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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交電商非常火爆,各大公司都出了自已的社交電商平臺,如阿里巴巴的淘小鋪、京東的芬香、小米的有品有魚,跨境社交電商平臺ABM單創等等。

社交電商的四種典型商業模式:

目前社交電商可分為內容類、拼購類、會員制以及社群團購四種典型的商業模式。

1、以小紅書為代表的社交內容電商

核心在於靠優質的內容進行傳播和轉化,內容的來源有平臺(PGC)和使用者(UGC)共同產生。社交內容電商的優勢是使用者群體通常都有共同的興趣愛好,能針對性的進行傳播轉化,轉化效率高。想在社交內容電商平臺上做出成績是不容易的,需要有較強的運營能力和價值創造能力,一般都是團隊操作,個人很難玩轉內容。社交內容電商適合明星、網紅和KOL達人。

2、以拼多多為代表的社交分享零售電商

典型的玩法就是拼團模式,找人拼團砍價,藉助社交力量吸引使用者,以此達成銷售裂變的目的。對於個人以省錢為主,賺錢不易,低價和品質取捨困難。

3、以斑馬、雲集為代表的會員制社交電商

會員制社交電商指在社交的基礎上,以S2b2c的模式連線供應商與消費者實現商品流通的商業模式。在會員制電商模式下,店主(B端)不介入供應鏈,僅承擔獲客與使用者運營的職責,由分銷平臺(S)提供標準化的全產業鏈服務,店主只需要利用社交關係進行分享和推薦就可以獲得收入。

但隨著行業走向成熟,會員制電商的分銷模式類似傳銷,有極大的政策風險,平臺將向合規化轉型,降低分銷層級,專注帶貨能力將是關鍵。

4、社群團購

社群團購模式也是S2b2c的一種,社群團購平臺提供倉儲、物流、售後支援,由社群團長(一般是寶媽或社群便利店店主)負責社群運營,主要包括社群運營、訂單收集、商品推廣及貨物分發。

社群居民加入後通過微信小程式或APP下單,社群團購平臺將商品統一配送至團長處,消費者上門自取或由團長完成最後一公里配送。在這樣的生態閉環下,社群團購就成了針對傳統電商的短板“補完”。

But,社交電商的模式在傳統OTA酒店預訂行業卻遲遲未見動靜,而會員制預訂平臺去年卻紅極一時,但兩者還是存在本質差異,純粹的會員制商業模式並不健康,

不過近日,坊間傳聞圈內某“知名”公司即將推出民宿通用券平臺,那麼是不是代表去年紅極一時的會員制平臺已經被判死刑?還是兩平臺共同存在互相競爭?拭目以待。目前,該專案正在和廣大B端民宿商家洽談,預計月底推出,覆蓋一千家商戶,首批上線300家,這不禁讓人浮想聯翩,莫非在醞釀一個大動作?

以上是筆者對社交OTA平臺商業模式的構想,即將上線的是否是該模式,不宜妄加揣測,其核心思想有幾點:

2、採用京東芬香“鎖客”的理念無成本將B端商家以及C端使用者引導成為平臺商品(主要是客房)的分銷者;

3、該模式下,早期合作的商家處於分銷鏈上的金字塔頂層,不僅可以分銷平臺上所有客房,也可分享其發展的海量下線(無進入門檻,區別於雲集或淘小鋪需花錢購買商品才能成為會員,一經鎖定終身有效)客房預訂的佣金提成。

以上想法限於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存在諸多邏輯細節問題,有興趣的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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