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網信辦發佈重磅通知《集中整治涉虛擬貨幣炒作亂象》,再次對虛擬貨幣重拳初出擊,全文秉持《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精神。
其主要內容包括:
(1)網站平臺需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2)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3)加大對誘導虛擬貨幣投資等信息內容和賬號自查自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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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藏品與NFT的區別
國家如此打擊虛擬貨幣,面對與虛擬貨幣本是同根生的NFT,會受影響嗎?而作為與NFT有著相似背景,如相同的技術基礎,且都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的數字藏品,又會因為這份文件受到什麼影響?首先,我們應該理清的是NFT與數字藏品的區別。1、二者是基於不同的“鏈”運作的。大部分NFT上的是公鏈,而數字藏品通常上的是聯盟鏈。公鏈相較於聯盟鏈節點更多,自由度更高。而國內大部分的數字藏品基於聯盟鏈,很多區塊鏈、聯盟鏈是由政府搭建的基礎設施,且是由國家對聯盟鏈進行管理。海外公鏈帶來高自由度的同時還帶來其無要求的准入機制,也就是誰進去都可以發送合約。相對來說,聯盟鏈具備一定的准入要求,對於發送後的合約無法更改,這就對於要參與其中的人要求更高。 2、在發行藏品的內容上,國外的NFT沒有經過版權審核,而國內規範的數字藏品必須要經過內容審核才能上鍊進行發佈。“我們把數字藏品定位成數字出版物,就是需要經過出版發行之後,才能進行流通和售賣。”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與標準綜合實驗室區塊鏈版權中心主任劉天驕指出。3、國外的NFT是把一個作品或者某個虛擬的東西進行代幣化,傳遞的不是真正的數字文創作品、數字版權作品的價值。國內的數字藏品通過利用區塊鏈可溯源、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的技術手段,將文化要素進行流通,使得數字文化產品、版權作品的價值進行錨定,傳遞的是數字文化要素的價值。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數字藏品跟NFT看似一樣,但其實有著本質的差別。近年來,中央及各地政府發佈的一系列政策如《關於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上海市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正說明了國家大力支持發展的數字藏品,屬於數字創作作品,而不是具有金融屬性的非同質化代幣NFT。02
針對數字藏品亂象的解決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集中整治涉虛擬貨幣炒作亂象》這份通知雖然表面上將火力集中於整治涉虛擬貨幣非法金融活動、宣傳和炒作等行為,但它仍然可以被視為某種風向標。從網信辦所表示的要封禁宣傳“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的賬號和實際封禁的自媒體賬號即可知,其打擊範圍實際上是一種廣義上涉及炒作虛擬資產的行為,而絕不單單只是虛擬貨幣層面。 就目前國內的數字藏品市場而言,掙錢的過程可以被拆分成最簡單易行的操作:低價買入,高價賣出。對所有入場者而言,“有切實收益”是最重要的。很多人說炒數字藏品是一場擊鼓傳花的遊戲,鼓聲落定,花落誰家誰就成了冤大頭,成了被割的韭菜。玩家們實則內心明瞭,只是都不覺得自己會是那根韭菜。由此可見數字藏品平臺惡性炒作、虛假宣傳等亂象屢見不鮮。當然,大部分的數藏平臺還是朝著助力數藏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前進的。今年6月,在中國文化產業協會牽頭下,包括文旅產業專業機構和協會、文化央企、IP機構以及螞蟻、騰訊、百度、京東等互聯網科技公司在內,近30家機構在京聯合發起《數字藏品行業自律發展倡議》。該協議指出,在未來的很大一部分的時間,數字藏品還是要以“藏品”為價值,以文化、藝術為導向。並且報告中還著重的鼓勵要以高質量的具有藝術水準的數字藏品,提高藝術性、創新性、獨特性和表達。 此外,地方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防止NFT打著數字藏品的幌子進行交易。福建省發佈《福建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小組關於防範NFT違規風險的提示函》,作出“不得未經批准從事NFT交易、不得違規變相參與NFT活動”等四條提示,引發了業界的關注。從NFT到數字藏品,中國走出了一條屬於中國特色的數藏之路,與此同時,數字藏品行業在快速發展中積累的各類風險已經逐漸到達飽和階段,平臺應該自糾自查,避免和降低自己的違法風險。國家也應開始加強對數藏領域的監管,早日出臺相應的政策,遏制數藏亂象,讓數藏行業講好中國故事,為數字藝術發展尋求新的出路。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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