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可是有一些人總是以
各種理由不履行償還義務
近日,唐山中院曝光了
最新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其中涉及遷安三人
你認識他們嗎?
古人云:人無信,則不立。信用可以說是一個人的通行證。此次被曝光市民中,最高涉案標的為14.2萬元,因14.2萬元成為“老賴”實在是得不償失。
近年來,國家對借錢不還的行為加強了懲治力度,很可能是一人上失信名單,要全家“陪跑”,失信將會對子女的未來產生相應的影響。失信人本人除自身權益會被限制外,嚴重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置若罔聞,拒不還錢。此時,債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假如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借貸式詐騙:
此類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此類詐騙行為在親戚、朋友及同事之間較為多發,借款人主要利用對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虛構相關事實,進而借錢。借貸式詐騙,數額較大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判決不是一張白紙,請“老賴”們為了自己和家人,儘早履行義務,任何規避、阻礙、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後,歡迎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下落及可供執行財產線索。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經執行法院商申請人同意,可按申請執行人承諾的標準或者比例獎勵舉報人。
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2067909;2067915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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