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介Fast Company的文章《谷歌的自動刪除功能對隱私保護幾乎毫無價值》(Google’s Auto-Delete Tools Are Practically Worthless for Privacy),作者Jared Newman。
通過訪問谷歌的活動控制頁面,使用者可以選擇清除三個月或18個月的週期數據。該公司宣傳這個工具,稱要讓使用者以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掌控隱私安全。
在數字廣告行業,越近的資訊越有價值。
作者舉例稱,如果使用者開始在谷歌上搜索房地產或查詢房價,谷歌可能會把該使用者歸為 “潛在購房者”一類。這些資訊對房地產經紀人、估價師和貸款機構來說立即變得很有價值,可以用來做廣告定位,而且在一段時間內,這些資訊的價值會保留至油漆或家用電器品牌等其他公司跟進後期裝修的階段。
比如,如果使用者在谷歌上搜索鞋子,在這個過程中點選到某一品牌,不管谷歌是否清除了資料,該品牌將會在該使用者當前使用的任何裝置上繼續追蹤,直到使用者買了新手機或電腦。
谷歌的一位發言人只表示,該公司的研究顯示,使用者更喜歡3個月和18個月的週期安排,谷歌也有可能根據反饋在未來調整其時間框架。
現在所有的一切只是谷歌為應對審查監管的另一項辯護,它不可能做任何威脅到其潛在商業模式卻真正有意義的事情。
對廣告商來說,24小時的活動資料是極限。低於24小時,廣告商將難以獲取有價值的資訊和鎖定目標人群。
更長時間的使用者留存視窗不僅僅因為定向廣告業務,也給了科技巨頭更多的時間來訓練它們的機器學習模型。
用隱私資料做訓練素材,這本身就成為了一個新的隱私問題。
亞馬遜和谷歌都提供了一種將控制權交還給使用者的假象,來應對歐洲GDPR法的嚴格監管,以不放棄任何不影響到商業模式的機會。
科技巨頭們是在做消費者和使用者認為正確的事情,表面做出“妥協”以滿足它們自己,而實際上,誰又真的在意保護隱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