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焊接是壓力管道工程的關鍵工序,關係到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為了使其產品質量得到控制和保證,特編此規程。
2 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GC類壓力管道焊接。
3 編制依據
3.1 GB50235《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3.2 GB50236《工業管道、現場設備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3.3 (勞動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3.4 《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
3.5 NB/T 47014《承壓設備焊接工藝評定》
3.6 NB/T 47018 《承壓設備用焊接材料訂貨技術條件》
4 工作項目
焊前準備、定位焊及點固焊、正式焊接、返修與修補。
5 管理內容
5.1 焊工
5.1.1 焊工須瞭解進行壓力管道焊接的基本知識。
5.1.2 焊工須具備進行壓力管道焊接的操作技能,具有進行壓力管道焊接的實踐經驗。
5.1.3 焊工須通過施焊項目的焊工考試,取得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5.2 焊前準備
5.2.1 焊前由焊接責任工程師根據焊接工藝,對焊工進行技術交底,使其熟悉和掌握焊接工藝要點。
5.2.2 檢查和調試焊接設備,使之滿足焊接規範的要求。
5.2.3 對焊絲按出廠說明和規範規定進行清潔處理。
5.2.4 檢查接頭坡口加工及組對質量。
(1)焊縫的坡口加工應採用機械方法。
(2)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紋,夾層等缺陷,坡口表面及其兩側20mm範圍內的氧化膜、鐵鏽、油汙等髒物清除乾淨,不鏽鋼、低合金鋼和碳鋼一般採用鋼絲刷(不鏽鋼應採用不鏽鋼鋼絲刷)清理,亦可用化學方法清理;
(3)坡口的形式和尺寸應符合選型的要求;
(4)管件對接口的組對質量應符合GB50236中的規定:
(5)焊縫設置應符合 GB50236中的規定;
(6)對坡口裂紋、夾渣等缺陷,一般用目測檢查,對I級焊縫或工藝有要求的,有時還要做MT或PT檢驗,MT或PT宜在焊後進行。不滿足上述要求時,必須進行處理,待處理檢查合格後,方可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