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間的資訊差之大經常讓我非常困惑,這麼大一件事情在美國早已經炸開了鍋,國內還是一點動靜也沒有。今天給大家說一個大新聞。
在這個月的某一個時間,當我們把蘋果手機升級到iOS14時,我們將有完全的決定權,讓追蹤我們個人資料的廣告商的追蹤行為,100%地滾蛋。
這裡的邏輯是:
蘋果給每個使用者裝置分配了一個隨機的裝置識別符號,又稱為——“廣告客戶識別符號”(IDFA),通常,廣告商通過IDFA來跟蹤使用者資料以投放個性化廣告。
但現在,蘋果修改了作業系統,iOS14將要求開發人員必須通過提示詢問使用者:你希望分享你的IDFA嗎?
分享我的IDFA?我當然不願意。關於隱私問題,我可是很早就啟用了“無痕瀏覽”的那一批使用者好嗎?
所以Facebook就瘋掉了。因為在美國:一旦讓使用者自己去選,非常大的一種可能是: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拒絕(中國的使用者會怎麼選?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我們稍後再談)。
而且不僅僅是對於Facebook,實際上,這種想法對於任何使用這種App跟蹤的公司(包括谷歌和其它許多公司),都是非常可怕的。
那麼,究竟為什麼蘋果會有如此可怕的想法呢?
這不是蘋果公司第一次這樣幹了。
8月初,當蘋果表示沒興趣收購TikTok以及微軟競購TikTok的訊息傳出時,我給我的知識星球使用者寫了一篇文章《為什麼蘋果沒興趣收購TikTok,而微軟有強烈興趣?》。其中關於蘋果的部分,我是這麼寫的:
在老矽谷人的心智定位中,蘋果和谷歌的核心差異,其實就是:有沒有用到使用者的個人資料/隱私資料。對於這個問題,矽谷的人是很計較的。這也是蘋果公司備受推崇的原因之一,也是蘋果明確表態它對收購TikTok沒興趣的原因,因為TikTok的核心商業模式就是廣告。
給大家舉兩個例子,關於蘋果在這方面的強烈“潔癖”:
第一個例子:
這意味著:蘋果向每一個單一重新定位提供商的商業模式宣戰了,因為通過設定Cookie,第三方廣告網路可以跟蹤使用者在其投放廣告的所有網站上的瀏覽活動。
而Safari的影響力,在移動時代,是不小的。
約佔到行動網路流量的一半。同時,廣告是一個價值200個Billion的市場,增長率為17%。當時,蘋果的這個舉動嚇壞了廣告界,不少於六個廣告集團聯名發信,要求蘋果重新考慮這項技術,警告說它將“破壞網際網路的經濟模式”。
此外2014年,蘋果在iOS 8上將MAC地址設為私有,這一決策的目的是:希望把獲得更多隱私的消費者的需求,置於需要更多資料的廣告商的需求之上。
所以也就是說:
這次iOS14變更,其實是蘋果公司一以貫之的商業意志,只不過,這一次更徹底了。蘋果稱:這是使用者隱私的勝利,而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
需要注意的是:蘋果這樣幹,其實已經是在鼓勵購買蘋果手機的消費者遠離廣告客戶了。
所以,Facebook一片混亂。在寫了一篇非常沮喪的部落格之後,Facebook於7月30日的財報電話會議上,承認了蘋果這種修改將對它造成很大的影響。
邏輯是:
Facebook每年的廣告收入約在700億美金左右,而其中,約有34億,是來自於它的Audience Network網路。許多App釋出商通過這一網路,來在自己的App中銷售廣告。那麼,如果不進行個性化設定,這些廣告的價格會下降約50%。也就是:下降接近一半。
這對Facebook是一個重大損失,對所有需要跨平臺跟蹤資料的App開發人員,也是一個重大損失。
摩根士丹利表示:這將損害整個行業的廣告收入增長。Facebook則發出警告:它可能會終止為非Facebook應用程式中的開發人員提供廣告業務。
迫於各種壓力,前兩天,蘋果不得不把這一政策的實施時間推遲:
由今年9月,推遲到明年的1月正式實施。
目的是給開發人員更多時間做準備,比如說,是不是要對App做一些必要的更改。
很多人在譴責蘋果公司的壟斷,不過我沒有這麼想,我覺得壟斷在商業世界是必然的,我想到的是:
英文裡有一個詞叫“Impact”,指的是:能對現實世界產生顯著的、立竿見影的改變。在這個詞裡,也隱含有“你的行為”和“你的行為所引發的後果”之間很強的相關性。
顯然,就像Facebook的龐大,已經引發了一系列問題(甚至影響了美國大選),那麼,當蘋果的市值終於在前不久突破了2萬億美金,我們是不是也該意識到了:這樣一個公司,難道不會給這個世界帶來什麼“作用力”嗎?
就像這兩年的Facebook,蘋果也開始更多地考慮它做出的每一個決定的含義。
第二,大家還信網際網路世界會發生非常重大的變革嗎?
如果從美國的視角看過來,我相信。
第一,我的資料到底能夠給誰用?我要有我自己的說法和主張。
第二,我們在所有這些商業公司平臺上創造的資料,目前,都預設為是歸大公司所有,然後,大公司們拿著這些資料去賺錢。
但如果你看美國的發展趨勢,這些資料所有權非常可能最終會歸還給個人,並作為我們在虛擬世界裡的“勞動”,與我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勞動可以變現一樣,最終也可以變現。
也就是說:如果要使用我們的個人資料,網際網路公司必須給到我們經濟利益,並以此作為激勵我們不斷給出資料的方式。這其實已經涉及到區塊鏈的要義之一了,那就是:給資料“定權”。
而現在,突然就飛過來了一個蘋果,把這其中的“第一步”或者說1/2第一步,變成了現實。蘋果公司說:使用者應該完全控制自己的資料。
不過,中國始終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存在。
小時候,我喜歡看各種亂七八糟的書。當時,我看完埃米爾·塗爾的《自殺論》,又看完吳飛的《自殺作為中國問題》,我就在想:兩者關於自殺的原因竟然會如此不同呢,真的如黑格爾所說:"中國,是一切例外的例外"。
回國一年多,我也感覺到了:中國市場或者說中國使用者,對使用者隱私或者自己的資料這種事情,似乎並不敏感。
但是不管我們敏感不敏感,一個選擇題再過幾個月就要來了——你們會同意分享你的IDFA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