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3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名為《2030年數字指南針:歐洲數字十年之路》的歐盟“數字十年”目標綱要檔案,涵蓋了歐盟到2030年實現數字化轉型的願景、目標和途徑。
根據釋出的檔案內容來看,歐盟未來十年的總體願景是“在一個開放和相互關聯的世界中擁有數字主權,推行數字政策,賦予公民和企業權力,構建以人為中心、可持續和更繁榮的數字未來”。
為實現這一願景,歐盟在此次釋出的檔案中提出了體現歐盟核心利益和價值觀的三大原則和四個目標。
三大基本原則是:數字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安全的網路空間、維護公民線上基本權利。
四個基礎目標包括:
一是擁有數字技能的公民和高技能的數字專業人員。歐盟提出必須使所有歐洲人都能充分利用數字機會和技術。到2030年,至少80%的成年人應具備基本的數字技能,並且歐盟應有2000萬受僱的資訊與通訊技術(ICT)專家,並且有更多的女性從事此類工作。
二是安全、高效能和可持續的數字基礎架構。到2030年,所有歐盟家庭都擁有千兆連線,人口稠密的地區都將覆蓋5G網路;歐洲高階半導體產量佔世界產量的20%;歐盟應部署10000個氣候中立的高度安全邊緣節點;歐洲應該擁有第一臺量子計算機。
三是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到2030年,四分之三的公司應使用雲計算服務、大資料和人工智慧。超過90%的中小型企業至少達到基本的數字化密度水平;歐盟的獨角獸企業(估值達10億美元以上的初創企業)數量應增加一倍。
四是公共服務數字化。到2030年,所有關鍵的公共服務都應線上提供;所有公民都可以訪問其電子病歷;80%的公民應使用eID(數字身份系統)解決方案。
透過上述目標不難看出,歐盟“數字十年”的“宏偉藍圖”高度強調數字技術的普及,以及對獨立研發和生產的重視。在當前全球核心技術競賽愈發激烈、晶片供應近來出現嚴重短缺的背景下,上述戰略目標的實現將在保障歐盟產業鏈安全、支撐歐盟全球影響力方面起到關鍵作用。去年12月,歐盟推出《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兩大監管法案,如今看來,這正是為推出此次“數字十年”願景進行的鋪墊,為歐洲未來數字化轉型提供公平和安全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在此次目標綱要中,特別提出將透過開展“多國專案”、建立廣泛的國際數字聯盟等途徑實現上述目標:
一是多國專案。歐盟表示應“迅速啟動重要的多國專案,並制定一項立法提案和一個強有力的治理框架,以監測進展情況”。根據歐盟的檔案,這一“多國專案”需要將來自歐盟預算、成員國和行業的投資結合起來,會員國需要將各自至少20%用於恢復經濟的資金投入數字優先事項,其他可能的多國專案還包括:泛歐互聯資料處理基礎設施、設計和部署下一代低功耗可信處理器、網際網路公共管理等。
二是建立強有力的國際數字夥伴關係。歐盟表示,作為新的“跨大西洋關係”的核心部分,歐盟提議成立一個新的“歐盟-美國貿易和技術理事會”,以深化歐美的貿易和投資夥伴關係,加強技術和工業聯合領導地位,制定相容的標準,深化研究合作,促進公平競爭,確保關鍵供應鏈的安全。歐盟還特別提出,在重新建立“跨大西洋關係”的基礎上,歐盟應該帶頭建立一個“由志同道合國家組成的更廣泛聯盟”,對所有與歐洲有共同願景的人開放,共同發展以人為中心的數字化轉型,並建議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國際組織內推動關於新電子商務規則的談判,推廣以人為中心的數字化願景。
上述行動計劃既迎合了美國拜登政府迴歸“跨大西洋關係”和“多邊主義”的需求,反映出歐盟仍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藉助美國的實力,在接下來的科技競賽中保持領先地位;也符合歐盟一直以來希望透過主導國際組織和多邊體制的規則制定,確保符合歐盟利益,體現歐盟全球影響力的策略。
根據此次釋出的檔案,歐盟在接下來的行動中,一方面將加快自身數字化轉型的步伐,強調歐盟的數字獨立;另一方面也將謀求拉攏國際盟友,主導對國際數字規則的制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相關企業應警惕歐盟與美國在數字領域率先達成共識,在相關核心技術上進一步加強監管,以及主導世貿組織改革等方面採取對我國不利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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