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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釋出的 iPhone 4S(照片=Apple)

看來,已故的蘋果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 (Steve Jobs) 提議開發“iPhone Nano”,它比他生前的標準 3.5 英寸 iPhone 還要小。 The Verge 19 日(當地時間)報道稱,在 Apple 和 Epic Games 之間的一場官司中發現的幾封電子郵件中發現了 iPhone Nano 開發計劃的一部分。這封電子郵件是史蒂夫·喬布斯 (Steve Jobs) 撰寫的,其中包含 2011 年 Apple 產品計劃執行會議的議程。另外,考慮到提到了低端iPhone,解讀為將iPhone分為3.5英寸高階機型和較小的入門機型,以擴大智慧手機的普及。然而,這並沒有成為現實。那一年,蘋果專注於釋出具有改進顯示屏和攝像頭的高階 iPhone,提出這一想法的史蒂夫·喬布斯也於 2011 年 10 月死於胰腺癌。眾所周知,史蒂夫·喬布斯一生都對 3.5 英寸 iPhone 著迷。這是因為,在保留了早期 iPhone 象徵的“圓形主頁鍵”的同時,“單手操作”成為可能,3.5 英寸的尺寸是合適的,因為它“很容易塞進褲子裡”。成為他最後一部作品的 iPhone 4S 也是一款 3.5 英寸的產品。但在喬布斯之後,智慧手機市場逐漸轉向大屏趨勢。在喬布斯之後成為蘋果 CEO 的蒂姆庫克打破了 3.5 英寸的規則,將 4 英寸的螢幕應用於 iPhone 5。目前,蘋果最大的智慧手機“iPhone 12 Pro Max”的螢幕為6.7英寸,最小的“iPhone SE2”的螢幕尺寸為4.7英寸。

李坤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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