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最近可能遇到了一個大麻煩。
而在這之前,澳大利亞先行一步,在讓這些國際網路巨頭為新聞內容付費問題上取得了不小的進步。按照澳大利亞最新認定的法規,網際網路企業在使用新聞連結時,要向播放那些新聞的澳大利亞媒體支付費用。谷歌和臉書作為使用這些內容的網際網路企業,自然是新規規定的付費方之一。雖然這兩家企業都很不願意給這些錢,但在持續施壓下還是先後與相關部門達成了協議。
這個頭只要一開,顯然會有更多國家的新聞媒體跟進。畢竟這些媒體為採編新聞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但其在網路傳播中所產生的收益卻大多被這些平臺型網路巨頭所拿走,自然早就想要來分這塊蛋糕了。現在澳大利亞既然可以做到讓這些網路巨頭們為內容付費,為什麼自己就不行。
這次印度報業協會提出的方案中,要求谷歌分出的廣告分成比例高達85%。這個顯然是谷歌不可能接受的。當然印度報業協會也知道這一點,就像做生意一樣,這是一種談判策略,會先開出一個很高的價格,然後雙方再慢慢坐下來談。但不管最後這個比例能降到多少,谷歌都不得不拿出一部分錢,割肉不可避免。
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那種之前美國網路巨頭在全球瘋狂收割利益的格局已經開始瓦解,各個國家對這些大型平臺正在採取越來越完善和規範的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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