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技巨頭在某一領域形成壟斷後,勢必會遭到各國反壟斷機構的“問候”,尤其是歐洲地區的反壟斷機構。
例如高通、谷歌、蘋果等美國巨頭,就曾多次被歐盟反壟斷組織開出鉅額罰單;而且,近期各大美國科技巨頭還遭到100多個國家的集體“圍攻”,被要求繳納相關稅款。
除了這一“遍佈全球各地”的官司外,蘋果公司還經歷了多起集體訴訟,日前剛剛支付了1.13億美元的現金賠償,用來就“降速門”一事與美國33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達成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降速門”事件結束後沒多久,因為iPhone的一項功能,蘋果公司再次翻車。這一次該公司面臨7900萬的天價罰款。
筆者瞭解到,此次盯上蘋果的是歐盟國家義大利。
早在2018年和2020年9月,義大利就針對iPhone電池續航下降以及雲計算的問題,先後對蘋果公司發起兩次反壟斷調查,2018年罰了蘋果1000萬歐元。
因此,義大利反壟斷機構認為,蘋果公司涉嫌欺詐消費者,並以“侵略性和誤導性”商業行為為由向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摺合人民幣約7928萬元)的罰款。
面對此類質疑,蘋果公司曾解釋道:“防濺防水以及防塵效能並非永久有效,防護效能可能因為正常磨損而下降,浸液損壞不在保修保障範圍內。”
而且,防水功能的發揮也會因人、因事而異,所以蘋果公司此舉並非不講理。多年來,一直如此現在突然被罰1000萬歐元,難以接受也理所當然。
但正如義大利反壟斷機構所言,蘋果公司應該向消費者說明,而不是含糊其辭只簡單標榜iPhone有防水功能。故而,蘋果公司被罰1000萬歐元也不能說冤枉。
事實上,大多數旗艦機都曾標榜有防水功能,但在筆者看來,任何民用普通電子產品都應該在使用時遠離水源,如此才能夠保證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