者的成本上漲,“使用者體驗降低,創新減少”。一位提供與Apple直接競爭的應用產品的開發者告訴小組委員會,他們被迫提價,以支付Apple的佣金。

因此,它的競爭力降低,購買其服務的iOS使用者也減少。該公司表示,由於應用程式的利潤率通常很低,它們無法自行消化Apple的費用,只能轉嫁給消費者,所以消費者為其應用支付的價格將高出25%以上。

最近對Apple提起反壟斷訴訟的Epic Games向聯邦法院表示,Apple的費用和佣金迫使開發者“提高售價,以支付Apple的應用稅(app tax)。應用開發者沒有避稅的辦法。”Mac和iOS應用開發者Brent Simmons解釋說,Apple的收費減少了創新,導致市場上的應用數量減少,他觀察到:

“Apple從開發者那裡得到的錢越多,開發者擁有的資源就越少。當開發人員不得不削減成本時,他們會停止更新應用、削減客戶支援、推遲聘請平面設計師等等。他們決定完全不製作那些本來可以讓自己更容易盈利的應用程式。”

此前Apple高管在內部檔案和通訊中承認,IAP的要求將扼殺競爭,限制Apple客戶可使用的應用。舉例而言,在與Apple其他高管就電子書採購是否需要IAP的郵件交談中,時任CEO Steve Jobs總結道:

“我認為這一切都很簡單,iBooks將成為iOS裝置上唯一的書店。

我們要昂首闊步。一個人可以閱讀其他地方購買的書籍,只是在沒有付錢的情況下不能從iOS購買/租賃/訂閱,我們承認這在很多方面是禁止的。(I think this is all pretty simple—iBooks is going to be the only bookstore on iOS devices. We need to hold our heads high. One can read books bought elsewhere, just not buy/rent/subscribe from iOS without paying us, which we acknowledge is prohibitive for many things)”

國際上有關的競爭主管部門也對Apple的App Store佣金和費用的競爭效應進行了調查。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觀察到,Apple對iOS裝置應用分發的控制,使其有能力從應用程式中提取佣金,從而減少了媒體企業等應用提供方本可用於內容投資的收入。

ACM在2019年完成了對移動應用商店的全面研究,指出開發者已透過提價來應對佣金和費用。ACM還指出,Apple 30%的IAP佣金可能會扭曲競爭,因為Apple使用IAP的要求通常適用於與Apple產生直接競爭的應用。

因此,利潤微薄的應用開發者不能簡單地吸收消化Apple的佣金,因此進行產品提價,這就為Apple公司的競品帶來了優勢。開發者對ACM提到,“這些需要使用IAP的數字服務正在面臨或者將來可能面臨來自Apple自己應用的競爭,這極不可能只是個巧合。”

除了調查Apple是否濫用其對應用分發的壟斷權,以及從應用開發者處獲得高額佣金和費用外,小組委員會還調查了Apple是否濫用其作為iOS和App Store所有者的角色,偏袒自家的應用,或損害競爭對手。

委員會要求Apple提供有關將Apple的應用程式鎖定為iPhone預設應用的做法的資訊,小組委員會主席Cicilline要求Apple提供有關在iPhone上預裝自家應用的做法的資訊。

小組委員會主席Cicilline還就Apple保留某些應用程式程式設計介面(application programing interfaces,API)和對其自家應用提供特定裝置功能許可權的政策是否會給Apple的服務帶來競爭優勢徵求了意見。

眾所周知,“即使他們可以自由地更改設定或選擇一個有競爭力的替代品”,消費者通常還是不會去更改預設設定。小組委員會回顧了Apple員工之間的溝通,這些溝通表明Apple內部明白,當與第三方應用程式競爭時預裝應用程式可能對自己有利。

Apple在當前的iPhone機型中預裝了大約40款自家應用。其中有幾款被設定為預設選項,是“整合到手機核心作業系統中的系統應用,是iOS和iPhone組合體驗的一部分”。

ACM最近釋出的關於移動應用商店的報告指出,應用提供商認為,由於這些服務通常預裝在iOS裝置上,他們在與Apple的應用競爭時“存在很大劣勢”。研究還指出,“預裝應用會造成所謂的現狀偏見(status-quo bias)。消費者更傾向於使用手機預裝應用。”

只有在存在明顯質量差異的情況下,消費者才會下載預裝應用的競品。但即便如此,質量較低的預裝應用仍將較第三方應用享有優勢。歐盟委員會2019年關於數字市場競爭的報告解釋提到,與那些擁有更多創新產品的企業相比,API的訪問特權為那些擁有更多訪問許可權的企業提供了優勢。

