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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嘮叨幾句關於P2P網貸市場的閒言碎語。

其實一直以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力度越來越大,關於P2P網貸平臺存在的問題也就越來越突出了,而個人認為對於這幾年P2P網貸平臺生存的環境太過於“優越”了,已經“優越”到其可以無視法律和相關部門釋出的一些相關檔案了,甚至還“優越”到這些P2P網貸平臺肆意的委外第三方催收公司,更肆意的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這樣的P2P網貸市場環境怎能不落幕呢?

說實話,出借人借出去的資金應該收回,而收回的方式並不是可以用非法的手段來進行“非法討債”,更不是肆意的侵害借款人以及其家屬好友,甚至連借款人手機裡面的半年以內的通訊錄都不放過,如此的“非法討債”的方式,還如此的藐視法律的權威,怎麼可能不造成借款人因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而維權呢?

況且說,中國是一個講究平等而且法治的社會,就算這些借款人真的逾期了或者真的欠錢不還了,這也不是這些P2P網貸平臺採用非法手段進行“非法討債”的理由,畢竟在中國這些事是都可以採用法律的渠道來解決的,所以,就算借款人逾期或“欠錢不還”也構不成這些P2P網貸平臺以及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非法侵害他人的理由。

再者說了,借款人和這些P2P網貸平臺存在著關聯性的關係,而和這些拒絕提供相關資訊讓借款人查詢的催收人員沒有一點點的關係,因為他們證明不了自己是這些P2P網貸平臺委外的催收人員,那麼他們自然和這些P2P網貸平臺沒有任何的關係,說白了,一直以來是不是P2P網貸平臺委外的催收人員是不是真的都是他們自己說的。

就算他們自己說是這些P2P網貸平臺委外的第三方催收人員,但是他們提供不了任何證明來證明自己所說的是事實,而且他們也無法證明這些P2P網貸平臺是否委託了他們向借款人進行催繳,從這一點上看來,這些催收人員或公司在無法證明其和這些P2P網貸平臺確實存在合作關係之前,這些催收人員採用的一切手段都是“非法”的行為。

從客觀的角度來講,出借人想要回自己出借的資金只能向P2P網貸平臺進行索要,而這些P2P網貸平臺如果想保障出借人合法利益的話,他們肯定不會採用非法的手段去“迫害”借款人以及其親屬好友,因為他們這樣做除了非法還會激怒借款人以及其親屬好友的“維權意識”,並不是他們想象的採用非法的手段讓借款人名譽掃地或“妻離子散”、丟掉工作等方式就可以讓借款人還款了,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一種做法。

把人家搞的“妻離子散”或者丟掉了唯一的經濟來源,還想安然的要回自己,這一點對於目前的借款人來說是完全不可能的,況且說了,大部分借款人如果按照年化利率36%計算的話,幾乎很多借款人都還完了,剩下的幾乎都是無效部分的利率部分,所以出借人如果按照10%計算的話,借款人群體幾乎都還完了,至於錢都去哪了,不管是出借人在想這個問題其實借款人也在想這個問題,為什麼出借人拿不回自己的投資的資金,而借款人還款很大一部分還款都高達36%利率紅線,按照很多出借人說的他們的年化利率10%的話,借款人早就還給了這些P2P網貸平臺了。

其實一直都存在這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不僅僅關係著出借人也關係著借款人,不知道大家想過沒有,借款人被逼的“走投無路”,還款利率高達36%以上左右,而有很多出借人說了他們的年化利率僅10%,而且根據借款還款記錄的計算10%借款人早就還夠了,而為什麼出借人拿不到錢,這一點卻和借款人沒有一點點的關係。

更何況,現在的局面是,這些P2P網貸平臺上市的上市,豪車豪房不知道多少,而他們上市的錢和購買這些豪車豪房的錢都是從哪裡來的,難道大家不感覺到奇怪嗎?

所以,我們認為出借人想拿回自己的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或在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如果被立案的P2P網貸平臺需要向立案機關進行登記,等待立案機關的結果。

最新評論
  • 1 #

    看到你的標題讓人無可奈何,希望你介紹十家可信賴的網貸平臺供大家投資可否?有嗎?沒有?

  • 2 #

    把宜人貸,凡普信貸,中騰信,這三個公司好好的收拾了,吃人肉不吐骨頭,嚴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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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准賺不準虧?投資p2p到底是投資還是理財還是存錢?

  • 4 #

    捷信分期查了嗎?那就是個坑

  • 5 #

    我就想銀行現在都可以破產,為什麼出借人你們就高高在上,你們就是想高利息,怎麼,失敗了,……

  • 6 #

    釣魚的魚食還想收回嗎?

  • 整治雙十一購物亂象,國家再次出手!該跟這些套路說再見了
  • 幣圈2020年上半年總結八大事件,有沒有你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