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逐漸進入加速發展的新階段,中國新能源車現在已經走在世界前列。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資料,2018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分別為127.05萬輛和125.62萬輛,同比增長60.01%和61.67%。而在2014年時,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僅有78499輛和74763輛,在2014-2018年短短四年的時間裡,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的年增長率高達100.58%和102.46%。而截止至8月,今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產銷僅分別完成79.9萬輛和79.3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只有31.6%和32.0%。
從資料來看,今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增速開始大幅度“降溫”。而中汽協副祕書長助理許海東也曾表示“政策補貼退坡,新能源汽車發展進入平穩期,近期發生的起火事件已經對消費者購買信心產生了一定影響”。的確,頻發的電動汽車自燃事件,已經讓許多新能源潛在使用者都出現了一絲隱憂;例如,有朋友私下問編輯關於“電動汽車是否安全”等問題。而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冒煙、起火事件。10月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釋出《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
《補充通知》要求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銷售或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國市場發生冒煙、起火事故的,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報告事故基本資訊,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報告時間縮短為6小時。(包括基本資訊、車輛資訊、動力電池資訊、使用者資訊和經銷商資訊等。)而事實上,6月17日,工信部便釋出了《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除了要求新能源車起火上報以外,還明確要求對已售新能源車輛、庫存新能源車輛的防水保護、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部件和易損件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而此次《補充通知》除了重點指出新能源車起火須上報外,還還指出生產者應在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報《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資訊表(試行)》。與此同時,生產者還應保持車輛處於火災事故救援後的狀態,以便後續開展火災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調查工作。並且,還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在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發生後,應主動排查同型號、同批次或使用同樣零部件的車輛是否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經排查,發現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的,生產者應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儘快實施召回。
回顧近期發生的多起起火燃燒事件,好像多數都沒有給出明確的事故原因,這樣只會讓市場和消費者對新能源車失去更多的信心。而隨著《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的到來,並要求車企保持車輛處於火災事故救援後的狀態,有助於找到事故原因。這說明監管部門在行動,要杜絕以往的不報、瞞報、遲報行為,對行業發展是好事。所以,此次《補充通知》的釋出,某種角度上是再次強化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召回監管,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
汽車渝評
雖然今年新能源市場的高速增長並沒有延續,但新能源汽車仍然是當下的趨勢。只是目前新能源汽車的產品力並達不到消費者的期望,另外,充電基礎設施的不完善,成為諸多消費者以及潛在消費者的焦慮所在;再加上最近頻發的自燃事件加重了消費者對於電動汽車的焦慮。不過,儘管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並非一帆風順,但隨著此次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其安全和品質問題也進入體系化管理,這顯然會促成更為良性的新能源汽車發展環境。而當其技術水平、市場接受度及成熟度的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前景仍然讓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