Public Knowledge的結論是,Apple對iOS和App Store的控制使其能夠透過iOS裝置預裝來為自家的應用和服務謀利,導致消費者依賴預裝應用,而不是在App Store中尋找替代品。

移動作業系統提供商開發API以允許應用訪問裝置功能,如麥克風、攝像頭、GPS或其他軟體程式,並決定裝置應用可以訪問哪些資訊。iOS的公共API(public API)可供應用開發者使用,以確保應用與裝置整合並按預期執行。

這些公共API還控制當用戶單擊連結開啟網頁或開啟地圖應用時,透過預設設定開啟。私有API(private API)有許可權訪問未公開發布的功能。Apple可以被允許在iOS裝置上使用私有API,但第三方開發者則不被允許。

除了最近存在一些例外,iPhone使用者無法更改此預設設定;但是他們可以從許多流行應用內部發送特定應用的連結。例如,使用者可以分享指向第三方音樂流應用的歌曲連結,如果接收者已在智慧手機上下載對應的應用,他就可以在相同的應用中開啟該歌曲。

不過一位應用開發者辯稱,Apple利用對iOS的控制,為自己的應用和服務謀取競爭對手無法獲得的優勢。例如他解釋說,多年來其開發的應用一直被禁止與Siri整合——Siri是蘋果裝置內建的智慧虛擬助手。儘管Siri現在可以與應用程式整合,但使用者必須明確要求Siri啟動第三方應用,否則它將預設啟動Apple的相關服務。

就像進行有利的預設設定以及預裝自家的應用一樣,Apple也可以透過為自己保留對API和某些裝置功能的訪問許可權來偏袒自家的服務。ACM和科技記者都注意到,“私有API有可能為Apple的應用帶來競爭優勢”,“Apple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喜歡透過API提供自家服務。”

例如,從iOS 4.3到iOS 8,“第三方開發者不得不依賴UIWebView API在iOS應用中呈現網頁,而Apple則讓自己的應用訪問一個私有的、更快捷的API”,因此“Google的移動版Chrome for iOS在執行速度上無法與Apple移動版Safari相抗衡。”

Apple的移動支付服務Apple Pay就是一個例子,它的內部應用由於能夠訪問某些功能而享有優勢,比如iPhone上的近場通訊(NFC)功能,而這些功能對第三方應用是禁用的。根據Apple的說法,“NFC是一種行業標準的非接觸式技術”,可以實現移動裝置和支付終端之間的通訊。

Apple Pay使用iPhone的NFC晶片,允許使用者在使用該技術的零售店進行非接觸式支付。然而Apple阻止了第三方應用程式訪問NFC。2020年6月,歐盟委員會對Apple在移動支付市場的行為展開了正式的反壟斷調查,包括“Apple限制iPhone手機上用於在商店支付的NFC功能。”

在回答小組委員會主席Cicilline和議員Kelly Armstrong就Apple對待第三方移動支付應用和訪問iPhone NFC晶片的行為時,Apple表示,限制訪問NFC晶片是為了保護iPhone的安全,並詳細說明了Apple對待Apple Pay和第三方移動支付應用程式的區別。

在COVID-19疫情期間,Apple為Apple Pay提供的優勢可能會有所增強。新型病毒的出現讓消費者加快採用非接觸式支付,全球超過一半的消費者更喜歡非接觸式支付,而不是現金或傳統信用卡。

2020年4月,MasterCard報告稱,非接觸式支付的使用率上升了40%,並預計這一趨勢將在疫情後得以持續。MasterCard公司CEO Ajay Banga解釋說,推動這一趨勢的原因是購物者“尋找一種無需兌換現金、觸控終端或其他任何東西就能快速進出商店的方式”。

(雖然我們知道中國的移動支付早已全球領先,Apple Pay也多年前就曾高舉高打進入中國,但鎩羽而歸,目前市場份額可忽略不計。但當我讀到上述段落中Apple的營銷方式、MasterCard公司CEO一本正經的分析,仍覺有些不可思議,給人感覺在移動支付領域,中外之間已是代差。)

與Apple Pay一樣,Safari也是一款享有競爭優勢的預裝應用。Safari是Apple在iOS和Mac裝置上的預設瀏覽器。當使用Apple裝置的使用者單擊網站連結時,該網頁將在Safari瀏覽器中開啟。

直到2020年9月iOS 14釋出,Apple才允許消費者選擇第三方瀏覽器作為預設設定。這是iOS獨有的現象。其他移動裝置作業系統允許使用者在所有應用中自行選擇預設瀏覽器。

