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阿里的網購。阿里網購的背後依靠的是強大的資訊儲存丶資訊傳遞丶資訊計算,其直接拉動了我國資訊產業的發展。阿里作為我國第一個“吃螃蟹"的,其創新的商業模式網購,核心就是科技創新。只不過,較於其他企業,阿里算是對現代資訊新技術帶來新市場新形態變化的先知先覺。因此,阿里網購作為一種新技術下出現的新商業形態,因方便供貨和消費兩端,受到老百姓和工廠企業的歡迎,目前,這種商業模式已走進千家萬戶。在新資訊科技推動下,傳統商業模式萎縮是很自然的,我們不能把傳統商品模式出現的現狀都歸罪於阿里。況且,即使沒有阿里,也有京東丶拼多多、美團…,沒有中國網購公司,美國的亞馬遜很快也會進來;沒有馬雲,也會有牛雲。說實的,如果阿里倒下,最開心的是亞馬遜,當然國內也有個別人。
再說阿里的網路金融。網路金融也是新技術發展帶動金融創新的一種形態,因它方便群眾儲、借丶貸丶支付,而受到百姓的歡迎,自然也分走了傳統金融的一大塊蛋糕,目前已形成新舊兩種金融形態的競爭的局面。如何面對新技術發展下出現的新金融形態,我們應有的態度是,在規範的基礎上扶一把,而不是抹黑抹殺。而且傳統金融也要改革以適應新技術的發展,而不是單純抵制。
有人說阿里掌握大資料影響國家安全。這簡直是胡扯。網路技術的發展就是向整個社會提供大資料,並讓社會充分享受和利用大資料,推進“網際網路十"的創新創業創造,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的責任是確保整個國家的資訊保安,而不是不讓企業享有大資料。而且要說掌握大資料並形成對我國威脅的,第一物件應該是美國。如晶片技術丶操作軟體在美國手中,谷歌、高通沒有掌握中國的大資料?就看谷歌地圖,我l們祖宗的墳墓在哪都能找著;我們用的手機和移動通訊,GPs是美國的,GPs掌握著中國移動通訊丶遠端控制丶自動化裝備及武器和移動金融等國民經濟和國家安全的大資料;蘋果有後門,蘋果雲受FBI監控,蘋果進入我國通訊網,自然也掌握著影響我國安全的大資料。美國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把華為逐出美國市場並施予最嚴厲制裁,而蘋果我們又如何對待?
我們同心合力戰勝了2020年的各種艱難,這一年,因疫情中國一批企業經營困難;因美國嚴厲制裁,一批高科技企業步履維艱,其中,華為被迫放棄領先的5G晶片製造;一大批企業因全球需求萎縮而開工不足或轉移到越南等其他國家。
形勢如此,我們更應按照中央要求,好好扶持我們的企業,儘管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這種哪種的不足和問題,我們應該以良好的心態去幫他們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問題,進而營造企業正常生存和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