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說過有關社群團購的事情,巨頭們之間的新博弈,雖然是說新,但是沒啥新意,不過照現在形式,也不會就這麼算完。
社群團購這事吧,其實也就是想壟斷市場,方法無非也就是先低價補貼,等市場合適或者是壟斷半壟斷後,再進行漲價。這都老套路了,沒啥好說的。
至於怎麼辦,還是敲打的太輕了,國內很少有針對於壟斷形式的制裁和罰款。一般有啥問題也就罰款幾十萬,上百萬都很罕見。要我說,或許應該借鑑一下歐美的方式,蘋果、谷歌、亞馬遜這三大巨頭每年不被罰個幾十億美元都不好意說自己是大公司。
官媒前幾天批評社群團購說身為網際網路巨頭,應該在科技創新上有所擔當和追求,不要只惦記著幾捆白菜。
簡而言之,就是希望他們能向上看,做點領域內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向下看,比如說以科技公司的名義放放貸啦、送送外賣,賣點菜啦等。
但是有時候努力是很燒錢而且看不到回報的事情,再有就是玩科技我們始終被壓一頭,搞不好還得被制裁,國際上硬氣不了,只能回來鬧了。
優秀的企業我們還是有的,比如說華為比亞迪大疆等,這些在認真搞科技等公司,活的就不太容易。反過來說,雖然它們過得很壓抑,但是仍然在仰望天空,並在一定的領域內取得很大成就,甚至是行業領先。
你可以制裁我,眼紅我,但是吧,有時候還真的是沒法選,必須得用,站著還能把錢給賺了,這就很硬氣。
國內網際網路環境還是比較安逸的,因政策原因,谷歌、臉書、推特、網飛等公司或者其產品無法在國內網路環境下使用,所以才造就了現在各個領域內稱王稱霸稱王霸的現象。
良好的生態環境有了,接下來的發育就太過自由了。坦白說,雖然我們沒有特斯拉等強大的技術公司,但是移動支付等貼近生活的應用創新公司其他國家也沒用。
其根本原因還是我國的科技和民生方面起步都很慢,發展嘛,得一步一步來,吃飽飯,然後再吃好飯要緊。
所以網際網路巨頭們對此就很上心,比如說整天996,上下班通勤時間比較長怎麼辦?好辦,我去開發個共享單車,網約車,方便你我他。
上班時間太緊,沒時間吃飯,回家也沒空做飯怎麼辦?好辦,我去開發線上點餐,發展外賣產業,找人送餐,一步到位。
工資太少,買不起房怎麼辦?好辦,租房,有公寓,甚至可以貸款居住,也是十分的方便。
空閒時間太少,沒時間購物怎麼辦?也好辦,網購就完了,要啥有啥。
本質上來說,網際網路科技公司的生活創新,包括網購、共享單車、網約車、外賣在內的方式,其實都是為了滿足人的生活的,如果不出現壟斷的形式話,相信積極意義還是會大於負面評價的。
但是很遺憾,當市場飽和後,就開始變味了。
雖說現在社群團購被批,甚至有謠言說某幾家最先入場的巨頭準備退出,可是錢已經燒出去了,等著排隊入場的還有不少,很明顯這種方式已經很難直接停下來了。
民以食為天,種菜稱得上是我們的種族天賦,走到哪種到哪,這麼接地氣的產業,蛋糕自然是足夠的大,但正因為是接地氣,所以才不能被壟斷,菜籃子也動不得。
11月10日的時候,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一個新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結果導致幾家網際網路巨頭猛跪,市值蒸發上千億,或許這是一個好的兆頭。
雖然我國反壟斷法08年年開始實施,但是這12年來一直沒有對網際網路公司正經用過,主要罰款物件還是汽車、醫藥化工的工業領域,罰單也不是太大,一共才120億人民幣,差不多也就歐盟給谷歌或蘋果的一張罰單吧。
縱容的多了,也就出問題了,什麼大資料殺熟、逼迫二選一等行為也是層出不窮。究其原因,又涉及到了過度的索取隱私,或者是叫看碟下菜。殺熟的本質無非也就是使用使用者的行為資料判斷消費能力,然後進行標價,放在現實社會就是熟人坑一半。
這一點,雖然很早就有相應的規矩說不允許使用類似於使用者行為資料的方式進行看臉行事,但是奈何使用者普遍維權意識低,維權成本高,而且平臺違規成本低,所以也沒用實質性的作用。
而現在當網際網路巨頭準備涉足社群團購後,準備重製菜籃子,改變現有基礎民生方式時,這個時候就觸犯到了底線,所以是時候讓他們看看什麼是鐵拳了。
新規很快執行,三張分別針對線上商店、文娛、物流行業的罰單被開出,雖然在金額上沒有達到預期,甚至是說少的可憐,但是雷聲很大。
本質上來說,象徵意義還是大於懲罰意義的,畢竟在網際網路時代,平臺能產生的輿論和風向還是很厲害的,如果現在全員億萬大罰單,很容易出大問題。
所以這個時候先做下象徵性的敲打,把規矩給立下,然後就等出頭鳥了。目前來看,似乎還是有作用的,很多供應商表示,要斷供社群團購的商單,但長期影響還有待觀望。
最後,雖然有關網際網路產業的反壟斷法規已經開始逐步實施,但是目前網際網路格局已經基本定型,所以我們可能看不到有所作用,包括現在的社群團購在內,即使是有反壟斷規定,也不會停止它的催生。
但是還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華為大疆等公司誕生,把錢花在該花的地方,把心思也放在該放的地方,既然是科技公司了,就要貫徹到底一點,誰有錢,賺誰的錢不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