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德拉說:“美國科技公司沒有上帝賦予的權利,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不能有其他科技力量,我們美國西海岸的所有人都需要更加腳踏實地,因為有時候我認為我們有點驕傲了。"
納德拉還暗示了一些針對蘋果、Facebook、亞馬遜和谷歌等公司的批評,這些公司在美國都受到了反壟斷審查。兩黨的立法者都認為,這些矽谷公司成長迅速,阻礙了競爭,導致對市場的不公平控制。
納德拉說:“你需要有一個與世界上表現好的一致的商業模式,在某些類別的產品上,該類別的增長或缺乏競爭會產生問題。”
納德拉自2014年起擔任微軟CEO,這意味著微軟自身的反壟斷問題遠遠早於他的任期。1998年5月,司法部對微軟提起訴訟,指控該公司違反了1890年的《謝爾曼反壟斷法》。這起訴訟是在聯合創始人兼時任CEO比爾·蓋茨在國會作證後提出的,他在證詞中談到了微軟的市場力量,以及該公司是否在濫用這種力量。
法院最初裁定微軟應該被拆分成兩家獨立的公司,但微軟提出上訴,並最終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同意改變其方式。
雖然微軟避開了美國最近的審查,然而,它正面臨著歐盟可能對自己進行的反壟斷調查。去年7月,工作場所聊天應用公司Slack在歐盟對微軟提起訴訟,指責微軟將其Teams聊天應用與Office 356套件聯絡起來,從事反競爭行為。
納德拉淡化了Slack的指控,告訴彭博社,微軟提供了Windows甚至Office 365中最開放的平臺。
(加美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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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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