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
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相對不足
制約著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數量少、
充電設施整體使用率低、充電不便捷
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
管理和運營存在
界限不清、權責不明、管理不暢等
以上諸多因素制約行業發展
羅湖舉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應急演練活動(資料圖)
這些問題有解決方法嗎?
好訊息來了!
《羅湖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啦,推動行業可持續高品質發展。
2019年7月,羅湖區啟動《羅湖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工作,並於2020年3月12日正式印發《羅湖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此次細則編制嚴格貫徹落實《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管理暫行辦法》,並結合羅湖實際,切實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以破除羅湖區充電行業面臨的實際問題、增強管理制度設計的有效性和實操性。
首先了解一下《細則》中所提到的
充電設施具體指什麼
檔案適用範圍又是什麼
《細則》中所稱充電設施,是指各類新能源汽車集中式充換電站和分散式充電設施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包括充電站地面構築物、充電站(樁)等充電裝置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監控系統的相關配套設施等。
凡在羅湖區建設運營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其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安全監管等相關活動適用該實施細則。
《細則》分為七個章節
共三十四個條款
重點都幫大家劃好了
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01
優化充電設施規劃佈局
按照“適度超前、合理佈局、區域差別”的原則,規範全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選址原則。
✍《細則》按照“適度超前、合理佈局、區域差別”的原則,加強停車規劃與充電設施規劃銜接,探索立體停車庫與充電設施等其他設施一體化建設。
✍ 鼓勵立體停車庫配建充電設施及獨立佔地的充電站以立體停車庫形式建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 合理引導、控制在交通嚴重擁堵、高密度住宅區及供給飽和區等區域新建獨立佔地的專用充電場站。
✍ 禁止在一級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農用(耕地)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等區域內建設充電設施。
02
嚴格把關充電設施技術標準和建設程式
明確充電設施技術標準和建設程式,提升建設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並在建設報批管理涉及的各部門職能作出清晰劃定,便於各部門釐清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細則》對充電設施施工單位資質、工程建設品質、充電設施裝置使用標準和充電設施建設選址等明確了要求;
✍ 對建設過程中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工作流程進行了規範性梳理,並在細則後附上充電設施流程圖;
✍ 對充電設施建設完工後、正式投入運營前所需的申請備案材料和補貼等明確了所需辦理事項。
03
明確充電設施運營企業運營期職責
鼓勵各類投資者將充電設施委託給充電設施運營企業統一管理,由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提供充電設施維修保養和其他配套服務。
✍《細則》釐清建設單位與合作方的運營管理及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力和義務,規定充電設施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加強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熟練掌握緊急情況處置方法,編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 完善充電設施安全監控系統,將運營的充電設施接入市級統一的充電設施安全監控平臺,實時上傳相關資料。
04
壓實各職能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清晰界定各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範圍,避免發生部門間權責不清和推諉扯皮的情況。
✍《細則》明確充電設施運營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各主管部門和街道的安全監管責任,以細化各條線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為主,同時兼顧各類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屬地管理責任,劃清各部門之間的界線,充分調動各部門行政管理資源,達到防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目標。
整體而言
此次《羅湖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嚴格貫徹落實《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管理暫行辦法》,並結合羅湖區情,切實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全面提升羅湖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行業管理水平。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後續還有相關培訓答疑哦——
後續,羅湖區發展和改革局還將針對細則組織各部門、各企業進行培訓,加強社會各界對制度的理解,方便指導企業開展相關工作,有序引導羅湖區新能源充電設施合理佈局及建設,推動建立覆蓋全區,功能清晰、佈局合理、規模超前、體系完善的充電設施服務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