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有些群的加入,並不是如此,而是基於工作生活之需,而不是基於共同的興趣愛好或者認知,因此,這樣一些群就容易產生衝突。所謂,不同認知討論一件事情,不是默不作聲不搭理,便是互相對罵。而很多鬆散形式組建的群,互懟是非常常見的。但是,能夠做到長時間互懟,這卻是不多見的。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長期對罵,還真有。今日,蛇叔注意到一個法院判決,長沙兩業主在小區群對罵長達14個月之久,最後升級鬧到法院,被法院判決互相道歉。
這則新聞的看點挺多。
如當群出現如此激烈的成員對罵時,群主一般會先警告,警告無效,則可以把相關人員移出群。但因為是小區業主群,往往又有與業主息息相關的信息要發佈,所以兩位對罵的業主沒有被移出群,這也是不多見的。感慨這個群的管理有多麼豐富多彩。
再比如,當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其他群成員不堪信息騷擾,可能會選擇退群。久而久之,這樣的群往往容易被解散,然後根據需要另外建群。這個群居然沒有解散,應該說,其他成員因此看了夠長時間的熱鬧了。真可謂是看熱鬧不嫌事大!從結果來看,這樣的群一直保留在,且具有一定代表性,從有利於群的良好管理角度來看,從微信功能更新角度來看,那是不是可以繼續優化群的一些功能?QQ群早就有對群成員進行禁言的功能,微信是否上這個功能,此前也有反覆討論。接下來,微信是否會在某個時間點,繼續對群功能進行調整,推出群主或者群管理員可對違反群規的成員進行禁言的功能?
對於這類功能,你是贊同還是反對?蛇叔則是無所謂贊同,也無所謂反對,看微信團隊自己如何評估,畢竟,這樣熱鬧的群,偶爾看看也是可以的,前文說過,不嫌事大。而且,那樣的情況,對罵的人都不覺得尷尬,我們圍觀的也就更沒必要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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