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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透過“搜尋商品的方法”的觀點來分析當今數字時代的購物行為。

我們在買什麼樣的商品,大致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種是目標明確的“有目的型別”,還有一種沒有具體的目標,透過搜尋、瀏覽、比較等行為而明確目標的“無目的型別”。

這兩種型別也是在電商還沒有出現之前,人們主要的購物行為的延續,並不是隨著電商時代的來到而誕生的。只不過在電商出現之前,對於購物行為本身不是熱衷的人們(或者說比較厭煩購物的人群)在購買商品時,多數情況下他們如果很明確的知道需要某一特定商品時,就會直接去到相關的商店或商場進行購買。在有購物需求卻又不知道銷售場所的時候,就會透過詢問、瀏覽、尋找的方式確定銷售地點後再行購買。但是,在有了這次購物的經歷之後,一旦再有相同或類似的需求時,一定還會直接去進行購買,而不會有詢問、瀏覽、尋找等行為的加入。而另外一類比較熱衷於透過逛街、瀏覽、尋找的方式進行購買的人群,實體店的促銷、優惠等對他們有著無與倫比的吸引力,他們也一直也保持著他們的“無目的性”,很少會有“有目的性”的購物行為。

其實,電商出現之後,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購物行為,但這兩種購物形態,卻沒有任何改變。

在電商時代,“有目的型別”的消費者,一般也是透過簡單的搜尋,比較一下商家信譽和產品質量就下單購買,不會因價格等問題在各個商家之間過多的猶豫。而且一旦這次購買行為確立(成功),那麼在將來的重複需求出現時,就可以“有目的”再次進行購買。往往電商主頁的推薦,各種優惠對這類人群基本沒有任何作用。而對於“有目的型別”的消費者,不僅僅是電商主頁上的推薦,與商家討價還價,甚至還會主動搜尋各種渠道而獲得優惠券進行購物,這個過程對於這類人群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

所以,電商如何想辦法能吸引這兩類人群,才是完勝,而目前電商的行為往往太過注重“無目的型別”的消費者,而忽視了“有目的型別”才是電商的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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