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效應分別是,規模效應、協同效應、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許小年老師在書中也是按這個順序逐一介紹,不過我感覺反過來去講,可能更容易讓網際網路人產生共鳴。因此,在本文中,我將這四個效應,採用和書中相反的順序進行介紹。
梅特卡夫效應
首先是梅特卡夫效應,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網路效應,這也是網際網路作為一種新經濟模式,對傳統商業最大的顛覆和運作特點。
在梅特卡夫效應中,網路的價值會隨著節點的增多而呈現指數級的增長,用一個公式表示就是V = k * n²,其中,V代表網路的價值,注意這個價值並不一定是經濟價值,n代表節點數量,k是一個常量。
例如,在微博的生態中,內容產出越多,節點活躍度越高,網路存在的勢能就越大,俗稱流量越大,有了流量,網際網路最自然的變現方式,廣告和增值服務,就是水到渠成之事。
在繼續閱讀之前,給大家提一個小問題,請你花一分鐘略做思考,再繼續往下閱讀。
問題:百度、美團、淘寶的業務本質,屬於梅特卡夫效應麼?雙邊市場效應百度、淘寶、都是經典的網際網路業態,但其背後遵循的是雙邊市場效應,而非梅特卡夫效應。
所謂雙邊市場效應,是指平臺作為交易撮合方,本身不提供商品和服務,而是撮合平臺中的供給方和需求方,完成交易。
雙邊市場的價值公式為 V = k * m * n, V代表平臺價值(不一定是經濟價值),m代表供應商數量,n代表消費者數量。
上圖比較清晰地呈現出雙邊模式的特點,藍色的原點是供給端,綠色的是需求端,供給端和需求端實現自由匹配,平臺不負責其中商品和服務售賣的交付。
在梅特卡夫效應中,節點必須是同一維度,比如,節點都來自使用者端。在雙邊市場中,單純的供給端或需求端,都沒有體現出梅特卡夫效應,例如,需求端客戶的增加,並不一定帶來平臺價值的增加,而單純供給端的增加,也不一定帶來平臺價值的增加,也就是說,邊際效應未必遞增。
百度、淘寶,都是典型的雙邊市場,百度的供給端是廣告主,需求端是網民,網民檢索需要的資訊,有時候也需要瀏覽廣告;而淘寶,本身不提供商品和服務,只是撮合交易發生。
雙邊市場效應,梅特卡夫效應,是早年網際網路虛擬經濟,能夠以低成本,快速運作迭代,輕模式運營的核心本質。
依據這兩種效應設計的業務模式,運營模式可以非常輕,虛擬化經濟形態非常明顯。例如,曾經著名的團800(團購資訊聚合站)、蘑菇街(導購平臺),這都是典型的雙邊市場模式,這類業務本身可能是一個規模很小的產品研發團隊+運營團隊,就可把公司做出不錯的營收。
而梅特卡夫效應和雙邊市場效應,很難交融在一起成功運作,例如,淘寶一直也在做社交,但很難發揮社交所應該具有的梅特卡夫效應;滴滴曾一度嘗試做社交,但效果都很有限;而想依靠社交網路做電商,更多的也是導流,而非融為一體。
好了,我們繼續介紹書中提到的效應。在繼續之前,依然請大家先花一分鐘思考一個問題。
問題:京東的電商業務,是否屬於雙邊市場效應?
這個問題其實應該分成兩問,京東的自營和POP,分別屬於哪種效應?很明顯,對於POP第三方商家入駐業務,是經典的雙邊市場效應,但是對於自營業務,絕非雙邊市場模式,更像是傳統百貨零售,遵循規模經濟效應,網際網路只是一種商品銷售渠道。
規模經濟效應
傳統生產製造業,都遵循規模經濟效應。在規模經濟中,成本由固定成本+可變成本組成,隨著銷售的增加(或生產的增加),邊際成本遞減(固定成本被進一步分攤),邊際收益遞增。
類似京東自營業務,也循規模經濟特點,因為倉儲、研發、運營的固定成本投入是巨大的,隨著交易的增加固定成本被攤薄。京東自營在上圖中處於深藍色節點,即中間的位置。在他的上方,雖然有多個供應商節點,但並不面對終端消費者。針對終端消費者的銷售、服務,都由京東完成。
協同效應
當然,對於電商這種業態,最早創立的核心出發點,實際上是基於另一個在網際網路圈子常見的效應,即協同效應。
協同效應的成功,依靠的是一加一大於二的力量。
電商的鼻祖亞馬遜,創立的核心假設和前提,是認為傳統零售無法很好地滿足長尾需求,而電商的模式下,電商公司可以透過擴大品類類目,將長尾單品聚集在一起,形成強大力量,吸引更多客戶消費,最終收益增加。當年貝索斯是期望亞馬遜能銷售天下所有冷門書的。
協同效應在消費網際網路領域的應用案例隨處可見,例如電商的多品類,例如出行方案的整合(快車帶著順風車帶著代價一起做,而曾經單獨做某一類出行的APP最終都涼涼),再例如吃喝玩一條龍服務的場景整合等等。
因此,協同效應也是這幾年很火的明星理論。
最後,我想把這四個效應,和常見的網際網路變現模式,做一個分類對應。如下圖。
可以看到,典型的輕運營模式的廣告變現、增值服務模式,和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較為匹配;佣金提成模式本來就是經典的雙邊市場形態;而買賣差價模式,更多的體現出規模經濟效應。
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思考,SaaS的業務,能否基於這四種效應做分析呢?典型的SaaS產品售賣,是否遵循規模經濟效應呢?如果能夠對SaaS客戶之間做打通,讓其產生交融,是否可能產生梅特卡夫效應呢?類似於雙邊市場的SaaS平臺化模式,是一種好模式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