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技術>

項目背景

隨著近年來國家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的深入推進,對環保設施的運行安全、環保排放要求也日趨嚴格,支持引導開展環衛設施運營的第三方監管工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16〕227號)、《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關於加強我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通知》(粵建城〔2014〕119號)、《廣東省生活垃圾運輸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運營技術指引的通知》(粵建城〔2019〕105號)、《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 212-2015)、《“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等文件,明確提出了我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目標和運營管理監管要求,明確以提高城鎮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對強化設施能力建設、嚴格考核評價、完善全過程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等提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提高設施運營監管的科學水平,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第三方監管內容包括設施基本運營條件、進廠計量、生產作業規程、環保排放、安全風險控制、廠容廠貌等全方面監管,確保了焚燒廠安全、環保、穩定、經濟運行。

監管目的

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發揮第三方監管機構的專業技術能力,促使運營方自律按規範運營,有助於提升設施的監督管理水平,保障我市生活垃圾處理處置設施的安全、環保、穩定、經濟運行。同時,第三方機構具有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有助於提高政府監督管理的公信度。

監管目標

通過引進第三方監管機構,加強對焚燒廠及飛灰填埋場的日常運營監管,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對運營設施進行全方位監管,對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進行跟蹤,協助主管部門提高各設施運營監管水平,適時向主管部門提出有利於項目良好運營的建議,保障設施運行達到設計要求,煙氣、廢水等各項排放指標達標排放,避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設施運行規範、安全、穩定、達標。

監管工作依據

第三方監管工作的主要依據有:

(1)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及配套飛灰填埋場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立項及批覆、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覆、初步設計、招投標等相關文件。

(2)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及配套飛灰填埋場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特許經營權協議、補充協議等。

(3)當地政府部門的工作要求:包括工作計劃和相關的會議紀要。

(3)國家的相關文件和政策:《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關於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9號)、《關於加強我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通知》(粵建城〔2014〕119號)、《廣東省生活垃圾運輸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運營技術指引的通知》(粵建城〔2019〕105號)。

(5)技術規範和標準,主要有:

《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212-2015

《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T137-2019

《生活垃圾焚燒廠安全性評價技術導則》RISN-TG010-2010

《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與安全技術規程》CJJ128-2017

《生活垃圾焚燒廠檢修規程》CJJ231-2015

《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

《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危險廢物填埋汙染控制標準》GB18598-2019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汙染控制技術規範》HJ1134-2020

《廣東省生活垃圾焚燒廠運營管理規範》DBJ/T 15-174-2019

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

《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生活垃圾焚燒》HJ 1039-2019

10
最新評論
  • BSA-TRITC(10mg/ml) TRITC-BSA 牛血清白蛋白改性標記羅丹明
  • 牢記!8月1日起,發票背面要簽字,還不知道的會計要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