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科技公司和國內科技公司有什麼本質區別?請先想一想,不忙回答。
最近高層會議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別隻惦記著幾捆白菜、幾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創新的星辰大海、未來的無限可能性,其實更令人心潮澎湃。”
支援社群團購蔬菜一派的主要基於自由市場理論,認為市場會起調節作用,只要是公平競爭、資訊透明,就會優勝劣汰,就會達到市場均衡,即使暫時有頭部企業壟斷,也會被競爭者追趕,不得不自我改變,無法持續保持壟斷地位。
但是這個理論從根子上就是錯的(可憐很多人被這個理論毒害而不自知)。
因為這個理論的假設全都不成立:公平競爭是不存在的,資訊也不可能透明。尤其是科技領域。
這個理論形成的時候離科技發達還遠得很,因此沒有預見科技的力量也很正常,這種假設只看市場(看不見的手)和政府(看得見的手),不看科技,這完全是對科技力量的藐視,然而科技才是第一生產力。
科技具有先發優勢,先掌握科技的群體必然比沒有掌握的更有競爭力,而且先發優勢可以進一步擴大優勢,優勢疊加優勢,這種情況下談何公平競爭?
網際網路時代看似資訊更透明瞭,其實只是個人資訊更透明,而資本、科技巨頭的資訊更隱秘,甚至他們掌握了大量普通人的資訊,而他們的資訊卻成為機密,這種情況下談資訊透明?承載和傳播資訊的渠道、工具、方式都被他們控制著啊!
這麼多被卡脖子的領域,這麼多年了,就算是努力施肥澆水的市場都沒形成競爭,還得求著人家,還自由市場……
如果只是資本形成的壟斷可能還好,因為資本的力量有限,會被其他力量(如政府、科技、意識形態或信仰等)制衡;
如果只是科技形成的壟斷可能也還好,因為科技也會被制衡;
但是如果是資本+科技形成的壟斷那就太可怕了。
資本追求效率,而科技最有效率;科技的效率又很快轉化成資本,二者形成很強的正反饋,不斷疊加放大,就像黃奇帆說馬雲怎麼不違反ABS發行規則怎麼把30億資本變成了3600億的,這種槓桿一直加下去是什麼情況不用多說。
人也好社會也好,作為一種物種形態,多樣性才是好的。因為多樣效能抵禦風險,當環境變化的時候至少有可選項存在,不至於像恐龍一樣高大威猛但是容易被滅絕。而且多樣性也是創新的要素之一。
而高效率的科技+追求高效率的資本就是在摧毀多樣性,尤其是社群蔬菜團購。
比如美國人就表示他們吃的西紅柿硬邦邦的,沒有西紅柿的味道,那是因為在大規模農場化種植和銷售之下,只有那種耐得住顛簸、不會破碎的西紅柿會被資本優選出來,但是口感很難吃;而那種沙沙口感,味道濃郁的西紅柿會被淘汰,這種物流、銷售成本太高,資本不喜歡。
巨頭們能決定採購什麼樣的菜,也能決定消費者能吃什麼樣的菜。這還不算什麼,巨頭們還可以制定所有菜的標準,他們甚至還能把農民散養的土雞確定為不符合標準的食品,並讓大量“科普人員”、媒體平臺給受眾洗腦說他們工廠裡的雞營養比散養雞還好,還不會吃到重金屬超標的草籽、昆蟲,然後越來越多的人就不知道雞應該是什麼味道了。
拋開小販和巨頭的利益之爭,上面說的這些都是威脅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事。
本來科技有一個天然的追求,那就是去解決目前人類的痛點、難點、疑惑點,要突破現有的認知侷限,比如解決深空探測、地下深層結構、病毒防治、有機固體和聚合物與生命科學的結合等等。這些東西都立足於科學,技術是實現和驗證,資本是基本要素,在這些領域科技+資本發力,相當於拓展了人類的認知、生存、發展空間,這是好事,也是歐美科技公司愛做的事;反觀國內科技公司呢?做的多是什麼購物、打車、支付、遊戲、娛樂,這些沒有拓展人類的認知、生存、發展空間,這是在利用科技和資本優勢在碾壓現有他人的生存空間,這是好事嗎?
人家是在努力擴充套件增量,而某些巨頭是在禍禍存量。
那麼多人類社會的大問題不去解決,專門在一些早就成熟、不需要他們瞎騷擾也很好的領域亂摸,這本質上跟“看得見的手”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權力的型別不同而已。
歐美國家不少地方科技比我們發達是事實,人家發達有人家的道理,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喜歡做一些“無用之事”,很多東西看著不掙錢、沒效率,甚至異想天開(比如馬斯克的各種計劃),但是他們就是樂此不疲願意做;
反觀中國,科技一定是要用來掙錢的,或者至少要看得見的回報或利潤,科技絕不會“浪費”在“無用之事”上。
這是歐美科技公司和國內科技公司的重大區別,這就回答了本文開頭的問題。
這個區別往深了說可以涉及到文化演化的問題,不過那就扯太遠了,但國內科技公司喜歡“低垂的果實”這是不爭的事實,現在“低垂的果實”基本沒有了,於是巨頭們試圖把樹掰彎去摘果實,這會傷了樹,這是殺雞取卵。
而中央正是看到了這一問題,所以才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這無疑是非常好、也非常有必要的。
很多為資本搖旗吶喊的人,不僅屁股是歪的,腦子也不好使。
更不要說一直提倡的“先富帶動後富”,資本巨頭們富了,但目前看並不想帶動後富,而是想利用先富優勢進一步碾壓、阻礙別人後富。這真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