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國內網際網路行業被公開的該型別首案——故意在競爭對手的App上散佈有害違規資訊,“設局”進行惡意舉報,導致高管被批捕。
也正因為此事,融資數億美元、總使用者過5000萬、日活數百萬,去年備受好評、被多家機構評為“新社交最大黑馬”的獨角獸Soul又上熱搜了。
與上次因流量巨大、伺服器癱瘓而導致APP崩潰登上熱搜不同,這次被送上熱搜的關鍵詞是“合夥人設局舉報對手,惡意競爭被批捕”。
目前,相關話題在微博上閱讀量已超過9716.4萬。
故意設局今年2月28日,一款名為Uki的陌生人社交產品重新在應用商店上架。
但鮮有人知道,它曾遭受了一起網際網路圈打擊競爭對手的惡性事件。
為了打擊競爭對手,李某授意下屬、公司員工範某收集Uki上的有害違規資訊,幾番苦苦尋覓卻沒有如願以償。
於是,李某開始授意下屬通過“釣魚”的方式收集:“如果在Uki上找不到違規內容,就用自己註冊的賬號在他們平臺上釋出違規內容,然後再截圖。”
隨後的10月,員工範某分別用自己和同事的手機在Uki平臺上註冊兩個賬號,並通過賬號釋出了涉黃有害言論和圖片,截圖後向有關部門舉報。
這一操作致使Uki App於11月初開始被下架,公司被監管部門約談。直致2月28日才在應用商店重新被上線。
知乎答主 @馬力 粗略統計了一下,高峰期的Uki日活200萬,被惡意舉報後,僅剩20萬。
可以說在此期間,Uki使用者資料呈斷崖式下跌、公司業務幾近停滯,重新上線十多天後增速仍不及下架前三分之一。
事件敗露那麼,這件事是怎麼敗露的呢?
報道稱,去年11月,Uki突然收到某應用商店發來的通知,稱其App“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下架”。很快,幾大主流應用商店陸續下架了Uki。監管部門也打來電話,告知其產品下架原因是“存在涉黃有害的低俗內容”,要求整改。
Uki創始人孫銘君在接受介面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在Uki平臺上,通常只有通過機器+人工稽核的圖片才能最終釋出出來被其他人看到。經過排查,Uki工作人員在當時的審查過程中已監測到有可疑賬號上傳涉黃圖片,並立即將該資訊刪除,沒有釋出到網上。
因此,該資訊是使用者釋出後,通過自己的賬號截圖,利用截圖頁面舉報。
之後,Uki公司又發現釋出有害資訊的兩個賬號都來自同一地址,且在釋出有害言論圖片後都迅速修改了頭像,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普陀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嫌疑人基於對同行惡意打壓的目的,在被害公司已經稽核做出刪除或禁言的情況下,仍通過截圖自身釋出的有害資訊的方式,造成有害資訊已公佈的表象,並向監管部門舉報,導致被害單位負責人被約談、APP下架,商業運營陷入停滯,損害了被害單位商業信譽與商品聲譽。
舉報暗戰不新鮮惡性競爭,並不鮮見。
商場如戰場,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並不因行業裡種種高大上的名詞而同樣高大上。
Soul不是首個這樣做的公司,歷史永遠是相似的。
2017年8月,某輔導題軟體A,舉報競品B存在低俗內容。隨後B報案,控訴A蓄意抹黑。
證據是,B發現涉事帖子的釋出者,發帖來源用的虛擬號碼+虛擬IP,但是由於裝置號——即deviceID不變(同一裝置訪問時有固定的deviceID),進而查證到這些裝置訪問日誌獲取的IP為A的辦公區。
在陌生人社交領域,產品因涉黃被下架的事情更是時有發生。
2019年,數十款社交APP扎推上線,光有BAT等大廠背景的產品就不少於15個。
而在當年第一季度,Hello語音、微光、音遇等產品就遭到App Store下架。隨後,小眾即時通訊工具的專項整治啟動,比鄰、聊聊、密語、耳語等9款陌生人社交軟體被關停。
最終冒頭的陌生人社交類App,似乎只有2016年就上線的Soul。
2019年8月,Mob研究院釋出的《2019陌生人社交行業洞察》顯示,陌陌、探探的安裝量分列第一第二,緊隨其後的是Soul、Uki和積目。
而在日留存率方面,Uki則是超過了Soul。
專注陌生人社交的Soul在百科中是這麼介紹自己的:Soul-基於心靈的智慧社交APP。功能是尋找最適合自己的靈魂伴侶。
據知情人士透露,自2016年上線後,Soul其實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處於不溫不火的狀態,雖有穩步增長但仍處於小眾產品。
直到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因增速驚人,他們才被投資人和外界所熟知。
現在,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如知乎使用者 @朱駿超律師 所說,Soul案件可能是網際網路行業第一起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正式立案的案件,也成功將這個罕見的罪名推進了公眾視野。
2020年3月1日起,《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開始施行。
規定明確,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深度偽造、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網路資訊的內容生產者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製作、複製、釋出不良資訊等。
此前,工信部也曾多次出臺政策,明確網際網路企業不得惡意干擾使用者終端上其他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惡意干擾相關軟體等產品的下載、安裝、執行和升級。
業內專家認為,能約束一個企業不採取惡意競爭行為,除了法律法規,還有價值觀。
商業競爭中,企業的價值觀是底線,而不是靠法律法規的強制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