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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更一週的熱搜,讓很多人聚焦微博商業化的灰色地帶,其實6月10日那次約談,北京網信辦的矛頭指向了頂流平臺更為致命的病灶:公器私用,操縱機制,濫權越界,人為製造了公共資訊的阻斷。

約談中提及的蔣某,自然是指某電商Quattroporte的桃色事件,大家早已心照不宣,而監管關注的是微博在整個傳播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這比事件本身的殺傷力更大。

如果梳理整件事的蛛絲馬跡,你會發現輿情最初爆發的1小時,微博反映出奇的神速,應對措施帶有明確的指向性。

4月17日12時23分原配發博@小三提出警告,13時32分她就發現內容被限流,評論也被關閉,緊接著,各大內容媒體轉發的微博幾乎被全部刪光,試圖吃瓜的網友則發現與此事有關的所有微博都會收到"需要人工稽核"的系統提示。

情節八卦而且已在其他平臺迅速發酵的宮鬥事件,居然匪夷所思的沒有出現在號稱"公眾風向標"的微博熱搜之中。

然而,為大股東兩肋插刀的微博並沒有等來"俠肝義膽"的讚美,換來的卻是熱搜停更一週的嚴肅處罰,可謂兩面不討好,裡外不是人。

網信辦的約談和處罰其實點明了公共資訊傳播中的三大原則:

第一,平臺不得隨意干預資訊的正常呈現,也不允許干擾正常的網上傳播;

第二,網際網路是公共資訊載體,承擔社會責任,不是資本意志的商業附庸;

第三,平臺沒有超越法律和使用者利益的自由裁量權,不是利益輸送的工具;

在那些不可觸碰的原則問題上,騰訊比微博走的更遠。

公共資訊平臺的價值在於準確、及時、客觀、完整的披露資訊,不管投資方還是大股東,按照自身利益壟斷公眾知情權,置法律法規於不顧是極為危險的。

大家都想趨利避害,但恪守底線是前提。

2018年facebook官博自曝有安全漏洞,沒想到使用者在facebook分享這條資訊時,卻被告知"分享人數過多,可能是垃圾資訊",事發後,小扎立刻道歉,修改了系統設定。

比起被動應付的facebook,善於舉一反三的騰訊就"聰明"多了。

使用者之於騰訊,不但是禁臠,是財富,還是武器,在整個騰訊帝國之內也是按需流轉,特別是在佔據營收半壁江山的遊戲領域。

2013年8月首款微信遊戲《天天愛消除》上線,由騰訊旗下的天美開發,可以直接匯入微信和QQ的使用者關係鏈,排行榜連LBS和邀請好友都是一次打通,上線10天使用者就超過4000萬,這種不花錢的冷啟動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像《王者榮耀》、《和平精英》這樣的遊戲,都會天然獲取兩項特權:"通過該應用向好友傳送資訊"和"尋找與你共同使用該應用的好友"。

這種裹挾使用者的特權正成為比騰訊投資還厲害的殺手鐗。

去年騰訊以每月9.5家的速度進行併購投資,今年還在提速,除了金元攻勢,使用者及其底層關係鏈的誘惑是小夥伴們最難拒絕的。

這是架構騰訊帝國的基本方式,儘管2018年5月的《個人資訊保安規範》已經明確,收集個人資訊時應取得個人資訊主體的明示同意,確保其在完全知情的基礎上自願給出具體、清晰、明確的願望表示,並且允許個人資訊主體選擇是否提供或同意自動採集。

世人只知騰訊遊戲的三板斧是代理+模仿+收購,其實是低成本的使用者資訊和社交關係鏈,而且反其道行之更加有效。

去年1月微信一次封殺了3款外部社交產品,當時馬化騰的反擊擲地有聲,"先讓家裡人用起來再說吧,負能量的匿名社交是旗幟鮮明地反對的,沒得說。"

但到當年12月,騰訊自家的匿名社交產品"燈遇交友"就突然上線了,被認為是"漂流瓶"的變相復活,此時又不在乎所謂的"負能量"了。

網際網路時代,資料就是生產力,但掌握太多資料往往給人虛幻的權力慾,騰訊對使用者,對資料,對安全,對隱私都有自己的"理解"。

2018年馬化騰在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談及資料共享曾有一個表態,大意是資料任意打通,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我們特別的謹慎。"

