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只是一項技術,作為一件工具本身不存在善惡之分,媒體報導的案件事例都是人操作的結果,也不能以此評判所有行業從業者的行為準則。屠夫拿著刀為了宰牛殺羊,殺人犯拿著刀是為了犯罪,刀本質沒變,只不過是拿刀的人角色變了。
人類社會從古至今,是善於利用和使用工具才能有今日的成就,AI技術就是一項非常有用的工具。試想當你乘坐公共交通不需要出示任何憑證,去銀行辦業務也不需要銀行卡,僅憑刷臉即可識別身份,獲享相應的服務,社會的流轉效率能提升多少!
社會大可不必談"臉"色變,《個人資訊保護法》目前已經到了草案階段,相信將很快出臺,這臺法律將保障全社會所有公民的個人資訊保安,有底線企業自不會去犯,無底線企業將會被法律懲罰。
那如何才能合法合規開展人臉業務,首先,必須獲取使用者的同意或者授權,在使用的過程中,使用者必須是有感知的,目前被曝光的均是無感採集;這裡涉及一個討論點,有一些人臉應用將會放置在相對開放的場所,無法對周圍的所有人進行授權確認, 這種應用場景是否合規;例如刷臉門禁。個人認為是可以的,因為刷臉門禁首先安裝的位置是能夠被感知的,而且刷臉門禁的外觀也是容易確認的;與之類似比較成熟的業務有影片監控,通常有影片監控的區域有比較明顯的警示語句。
除了獲取使用者授權外,其次人臉業務必須讓使用者清楚人臉資料的使用範圍,刷臉門禁獲取人臉肯定只能用於開門,如果拿著刷臉門禁的人臉用作它途就屬於違規。
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的個人權益必當被逐漸保護,放心使用科技帶來的便利。
標籤:人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