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月份國務院提出消費返積分+“消費優惠+利潤分享+二度人脈返利”都是電商平臺共享經濟的促銷模式都是合法合規性的新業態經濟和新零售重大變革的突破,全民參與,共同富裕。
從國家層面也在創導新型的商業模式,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設計一套商業模式讓大家參與,讓消費者“花本來就該花的錢,賺本來賺不到的錢”,帶來的是一種全新的利潤分配規則。
那怎麼樣消費全返還能讓用戶賺錢呢,接下來看我分享的這個模式也許對你商業上有幫助,
假設你的商城設定一款產品為499元,首先用戶A在商城平臺購買499產品即可成為代理,使用產品的過程中用戶體驗感很好,於是推薦兩個人購買產品就獲得100/人的獎勵,當推薦第三人的時候獲得300元獎勵, 這個時候實現了消費全返,同時晉升成為商城的合夥人,以後每推薦一人購買499的產品都能獲得300元的獎勵,那麼當他推薦的用戶,看到他這麼賺錢於是參與了推廣,那他想晉升合作人的時候,也是跟用戶A同樣的邏輯,先前推薦的兩個需要貢獻給用戶A,用戶A就能獲得200元/人的間推獎勵,2個就是400,4個就是800,8個就是1600,二二複製,無限裂變.身份呢就兩種,一種代理,一種合夥人.
由他關係下面無論發展了多少人用戶A都可以拿他的間推獎勵,當一個用戶裂變到了第8層他就有8W+多的收益.當用戶A直邀8個人,每個人都順利裂變到了第8層,用戶A一共獲得64W的收益.
這個模式就是當下最火的鏈動2+1模式,響應國家政策的支持.順勢順風設計這套消費返利/推廣返利的商業模式,打破傳統的經銷商分銷模式,讓利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參與的同時讓他成為消費商,這樣的模式再以這種營銷裂變的模式發展下去,前期能夠吸引很多用戶參與.這時候流量就來了,用了流量我們商業上就有很多變現的方法;
那麼什麼是消費商呢?它跟經銷商有什麼區別呢? 這裡小編再普及一下這個區別.
消費商是市場進入新經濟下產生的一種新的商業主體身份。在消費商之前曾出現傳統經銷商,後來出現直銷模式產生直銷商,進入電子商務時代產生網商,每一個時代新身份的產生適合不同人群發展,同樣都實現了不同層面人的成就。經銷商是經營市場的人,需要大資金運作。消費商只需要投資時間學習全新的商業概念以及使用自己本來就需要的產品(消費品),同時把使用產品的感受、體會、效果以及由此而引發的商業機會分享給更多的人,不需要運作資金。
那麼看了這個區別之後,是否覺得消費商會成為這個時代的產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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