話很中肯,但給大家的感覺是不想也不願為資料確權。

目前,越來越多的使用者資訊被儲存在大平臺的雲端伺服器之上,不僅有虛擬資訊,還有大量金融資訊,甚至有使用者的生物識別資訊。

如何妥善保護,歐盟和美國都出臺了專門的資料保護法規,分別是歐盟《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和《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CPA),相對寬鬆的GDPR規定企業獲取資料必須主動徵得使用者同意,CCPA明確將個人資訊的處置權交給了使用者。

今年中國也將出臺兩部重量級法律《個人資訊保護法》和《資料安全法》,個人資料的界定和監管是大勢所趨。

騰訊用一句"我們特別謹慎",實際是輕輕卸掉了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當然,卸責也是有技巧的。

2014年微信發起了對淘寶外鏈的封殺,有網友注意到話術寫的是"淘寶遮蔽了來自微信的瀏覽請求",但頂端地址顯示"網頁由support.weixin.qq.com提供",換句話說,連結根本就沒有跳轉到淘寶的伺服器。

除了消極卸責,騰訊還有三張面孔,應對各種不同情況,以確保"最終解釋權"永遠掌握在自己手中,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我們經常見到的一個"勇於任事"的騰訊。

有人說騰訊20年就是一部抄襲史和封殺史,瞎說,對於那些與自身業務重疊,又是競對關係的友商,騰訊永遠是"堅持原則","鐵面無私"的。

比如幾年前三天之內連續封殺支付寶紅包、蝦米音樂、天天動聽、網易雲音樂,官方理由都是破壞生態平衡,騷擾正常使用者,去年社交app三連殺,也是一鍋端,"一視同仁",老羅高喊,"歷史會記住這一天",仍然無濟於事。

另一張面孔叫做內外有別。

從最基礎的第三方登陸,到深度關係鏈的打通,背後其實都是是騰訊主導的利益分配機制,資料既可以是扔給小夥伴的酬傭,也可以幹掉對手的利器。

以第三方登入為例,本是大平臺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措施,卻被騰訊硬生生玩出了三六九等的親疏之別。

普通公司使用微信授權登入,只能獲取暱稱、頭像、地我、性別等公開資訊,而騰訊系的小夥伴卻能夠多出"尋找共同好友"的裂變功能。

反觀那些可能危及自身壟斷地位的產品,騰訊下手老辣,毫不容情,務求一擊而致命。

以遊戲為例,騰訊今年首季網遊和單機收入佔到總營收的43%,是任何友商不可觸碰的絕對禁臠,對直播等前端引流入口的控制更是重中之重。去年微信連發12條遊戲禁令,今年是協調旗下直播平臺的深度整合,這還不算騰訊以'南山必勝客"的身份,馬不停蹄的對其他平臺的遊戲直播發起訴訟,絲毫不給喘息之機。

使用者和他們的個人資料資訊都成了騰訊到處揮舞的大棒。

去年曾有一樁口水官司,就是使用者在微信、QQ的頭像究竟歸誰所有,騰訊堅持認為使用者的所有資料資訊都屬於平臺所有,這種過度泛化自身權力邊界的行為,實際是變相剝奪了使用者的資料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置權,轉而以自身好惡定義了資料的分配和共享機制。

反觀歐美的立法原則,GDPR明確了個人資料是以自然人為主體產生的各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位置、性別等等,還提出了資料的可攜帶權(跨平臺遷移),被遺忘權(使用者遺忘不是平臺自行處理資料的法定理由),平臺利用資料進行"開天眼式"的操作尤其是被禁止的,包括使用者畫像分析等等。

騰訊指數團隊早在2016年就研發了"中國社會輿情指數",運用微信和QQ的使用者資料資訊研判和分析趨勢,理論上每個人之於騰訊都是透明人,上至政商大佬,下至販夫走卒,莫能例外。如果騰訊把這些資料尤其是政府官員的資料加以分析並拿來維護自己的商業利益,後果不堪設想。

某種程度上,騰訊已經建構了一個實用主義和精緻利己主義的時代,使用者只有期待兩部重量級法律《個人資訊保護法》和《資料安全法》,能夠成為我們的守護神了。

這次的熱搜停更事件,如果能夠加速平臺約束機制的誕生,如果能夠迎接資料安全共享時代的到來,能夠喚醒某些裝睡的大佬,那麼微博的自焚還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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