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用應力名詞解釋:又稱“容許應力”。在工程設計中,構件、零件或其連接件等在工作或運轉時所容許承受的最大應力值。許用應力值應小於構件材料破壞時的極限應力值,以保證其強度有足夠的儲備。工程中規定,材料的許用應力值等於其極限應力值除以所選定的安全係數。
許用應力是壓力容器設計中的基本參數,由材料的力學性能除以相應的材料設計系數來確定,該“設計系數”在GBT150—2011《壓力容器》標準釋義中稱之為“確定材料基本許用應力的係數,在日前日的國內標準和目前有的國外標準仍然稱作“安全係數”。
許用應力的確定是設計準則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在長期實踐基礎上,體現了標準的技術水平 艾爾是複合國家的綜合生產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確定許用應力的係數(安全係數、與標準相應的設計原則、計算方法、製造、檢驗等一系列環節相適應相協調、總的說來與下列因素有關
(1)設計載荷條件的準確程度及載荷附加的搭度;
(2)設計計算方法的精確程度和可靠性;
(3)材料生產水平和材料性能的穩定性;
(4)製造和檢驗技術水平及其指標控制的嚴格程度;
(5)質量管理方式和水平
(6)生產操作水平和實踐經驗
(7)不可預見的因素等。
二、許用應力計算公式
(1)設計溫度低於20℃時,取20℃時的許用應力。
(2)複合鋼板的許用應力
對於覆層與基層結合率達到NB/T47002(JB/T4733)—2009《壓力容器用爆炸焊接複合板》中B2級板以上的複合鋼板,在設計計算中,如需計入覆層材料的強度,其設計溫度下的許用應力按下式確定
(3)對於地震截荷或風載荷與其他載荷組合時,容器元件的設計應力允許不超過許用應力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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