Apple的政策要求iOS(iPhone)的替代瀏覽器使用Apple的WebKit瀏覽器引擎。因此所有競爭對手的瀏覽器都必須重新設計產品,使iOS使用者得以使用。此外,瀏覽器引擎還用於可連結到web內容的其他應用,如電子郵件應用。

市場參與者向小組委員會解釋說,這些指導方針耗費了大量的內部資源,為進入iOS市場設定了障礙。這些要求也使得iOS上的替代瀏覽器在技術上與Safari的區別更小,從而限制了產品的差異化。此外,市場人士還擔心由於Apple要求開發者使用WebKit而非其他選項,WebKit在創新和採用標準方面的步伐將更加緩慢。

在小組委員會的第二次聽證會上,主席Cicilline詢問了Apple有關網路瀏覽器引擎的政策。Apple迴應稱:“透過要求使用WebKit,無論使用者決定從App Store下載哪款瀏覽器,Apple都可以快速準確地為他們提供安全更新。”雖然市場人士同意Apple的WebKit授權將讓瀏覽器更新變得更加容易,但對於WebKit是否比其他瀏覽器引擎安全性更低則尚無共識。

ACM指出,應用開發者對某些API的訪問許可權有限,“而這些API對應用的執行卻至關重要。然而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功能被Apple用於自家應用中”,這可能會限制Apple產品和服務的競爭替代品。

2020年1月,Tile公司的首席隱私官和法律總顧問Kirsten Daru就這一動態向小組委員會提供了證詞。Tile是一家生產幫助人們尋找丟失物品的硬體和軟體公司。Tile證實,多年來它一直與Apple成功開展合作。

iOS13的變化使得Tile的客戶設定這項服務變得更加困難,需要多個令人困惑的步驟來授權Tile跟蹤手機位置。與此同時,Apple的Find My預裝在iOS裝置上,並在iOS系統安裝時已預設啟用。

“除非他們深入Apple迷宮般的設定選單”,否則使用者將無法退出Find My的位置跟蹤。Tile對小組委員會問題的回答包括Tile和Find My之間詳細的位置許可權流對比。Tile解釋說,由於Apple對iOS 13的修改,其產品使用者數量顯著減少,在iOS裝置上正確啟用設定的使用者數量急劇下降。

2019年,一批應用開發者致信Apple公司CEO Tim Cook,稱Apple新的位置通知許可政策將損害他們的業務,並指責Apple採取反競爭行為,因為其對待自家服務的態度不同:

“開發人員在郵件的結尾宣稱,Apple自己的應用不必跨過類似的障礙就可以訪問使用者位置。郵件中寫道,例如一款名為Find My的Apple公司應用用於跟蹤其他iPhone使用者的位置,它繞過了來自外部開發者的應用所必須透過的定位跟蹤請求。相比之下,Find My透過使用者安裝新作業系統的過程獲得了位置訪問權。”

包括Tile、Arity、Life360、Happn、Zenly、Zendrive和Twenty在內的應用開發者解釋說,這使Apple的產品在與他們的產品競爭時處於優勢。“Apple表示,Find My和其他應用都內建在iOS中,安裝作業系統後無需向客戶發出位置跟蹤請求。” Apple還指出,“Find My將使用者的位置資料儲存在使用者的本地iPhone上,而Apple只會根據使用者的要求上傳位置資訊。”

針對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7月第二次聽證會上提出的問題,Apple迴應並解釋說,iOS 13的變化讓使用者可以更大程度控制應用程式後臺位置跟蹤狀況。

Apple還解釋說,使用者開啟位置跟蹤許可權對於使用Apple的Find My服務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而公司對於Find My和Tile之間的區別對待是基於Find My中的資料留在了使用者裝置中,而Tile將資料儲存在外部的這一事實。

此外,在2020年6月召開的Apple全球開發者大會(WWDC)上,Apple宣佈Find My應用將與Tile等第三方finder硬體配合使用。然而,Apple的服務要求Tile這樣的公司放棄其應用程式以及服務差異化能力。Apple的解決方案將繼續使提供finder服務的Tile和其他應用以及硬體開發人員處於競爭劣勢。

(平臺政策如何保證公平,是個相對複雜的問題,而其中隱私保護又是其中的一個典型問題。就以蘋果變更隱私政策為例,確實會損害Tile的利益,損害Facebook廣告的利益,但卻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作為消費者,客觀地講,針對隱私保護,當前中美所有網際網路軟硬體巨頭中無人能望其項背。

這類說法雖流傳甚廣但實則禁不起推敲。蘋果有硬體、有瀏覽器、有應用商店,有著Facebook和Google可以用來盈利的廣告和資料變現手段。但直到今天甚至連App Store的編輯推薦都未開放競價購買,這更多是代表著一家公司的價值觀,以及對待產品、對待使用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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