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來講一個最近很熱門的詞,叫做User Centric Distribution Model!
好像還沒有很官方的中文來翻譯,我們姑且叫它“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模式“吧。
User Centric Model 其實屬於平臺給藝人付錢的一種模式。一般來說,各大流媒體平臺,無論是國內的騰訊三大平臺(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還是網易雲音樂,或是國外的Apple Music,Spotify等,都需要根據播放量給藝人付錢。從使用者這邊收到的錢,透過一定的計算公式,計算後給到藝人。
我們先來講講目前主流的收益模式,再來講講這個User Centric的方式會帶來什麼改變。
Pro Rata Distribution Model 版稅分成模式版稅分成,顧名思義,就是所有從使用者收到的錢都放在一個大池子裡,在按照每個藝人的播放數量在總數量裡的佔比進行分成。
聽起來好像有點模糊!我們來舉個例子!
比如說在一個月裡,Spotify準備給藝人的錢一共是60萬美元。另外在這個月裡,所有歌曲的播放量加在一起是100萬次,而其中一首歌的播放量是100次。(只是舉個例子,不要較真!)
那計算的第一步是算出這首歌播放量在總數里的佔比,即100 / 1,000,000 = 0.0001
第二步就是用這個數字來乘以總共的金額,即0.001 x 600,000 = $50,那麼這首歌這個月能夠得到的錢就是50美元。
這個就是我們講的Pro Rata Model啦,我們再來看一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
記得19年的時候,網易雲的《音樂作品授權使用協議書》在網上鬧得很火,很多人指責說裡面有一些條款很不公平。
先不說其他的條款,我們來透過裡面關於收入模式的解釋是一個很好的Pro Rata Share的例子:
(我們只看錄音作品為例)
授權方上月分成收入=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使用授權作品的次數佔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使用全部歌曲的次數之比例× 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收入×(1-運營成本20%)× 授權方分成比例【42%】
我們來看看這裡面每個乘數在說些什麼:
1 - 運營成本 20%:20%是網易雲音樂說到的運營成本,扣除之後的80%才會開始進行計算授權方分成比例42%:42%是在中國比較常見的給到錄音的比例。在中國,大部分情況下權利方和平臺方各佔收入的50%;版權方里的50%中一般錄音佔到42%,詞曲各佔4%。(這個比例只是一種常見的情況,但並不代表一個統一的規定)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使用授權作品的次數佔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使用全部歌曲的次數之比例:這一句賊長的話其實就是在說比例!你播放的次數到底佔了總次數的多少網易音樂訂閱服務上月收入:這個就是我們說的池子,這個池子裡面使用者一共添了多少錢這樣一看,網易雲音樂協議上的這個比例就是一個很完美解釋Pro Rata Share的例子,也是一般行業裡比較主流的一種方式。
不過,慢慢地,大家好像看到了一些這個模式的不足。
比如說我是一個很喜歡聽小眾音樂的人,我最喜歡的藝人只有幾十個人知道,但我天天都聽他的歌。可是我每個月給平臺的那十幾塊錢訂閱費用,卻是放到大池子裡的。
即使我天天只聽一個人的歌,我的錢很有可能被知名的藝人吸收走了,我喜歡的藝人可能最後啥也沒得到。
換句話說,假如你從來都沒有聽過Taylor Swift的歌,但是因為她在市場中屬於top,所以你交的錢還是有一部分屬於她的。
因此,就有了一個新的收入概念,叫做User Centric Distribution Model.
