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助力”
“幫我砍一刀”
“人人都能領現金/流量”
……
這些砍價、拼團連結幾乎困擾著每一個人。
不過近日有訊息稱,社交電商的“好日子到頭了”,因為微信方面開始又一輪針對平臺外鏈規範的更新升級,新增了不少針對外鏈的管理內容,這些病毒式外鏈或將被“封殺”。規則將在2019年10月28日正式施行。
不可違規使用使用者頭像;
不可誘導、誤導下載/跳轉;
不可進行好友助力、加速、砍價、任務收集等違規活動;
不可以違規拼團等。
此次公佈的新規中,受關注度最高的無疑是其對好友助力和拼團等外鏈的違規界定。一起來看重點↓微信外鏈新增四個“不可以”
違規使用使用者頭像,不可以微信使用者的頭像,是使用者在微信內獲取服務的一種身份憑證,但部分外鏈通過營銷活動拉取使用者頭像並進行二次加工。“微信派”稱,為保護微信使用者隱私,進一步明確了外部連結使用微信頭像的規範,將選擇權交給使用者。
11.4除標識使用者身份以外,禁止任何外鏈將通過授權獲得的標識使用者身份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頭像、暱稱等)作其他用途,例如獲得授權後直接將該等資訊作為二次加工素材;以幫助使用者修改、美化、加工頭像、暱稱為名義,將拉取的使用者頭像、暱稱直接予以使用。
誘導、誤導下載/跳轉,不可以“下載XX可得XX”的套路並不少見。點開朋友發的一個連結時,你可能以為能直接拿到一份獎勵,沒想到卻需要下載應用或者跳轉。升級後的規範,希望幫你破解“套路”。
3.誘導或誤導下載/跳轉類內容
3.1外鏈內容所明示或暗示的金錢獎勵、實物獎品、虛擬獎品(包括但不限於紅包、優惠券、代金券、積分、話費、流量、資訊)等利益內容,使用者無法在微信內獲得,而需要下載或跳轉到外部APP,或需要使用者離開微信、下載特定內容或完成特定操作,才能獲得的;
3.2外鏈內容標題、頁面文案、按鈕說明、文字提示等與實際實現的效果不符,造成使用者誤解或誤導使用者點選,導致使用者下載或者跳轉到外部APP的,例如點選新聞標題後、點選“展開全文”後、點選“繼續收聽”後、點選“領取紅包”後直接跳轉到外部APP內或下載頁等。
好友助力、加速、砍價、任務收集等違規活動,不可以“砍一刀”、“幫我加速吧”。當微信會話和群聊,被這樣的聲音“佔領”時,原本的氛圍也被“打擾”了,對此,微信官方對好友助力、加速、砍價、任務收集等外鏈違規活動進行了規範。
1.2通過利益誘惑,誘導使用者分享以及傳播外鏈內容的,包括但不限於:以金錢獎勵、實物獎品、虛擬獎品(包括但不限於紅包、優惠券、代金券、積分、話費、流量、資訊);聲稱分享可增加抽獎機會、中獎概率、成功可能;通過簽到打卡、邀請好友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助力、砍價、加速)、設定收集任務(包括但不限於集贊、集卡、集福、集碎片)等形式利誘、誘導使用者分享以及傳播外鏈內容的。
違規拼團,不可以拼團,現在已經成了網際網路常見的購物方式。合規的、尊重使用者體驗的拼團活動能為使用者帶來便利。但一些違規拼團活動往往暗藏“玄機”,對於虛假、欺詐、抽獎性質、規則不清晰的拼團活動,微信官方“表示拒絕”。
4.1虛假的拼團活動,如全部或部分拼團參與者無須進行支付,或部分拼團參與者所支付的金額與其他參與者明顯不相當的;
4.2欺詐性質的拼團活動,如全部或部分拼團參與者通過拼團所獲得的實物或虛擬物品,其價值明顯低於使用者付出的對價的;
4.3帶有抽獎性質的拼團活動,如拼團參與者之間獲得的實物或虛擬物品之數量或品質、價值等明顯不相當的;
4.4拼團活動無明確且清晰的活動規則,或規則未以顯著方式向用戶公示,可能誤導使用者參與拼團或進行支付的。例如在活動規則中約定使用者拼團失敗後,已支付的費用不退回,但活動規則未以顯著方式向用戶公示的。
表面上是微信對外鏈的整治,但實際上,這些“不可以”對依賴微信流量的平臺來說,尤其對拼多多、花生日記等依靠社交裂變起家的社交電商來說,猶如一場“滅頂之災”。
紅包、拼團、砍價、分銷……社交裂變玩法豐富。梳理髮現,《規則》中近一半內容瞄向了社交電商的社交裂變式玩法。而這些“轉發即可賺錢“的套路常出現在拼多多等平臺。基於社交裂變+購物優惠激勵,拼多多吸引超4億使用者參與其中。
隨著網際網路流量紅利的消失,電商獲客成本不斷攀升,這種去中心化、准入門檻低的社交裂變式增長的社交電商成為新的創業風口。尤其是依託10億使用者基礎的微信平臺,成為社交電商野蠻增長的舞臺。
根據艾媒資訊,截至2018年底,微信小程式使用者約6億人,日活為2.3億,社交電商類小程式的使用者訪問佔比高達24%。據悉有贊核心業務主要內容均已遷移至小程式平臺,目標全功能小程式化。
究其原因,社交電商的運營機制與微信社群環境相矛盾。微信將自身定義為“生活方式”,微信聊天則是使用者和朋友們溝通的場所,朋友圈是使用者分享和關注朋友們生活點滴的空間。一直以來,微信希望提供的是綠色、健康的網路生態環境。
微信多次出拳肅清諸多違法違規行為。2016年3月,微信品牌維權平臺正式上線,微信將使用者舉報的假貨線索與具有鑑假能力的品牌方(即商標權人)進行對接,將線索推送給接入的品牌方;品牌方鑑別核實有關舉報是否屬實,並反饋給微信;微信據此對售假賬號執行處罰,並將結果通知使用者和品牌方。
典型案例是,於2019年7月1日正式上線社交應用類圈層電商移動端APP未來集市,宣稱“自購省錢,分享賺錢”,但其運營模式被質疑涉嫌傳銷行為。上線不到10天,其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就因涉嫌違規分銷而被騰訊封號。
拋開合規合法的風險,社交電商似乎仍難講好一個零售的故事。電商的本質仍是零售業,未來比拼的應是倉儲、物流、品控,和消費者增值服務。
其實微信阻斷流量入口、整治外鏈,正是在印證,社交電商要想真正爆發,都要反思自身模式的弊端。迴歸零售本身,深耕產品和服務,而不是在“社交”上費盡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