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米手機出現之前,國內手機市場到處充斥著山寨機的身影。
80後90後的小夥伴還記得這個尼采手機嗎?想當年可是大街小巷哪裡都能看到,山寨蘋果手機做得特別像。
然而,隨著小米華為等手機品牌採用了高性價比的策略,這些山寨手機逐漸淡出了我們的視野,現在的手機市場已經經歷了多次大洗牌,基本已經平穩,不會出現大的波動。
不過在汽車市場卻還有大量的山寨車,不過我們更願意稱呼他們為“老年代步車”。
以上車輛的造型諸位看著眼熟吧,5個圈兒的“奧迪”,一臉憂傷的“寶馬”,還在吃奶的小“路虎”以及奶兇奶兇的大“賓士”,還有超級拉風的大跑車。。。
這就是我們說的老年代步車。
這些披著名車外衣的山寨車製造廠並沒有取得國家認證的車輛生產資質,在工信部的安全生產目錄上也查不到他們的資訊,可為什麼他們還是能堂而皇之的在大街上奔跑呢?
以上是我找到的幾款老年代步車的出廠合格證,上面大多都印著“蓄電池觀光車”或者“低速電動車”等字樣,然而,蓄電池觀光車是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屬於特種裝置,不能上道路行駛,僅限於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一般不宜作為個人生活消費品使用。
蓄電池觀光車屬於特種裝置。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第二條規定,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檔案國質檢特〔2010〕22號《關於增補特種裝置目錄的通知》, “蓄電池觀光車”和“內燃觀光車”同屬於“場(廠)內專用旅遊觀光車輛 ”類別,而“場(廠)內專用旅遊觀光車輛”和“場(廠)內專用機動工業車輛”兩個類別同屬於“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第九十九條(八)項對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定義,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因此,蓄電池觀光車屬於特種裝置,其生產、經營、使用適用特種裝置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根據國家標準GB7258-2012《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3.1對“機動車”的定義(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機動車明確包括了汽車,而在該標準對汽車的分類定義中,包括了對“純電動汽車”的定義(由電動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於車載可充電蓄電池或其他能量儲存裝置的汽車。),因此,純電動汽車只是汽車的一個類別,汽車屬於機動車的一個類別,因而所有純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而機動車屬於納入CCC強制性認證管理目錄產品,根據認證相關規定,機動車生產企業在出廠、銷售之前是必須先行透過機動車的CCC強制性認證。
以上文字含標準性內容略多,總結起來就一句話,老年代步車的生產廠商是打了擦邊球,把不允許上路的車賣給了普通消費者,並沒有告知消費者車輛的詳細情況,消費者又在價格低廉、不用上牌、不用駕照等言語的鼓動下把車開上了路。
現在隨著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國家開放了70歲考駕照的限制,下一步就要開始著重治理這些老年代步車了。
傳統的汽車企業似乎也看到了國家要出手整頓的苗頭,猶如當年小米們對山寨手機的一記絕殺一樣,五菱mini、長安奔奔等車輛開始佈局小型車輛,隨時準備迎接從老年代步車上走下來的消費者。
傳統的老年代步車生產商也嗅到了危險紛紛開始轉型自救,金彭、雷丁、御捷這些廠商都透過收購等手段獲得了機動車生產資質。
隨著這些小型新能源車輛的普及再加上國家最近又開始推出新能源汽車下鄉,這些老年代步車會像山寨手機一樣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