User Centric Distribution Model是什麼User Centric,同樣以一句話來說,就是你交的錢,只分給你聽的歌手們。
我們還是用數字來看一下具體的意思:
假如說你每個月的會員費是10元,你這個月一共聽了100首歌,其中你最喜歡的歌你聽了40遍,那計算步驟就是:
第一步:算出你最喜歡的歌的播放在你個人總播放量裡的佔比,即40/100 = 0.4
第二步:你交出的錢乘以這個佔比,即0.4 x 10 = 4。
也就是說,你最喜歡聽的歌可以從你每個月裡交的錢裡收到4塊。
如果你喜歡的藝人是一個很火的藝人,那沒關係,可能你的這4塊錢對TA來說不值一提。但如果你喜歡的藝人非常小眾,而Pro Rata Share的計算方法又沒有辦法讓他有很高的收入的話,你的這4塊錢對他的意義就很大了。
目前這個模式還沒有普及,但是有一些公司在慢慢做一些嘗試,比如Deezer。
Deezer是一家法國線上音樂流媒體服務提供商。它也用很前瞻性的眼光使用了這一個模式。看看Deezer對於這一舉動的解釋和提倡,我列在下面:
1. Reducing unfair revenue gaps that come from applying old ways of thinking to digital music
2. Supporting local creators and niche genres
3. Promoting a diverse and vibrant music landscape
4. Fighting fraud
簡而言之,User Centric Model是一個更加公開、透明的方式,下一部分我會具體說說它的優勢。
User Centric Model的好處我覺得上面Deezer提到的四點,很完美地概括了User Centric Model最大的優勢。
首先,它減少了藝人之間的收益差距。
在Digital Media Finland的一項研究中,對比了User Centric Model和Pro Rata Share Model兩種模式下藝人收益的不同。透過整體的資料而言,在User Centric Model下,頭部藝人的收入減少,而底部小眾藝人的收入則增加。這是因為我們把每一個個人使用者的金額單獨計算,因此可以確保小眾藝人能拿到屬於他們的錢,而頭部藝人也不會拿到不屬於他們的錢。
第二,它給音樂產業帶來了雙向的正面影響。
從藝人的角度來說,User Centric Model幫助支援藝人和小眾音樂風格的成長和多樣化;而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說,也會刺激更多的人消費,進行訂閱(而非免費播放)。
想想看,如果你真的還愛一個藝人,但因為距離、收入等原因聽不到他的演唱會,但你只用每個月花10塊錢,就可以支援他,給到他真正能放到褲兜裡的錢,這是一件多酷的事情哇!
最後,它也增加了金額分配的透明性。
寫到這裡我忽然想到,如果這個模式真的很成熟,能細分到每一個人的話,那從資料方面來講也會變得非常個人化。平臺甚至能研究到每一個人的地區、年齡、性別,聽歌習慣等等,得到更加細節和個性化的報表。
User Centric Model的風險就算把這個模式吹得天花亂墜,我們也要看到他的風險。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模式目前還不是特別可行。
即使現在的技術很發達,針對每一個使用者的行為來作出報表這件事情是可以實現的,但同時消耗的精力財力也會特別大。
每一家平臺要對幾千家公司每月,或者最差也是每季度,完成報表。這本來對平臺來說就是一件壓力很大的事情,如果要基於User Centric Model的話,報表變成每一個人都要顯示,可能目前在全平臺普及還不是非常現實。
第二點,也是我覺得比較尷尬的一點就是,雖然它能平衡不同級別藝人的收入差距,但是他不能全面地平衡。
總有那麼一些人,會被遺忘,而且會一直被遺忘。
同樣是上述的Digital Media Finland的研究中提到,在Pro Rata Share到User Centric的轉變中,即使頭部藝人的收入在所有研究案例中都是下降的,但是尾部藝人卻是雙向發展的 —— 有的人受益了,有的人的收入反而更低了。
這樣一來就說明,User Centric Model並不能讓所有人的差距都減小,甚至一定程度上也會增大這個差距。
就我個人而言我還是很喜歡這個模式的的,但是不得不說它的問題和風險也非常明顯,並且,離全世界這麼多平臺都同意做這件事情、讓它變為行業標準還有很長一段路走。不過這個模式還是讓我們看到了行業作出的努力。當年Streaming出現,大家措手不及沒有完全可行的方法去處理收益,如今這個行業不僅有了普遍的收益方式,甚至也讓我們看到了未來進一步改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