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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無罪||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控非法經營罪,終獲不起訴!

涉嫌罪名:幫信罪→非法經營罪→不起訴

案件結果: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起訴

辯護方向:無罪辯護

正文:

該案是少見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指控非法經營罪的案件,也是廣強律所今年第三起成功獲得不起訴結果的案件。案件定性先由原來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改變為非法經營罪(支付結算類),後最終做出無罪化處理——存疑不起訴。

本案當事人兩次被羈押,又兩次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辯護過程簡述

2018年6月,當事人X的公司接受他人委託,幫助一個虛擬貨幣otc平臺提供了技術開發服務;後辦案機關認為,因有電詐團隊可能利用贓款在該平臺,與平臺上的其他虛擬幣商家、用戶買賣USDT等虛擬貨幣,因此認定屬於一種幫助洗錢或者支付結算的活動。因此,認定X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涉案金額過千萬,被偵查機關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

偵查機關偵查終結,以當事人X涉案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於2021年7月將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該案的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改變案件定性,認為當事人X涉案行為應定性為非法經營罪。

2021年12月檢察院將正在取保候審中的當事人X變更強制措施為逮捕。

改變指控意味著,涉案金額30多個億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控非法支付結算類非法經營罪案件,如果不籤認罪認罰,量刑建議很可能高達十年以上。

之後,辦案檢察院從專業和嚴謹角度出發,並未將該案馬上移送法院,而是將其以全國首起類型案件對待,謹慎處理研究。

數日後,當事人重新獲得取保候審決定,據其自己所說,是在同倉人詫異的眼神中,走出了看守所。

此時,我們預判,該案非法經營罪定性可能已經被取消,上次的長時間當面溝通取得了應有的效果。但是,案件目標既然是不起訴,那中間還有一個罪名障礙,即幫信罪,檢察機關應該還會將案件改為幫信罪,再考慮是否起訴問題。

2022年7月,當事人X收到了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檢察機關經退回補充偵查認為,當事人X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證據與證據之間存在矛盾不能排除,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當事人X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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